學達書庫 > 蔡元培 > 蔡元培文集一 | 上頁 下頁
記三十六年以前之南洋公學特班


  (一九三六年四月)

  南洋公學,自民元前十六年奏准後,即於第二年設師範院,其程度如民國元年之師範學校。又設外院,考取學生,派師範生輪流教之,其程度如今日之小學也。第三年,設中院,其程度如今日之中學。前十二年,上院校舍落成,適有北洋大學學生避拳亂來上海者,乃設鐵路班以收容之,是為高等教育之發端。故自外院,而中院,而上院,即自小學,而中學,而高等學校,是為南洋公學正式之系統。所設之師範院,本為例外。而當時尚有一例外之班,與師範相類者,為特班。交通大學中,尚保存擬設《南洋公學特班章程》一通,其第五條有云:「師範生應遵守之規約,及應獨得之優禮,特班從同。」足為特班與師範院相類之證也。

  特班之設,為沈總理(總理即今之校長)曾植所提議,而盛督辦宣懷從之。其考試,據特班同學彭清鵬君所述:「招考二次,每次各取二十人,初試在南洋公學,複試在盛宅。所試皆國文,複試題為《明夏良勝中庸衍義書後》及《請建陪都議》,與試者大都不知第一題之出處,由監試員檢示《四庫全書提要》,乃勉強完卷。開學以後,陸續報到者三十八人,均寄宿校中。」其時彭君與邵聞泰、謝忱二君皆未滿二十歲,亦彭君所能憶及者也。然交大所保存之特班常年經費,則言學生三十人,火食每人三元,每月九十元,似不過三十人。今據我與彭君及老校友沈叔逵君所能憶及之特班同學,則尚不滿三十人。今姑依姓氏畫數之多少,題名于左,並以予所憶及之籍貫及略曆附注之:

  王世澂 號莪孫,福建閩侯人,治法學。

  王世□ 世澂之弟。

  朱履龢 字笑山,江蘇吳縣人,留學英國,治法學,曾任司法部次長。

  吳叔田

  李漱桐(叔同) 天津人,曾留學日本,初為美術家,書畫篆刻,無不精工;並參加春柳社。後皈依佛教,改名弘一。

  貝壽同 字季眉,江蘇吳縣人,留學德國,治建築術,在司法部任技正甚久。

  邵聞泰 字仲輝,後改名力子,浙江紹興人,善為文,努力革命,現任陝西省政府主席。

  林大同 浙江永嘉人,在杭州辦水利局多年。

  范彥矧 浙江平湖人。

  胡仁源 字次珊,浙江吳興人,善為文,富哲學思想,留學英國,治工程,曾任北京大學工科學長並代理校長。

  殷祖同 字志伊,江蘇常熟人,在特班時,富革命思想,善為文。散學後未久,於歸途中失足墜水卒。

  項驤 號微塵,浙江永嘉人,治財政學,曾在財政部服務。

  黃炎培 號韌之,後改名任之,江蘇上海人。在清季,秘密組織革命團體;後在江蘇教育界服務甚久;創設中華職業教育社及人文圖書館等。

  陸夢熊 字渭漁,曾留學日本,在交通上服務甚久,現任交通部專員。

  郭奇遠 浙江永嘉人。

  彭清鵬 字雲伯,江蘇吳縣人,在司法部任秘書甚久,現任司法行政部科長。

  穆湘瑤 號恕再,江蘇上海人,曾在警察上服務,現營實業。

  鐘枚 字卜岑,浙江杭州人,曾在浙江行政上服務。

  謝忱 字無量,今以字行,四川人,善為文,現任監察院監察(委)員。

  魏斯靈 號阜歐,江西人,曾任江西財政廳長及國會議員。

  ——右所記不過二十人,其籍貫及略曆,恐亦尚有訛誤,姑記之以待補正。

  特班章程第一條云:「特設一班,以待成材之彥之有志西學者。」是課程重在西學。又於第四條規定:功課分為前後兩期,前期為初級功課,後期為高級功課,各限三年卒業。初級功課為英文之寫誦、文法、章句;算學之數學、代數、幾何、平三角;格致化學之手演。高級功課為格致化學之闡理,地志,史學,政治學,理財學,名學。是其本意在以英文教授政治、理財等學,養成新式從政人才,而令於初級中補受數、理、化普通教育也。

  因特班生對於初級功課,有已習或未習者,故均在中院上課,或插班,或開班,我已忘之。我所憶及者,章程之第七條所規定:「西課餘暇,當博覽中西政事諸書,以為學優則仕之地。」特設教員二人以管理之。其一任監督,初聘江西趙君從蕃任之,趙君辭職後,聘黃岩王君舟瑤繼任。其一任指導,則由我任之。

  指導之法,稍參書院方式,學生每人寫劄記,由教員閱批。月終,由教員命題考試,評次甲乙,送總理鑒定。其時學生中能讀英文者甚少。群思讀日文書,我乃以不習日語而強讀日文書之不徹底法授之,不數日,人人能讀日文,且有譯書者。

  特班開辦於民元前十一年之春,解散於前十年之冬,自始至終,不及二年。不特章程第四條之初級功課未能修畢,即第七條之自修,恐亦影響甚微。其中多數特班生卒能在學術上、社會上有貢獻者,全恃此後特殊力學之結果耳。惟同學聚散,不無雪泥鴻爪之感。黃任之君曾於民元十六年,邀集特班同學,在上海半淞園聚餐,到者憶不過十餘人。忽忽十年,尚未有第二次之集會。適交通大學四十年紀念冊徵文,餘以此事亦校史中特別之史實,故就所憶及者記述之,以充篇幅。

  (蔡元培手稿)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