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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受舊教育的回憶


  (一九三四年四月四日)

  我六歲(以陰曆計,若按新法止四歲餘),入家塾,讀《百家姓》、《千字文》、《神童詩》等。本來初上學的學生,有讀《三字經》的,也有讀《千字詩》或先讀《詩經》的,然而我沒有讀這些。我讀了三部「小書」以後,就讀四書。四書讀畢,讀五經。讀小書、四書的時候,先生是不講的,等到讀五經了,先生才講一點。然而背誦是必要的。無論讀的書懂不懂,讀的遍數多了,居然背得出來。

  讀書以外,還有識字、習字、對句的三法,是我瞭解文義的開始。識字是用方塊字教的,每一個字,不但要念出讀法,也要說出意義。這種方法,現在兒童教育上還是採用的,但加上圖畫,這是比從前進步了。習字是先摹後臨,摹是先描紅字,後用影格。臨則先在垘本的空格上照寫,後來用帖子放在前面,在別的空白紙上照寫。初學時,先生把住我的手,助我描寫,熟練了,才自由揮寫。對句是造句的法子,從一個字起,到四個字止,因為五字以上便是做詩,可聽其自由造作,不必先出範句了。對句之法,不但名詞、動詞、靜詞要針鋒相對,而且名詞中動、植、礦與器物、宮室等,靜詞中顏色、性質與數目等,都要各從其類。例如,先生出了「白馬」,學生對以「黃牛」、「青狐」等,是好的;若用「黃金」、「狡狐」等等作對,就不算好了。先生出了「登高山」,學生對以「望遠海」、「鑒止水」等,是好的;若用「耕綠野」、「放四海」等作對,用顏色、數目來對性質,就不算好了。其他可以類推。還有一點,對句時兼練習四聲的分別。例如,平聲字與平聲字對,側聲字對側聲字對,雖並非絕對的不許,但總以平側相對為正軌。又練習的時候,不但令學生知道平側,而且在側聲中,上、去、入的分別,也在對句時隨時提醒了。

  我的對句有點程度了,先生就教我作八股文。八股文托始于宋人的經義,本是散文的體裁,後來漸漸兒參用排律詩與律賦的格式,演成分股的文體,通常雖稱八股,到我學八股的時候,已經以六股為最普通了。六股以前有領題,引用題目的上文,是「開篇」的意義;六股以後又有結論;可以見自領題到結論,確是整篇。但是領題以前有起講(或稱小講),約十餘句;起講以前有承題,約四五句,二十餘字;承題以前有破題,僅二句,約十餘字;這豈不是重複而又重複嗎?我以前很不明白,現在才知道了。這原是一種練習的方法:先將題目的一句演為兩句(也有將題目的若干句縮成兩句的,但是能作全篇的人所為);進一步,演為四句;再進一步,演為十餘句;最後才演為全篇。照本意講,有了承題,就不必再有破題;有了起講,就不必再有破題與承題;有了全篇,就不必再有破、承與起講;不知道何時的八股先生,竟頭上安頭,把這種練習的手續都放在上面,這實在是八股文時代一種笑柄;我所以不避煩瑣,寫出來告知未曾做過八股文的朋友。

  我從十七歲起,就自由的讀「考據」、「詞章」等書籍,不再練習八股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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