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蔡元培 > 蔡元培自寫年譜 | 上頁 下頁 |
| 四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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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四五月間,因巴黎和約允許日本得承襲德國在山東的權益,輿論主張我國全權代表不簽字于該約,而政府中親日派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等不贊成。五月四日,北京大學學生聯合北京各高等學校學生,為此問題示威遊行,到曹汝霖宅前,破門而入,適見有火油一箱,遂試縱火。偶然有一人出,群以為即汝霖,攢毆之,後始知為宗祥。未幾,巡警至,大捕學生,學生被捕的數十人。我與各校長往警察總監處具保,始釋放。但學生以目的未達,仍派隊分途演講,巡警又捕學生。而未被捕的學生仍四出演講,且人數日益加多。巡警捕拘不已,拘留所不能容,乃以北大之第三院在北河沿者為臨時拘留所,拘學生無數。於是各地方均設學生聯合會,各校均罷課,而留法學生也組織敢死隊,包圍我國的全權代表,要求不簽字於和約。政府亦知眾怒難犯,不能不讓步,於是不簽字的要求終於達到了。但是學生尚有一種要求,是罷免曹、陸、章。政府遲遲不肯發表,學生仍罷課,仍演講。北京、天津、上海等工商界也為學生所感動,而繼起要求,如政府再不執行,將有罷市、罷工之舉。於是罷免曹、陸、章之令乃下。這就是五四運動的大概。顯而易見的,一方面是政府的辦理不善,深可慨歎;一方面是學生的熱誠與勇敢,很可佩服。有人疑從此以後,學生將遇事生風,不復用功了,而結果乃與之相反。蓋學生在此次運動中得了兩種經驗:一是進行的時候,遇著艱難,非思想較高、學問較深的同學,不能解決,於是人人感力學的必要。二是專靠學生運動,政府還是不怕,直到工商界加入,而學生所要求的,始能完全做到,覺得為救國起見,非啟發群眾不可。所以五四以後,學生一方面加緊用功,一方面各以課餘辦平民夜校、星期演講及刊佈通俗刊物,這真是五四運動的收穫。 在我呢,居校長的地位,即使十二分贊助學生,而在校言校,不能不引咎辭職,所以於五日即遞辭呈。 八日,聞政府已允我辭職,別任馬君其昶為校長。我深恐發表以後,學生有拒馬之舉,致涉把持地位之嫌疑,故於九日赴天津,廣告於《晨報》稱:「殺君馬者道旁兒,民亦勞至(止),迄可小休,我欲少休矣。北京大學校長,已正式辭去」等語,表示我之去京,實為平日苦於應接不暇之煩忙,而亟思休息也。 不意政府任命馬君之事並未實現,而謀攫取北大校長之地位的是胡君仁源。胡君曾為南洋公學特班生,有哲學思想,文筆工雅,我甚器重之。後來留學英國,習工科,以性近文哲的學生肯習工藝,尤為難得。民國五年,任北大工科學長,並代理校長。餘到北大後,仍請任工科學長,而彼不願,遂改聘他人。以曾經代理校長的人來任校長,資格恰好,但推戴胡君的人,手段太不高明。他們一方面運動少數北大學生,歡迎胡君;一方又發表所謂《燃犀錄》,捏造故事,醜詆我及沈尹默、夏浮筠諸君,於是激起大多數北大學生的公憤,公言拒胡,並查明少數迎胡之同學而裁制之。胡君固不敢來,而政府亦不願再任他人,乃徇北大教職員及學生之請而留我。 我自出京後,寓天津數日,即赴杭州,寓從弟國親家,後又借寓西湖楊莊,滿擬於讀書之暇,徜徉湖山。 奈北大糾紛未已,代表迭來,函電紛至,非迫我(回)京不可。經多次磋商,乃於七月十四日,與蔣君夢麟面商,請其代表到校辦事。 蔣君於十六日赴北京。 又經函電商討,我直至九月十日啟行,十二日到北京,重進北大。 我回北大後,于教職員及學生歡迎會中聲明,略謂:「五月間為國權問題而運動,犧牲學業,尚算值得。後來為校長問題,又紛擾了一兩個月,實為可惜。德國的大學,每年換一校長,由神學、醫學、法學、哲學四科的教授輪值,從來不生問題。我們鑒於此次校長問題的糾紛,也要做到教授治校的方式。擬設評議會,由各系教授推出評議員組織之。」這就是北大評議會的緣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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