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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第十章 陸象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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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之言,至朱晦庵而凝成為宗教,既具論于前章矣。顧世界之事,常不能有獨而無對。故當朱學成立之始,而有陸象山;當朱學盛行之後,而有王陽明。雖其得社會信用不及朱學之悠久,而當其發展之時,其勢幾足以傾朱學而有餘焉。大抵朱學毗于橫渠、伊川,而陸、王毗於濂溪、明道;朱學毗于荀,陸、王毗于孟。以周季之思潮比例之,朱學純然為北方思想,而陸、王則毗於南方思想者也。 小傳 陸象山,名九淵,字子靜,自號存齋,金谿人。父名賀,象山其季子也。乾道八年,登進士第,曆官至知荊門軍。以紹熙三年卒,年五十四。嘉定十年,賜諡文安。象山三四歲時,嘗問其父,天地何所窮際。及總角,聞人誦伊川之語,若被傷者,曰:「伊川之言,何其不類孔子、孟子耶?」讀古書至宇宙二字,解曰:「四方上下為宇,往古來今曰宙。」忽大省,曰:「宇宙內之事,乃己分內事,己分內之事,乃宇宙內事。」又曰:「宇宙即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東海有聖人出,此心同,此理同焉。西海有聖人出,此心同,此理同焉。南海、北海有聖人出,此心同,此理同焉。千百世之上,有聖人出,此心同,此理同焉。千百世之下,有聖人出,此心同,此理同焉。」淳熙間,自京師歸,學者甚盛,每詣城邑,環坐二三百人,至不能容。尋結茅象山,學徒大集,案籍逾數千人。或勸著書,象山曰:「六經注我,我注六經。」又曰:「學苟知道,則六經皆我注腳也。」所著有《象山集》。 朱陸之論爭 自朱、陸異派,及門互相詆。淳熙二年,東萊集江浙諸友于信州鵝湖寺以決之,既蒞會,象山、晦庵互相辨難,連日不能決。晦庵曰:「人各有所見,不如取決於後世。」其後彼此通書,又互有衝突。其間關於太極圖說者,大抵名義之異同,無關宏旨。至於倫理學說之異同,則晦庵之見,以為象山尊心,乃禪家余派,學者當先求聖賢之遺言于書中。而修身之法,自灑掃應對始。象山則以晦庵之學為逐末,以為學問之道,不在外而在內,不在古人之文字而在其精神,故嘗詰晦庵以堯舜曾讀何書焉。 心即理 象山不認有天理人欲與道心人心之別,故曰:「心即理。」又曰:「心一也,人安有二心。」又曰:「天理人欲之分,論極有病,自《禮記》有此言,而後人襲之,記曰,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動,性之欲也。若是,則動亦是,靜亦是,豈有天理人欲之分?動若不是,則靜亦不是,豈有動靜之間哉?」彼又以古書有人心惟危、道心惟微之語,則為之說曰:「自人而言則曰惟危,自道而言則曰惟微。如其說,則古書之言,亦不過由兩旁面而觀察之,非真有二心也。」又曰:「心一理也,理亦一理也,至當歸一,精義無二,此心此理,不容有二。」又曰:「孟子所謂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我固有之,非由外鑠我也。」 純粹之惟心論 象山以心即理,而其言宇宙也,則曰:塞宇宙一理耳。又曰,萬物皆備於我,只要明理而已,然則宇宙即理,理即心,皆一而非二也。 氣質與私欲 象山既不認有理欲之別,而其說時亦有蹈襲前儒者。曰:「氣質偏弱,則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由是向之所謂忠信者,流而放辟邪侈,而不能自反矣。當是時,其心之所主,無非物欲而已矣。」又曰:「氣有所蒙,物有所蔽,勢有所遷,習有所移,往而不返,迷而不解,於是為愚為不肖,於彝倫則斁,於天命則悖。」又曰:「人之病道者二,一資,二漸習。」然宇宙一理,則必無不善,而何以有此不善之資及漸習,象山固未暇研究也。 思 象山進而論修為之方,則尊思。曰:「義理之在人心,實天之所與而不可泯滅者也。彼其受蔽於物,而至於悖理違義,蓋亦弗思焉耳。誠能反而思之,則是非取捨,蓋有隱然而動,判然而明,決然而無疑者矣。」又曰:「學問之功,切磋之始,必有自疑之兆,及其至也,必有自克之實。」 先立其大 然則所思者何在?曰:「人當先理會所以為人,深思痛省,枉自汩沒,虛過日月,朋友講學,未說到這裡,若不知人之所以為人,而與之講學,遺其大而言其細,便是放飯流歠而問無齒決。若能知其大,雖輕,自然反輕歸厚,因舉一人恣情縱欲,一旦知尊德樂道,便明白潔直。」又曰:「近有議吾者曰:『除了先立乎其大者一句,無伎倆。』吾聞之,曰:誠然。又曰:凡物必有本末,吾之教人,大概使其本常重,不為末所累。」 誠 象山於實踐方面,則揭一誠字。嘗曰:「古人皆明實理做實事。」又曰:「嗚呼!循頂至踵,皆父母之遺骸,俯仰天地之間,懼不能朝夕求寡愧怍,亦得與聞於孟子所謂塞天地吾夫子人為貴之說與?」又引《中庸》之言以證明之曰:「誠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內之道也。」 結論 象山理論既以心理與宇宙為一,而又言氣質,言物欲,又不研究其所由來,於不知不覺之間,由一元論而蛻為二元論,與孟子同病,亦由其所注意者,全在積極一方面故也。其思想之自由,工夫之簡易,人生觀之平等,使學者無墨守古書拘牽末節之失,而自求進步,誠有足多者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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