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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第二章 王荊公


  宋代學者,以邵康節為首,同時有司馬溫公及王荊公,皆以政治家著,又以特別之學風,立於思想系統之外者也。溫公仿揚雄之《太玄》作《潛虛》,以數理解釋宇宙,無關於倫理學,故略之。荊公之性論,則持平之見,足為前代諸性論之結局。特敘於下:

  小傳

  王荊公,名安石,字介甫,荊公者,其封號也。臨川人。神宗時被擢為參知政事,厲行新法。當時正人多反對之者,遂起黨獄,為世詬病。元豐元年,以左僕射觀文殿大學士卒,年六十八。其所著有新經義學說及詩文集等。今節敘其性論及禮論之大要於下:

  性情之均一

  自來學者,多判性情為二事,而於情之所自出,恒苦無說以處之。荊公曰:「性情一也。世之論者曰性善情惡,是徒識性情之名,而不知性情之實者也。喜怒哀樂好惡欲,未發於外而存於心者,性也;發于外而見於行者,情也。性者情之本,情者性之用,故吾曰性情一也。」彼蓋以性情者,不過本體方面與動作方面之別稱,而並非二事。性純則情亦純,情固未可滅也。何則?無情則直無動作,非吾人生存之狀態也。故曰:「君子之所以為君子者,無非情也。小人之所以為小人者,無非情也。」

  善惡

  性情皆純,則何以有君子小人及善惡之別乎?無他,善惡之名,非可以加之性情,待性情發動之效果,見於行為,評量其合理與否,而後得加以善惡之名焉。故曰:「喜怒哀樂愛惡欲,七者,人生而有之,接於物而後動。動而當理者,聖也,賢也;不當於理者,小人也。」彼徒見情發於外,為外物所累,而遂入於惡也。因曰:「情惡也,害性者情也。是曾不察情之發於外,為外物所感,而亦嘗入於善乎?」如其說,則性情非可以善惡論,而善惡之標準,則在理。其所謂理,在應時處位之關係,而無不適當雲爾。

  情非惡之證明

  彼又引聖人之事,以證情之非惡。曰:「舜之聖也,象喜亦喜,使可喜而不喜,豈足以為舜哉?文王之聖也,王赫斯怒,使可怒而不怒,豈足以為文王哉?舉二者以明之,其餘可知。使無情,雖曰性善,何以自明哉?誠如今論者之說,以無情為善,是木石也。性情者,猶弓矢之相待而為用,若夫善惡,則猶之中與不中也。」

  禮論

  荀子道性惡,故以禮為矯性之具。荊公言性情無善惡,而其發于行為也,可以善,可以惡,故以禮為導人於善之具。其言曰:「夫木斫之而為器,馬服之而為駕,非生而能然也,劫之於外而服之以力者也。然聖人不舍木而為器,不舍馬而為駕,固因其天資之材也。今人生而有嚴父愛母之心,聖人因人之欲而為之制;故其制,雖有以強人,而乃順其性之所欲也。聖人苟不為之禮,則天下蓋有慢父而疾母者,是亦可謂無失其性者也。夫狙猿之形,非不若人也,繩之以尊卑,而節之以揖讓,彼將趨深山大麓而走耳。雖畏之以威而馴之以化,其可服也,乃以為天性無是而化於偽也。然則狙猿亦可為禮耶?」故曰:「禮者,始于天而成於人,天無是而人欲為之,吾蓋未之見也。」

  結論

  荊公以政治文章著,非純粹之思想家,然其言性情非可以善惡名,而別求善惡之標準於外,實為漢唐諸儒所未見及,可為有卓識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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