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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疆形勢的分析和治理意見


  對新疆形勢的分析和治理意見(1)

  (一九四一年十一月六日)

  (一)一般的政治情況。新疆處在優良的國際條件(得到蘇聯直接幫助和影響)和國內條件(在抗戰的遠後方,並與國民黨的中心勢力遠離),並在政治、經濟以及社會各方面都得到相當的發展。可是因為政治機構方面存在著許多弱點,不但不能適應和推動多方面的進步,反而給進步以多少阻礙。例如:

  甲,新疆政治上的作風,一貫是鋪大表面,粉飾太平,對於政治的和社會的黑暗方面不敢揭露,不敢批評,因此最高統治者,對下面的情況的反映,也只是一派樂觀景象,許多嚴重現象,不能反映上來。去冬解決阿山問題,政府在政治上作了很大的讓步,引起封建勢力的進攻,各地維族阿洪向政府索回已捐作教育經費的寺產,強迫學生讀經,強令已入政府學校的學生改入會立學校,要求恢復已被剝奪的阿洪特權等。政府對這些反動的要求並沒有作適當的解決,而是不斷的敷衍妥協讓步,所以哈族今夏舉行反政府暴動時,更提出反動要求(撤銷阿山的邊防隊、取消公路、取消縣治、驅逐阿山俄人,無論蘇聯人或白俄)。又比如政府一方面允許並提倡研究馬列主義、新哲學、社會科學等,並經常頌揚延安,頌揚毛澤東,但另方面又不允許青年有進步的趨向和要求。青年對現狀表示不滿,或對政府有批評即是犯罪行為。去年有新疆學院學生因企圖私逃到延安求學而被捕。今夏女中學生因羡慕延安,不滿意新疆現狀而受搜查。這樣使思想上被啟發了的青年找不到自己應走的路,結果一部分隨波逐流地腐化下去;另一部分則對現實不滿,又不能照自己的理想前進,不能不陷於消沉苦悶。

  乙,從去冬開始的平價工作,最初曾收到多少效果,以後則推行不動,或者是屯貨不賣,或走私賣黑貨,使市場陷於非常紊亂。其主要的原因就是政府中某些要人及當局的親戚許多是商人,而許多大商人又是和這些要人們有聯繫的,因此平價工作不能不宣告失敗。財政金融情形,也是愈趨日下,新幣發行額已達三千二百萬以上,今春發行公債五百萬元至今未完全銷售,法幣輸入無法禁止。捐稅雖不斷地增加(最近增加了屠宰稅與煙酒稅),人民負擔雖日益加重(當然比口內還輕得多),但政府財政仍是入不敷出(新幣三塊二合美金一元,但實際銀根已大跌特跌)。

  丙,人民生活一般。農民、牧民及手工工人的生活比口內富裕得多,特別是手工工人在夏季工忙時,每月可得百元上下。可是政府公務員則相形見絀,科長新俸每月只五六元,科員則僅二三元(就目前生活費最低須二十餘元),因此,許多公務員不能維持家庭生活,不得不叫老婆出外去當家庭女工,甚至有當暗娼的。

  (二)特務作風。特務工作成為新疆統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是新疆各級政府的普遍作風。管理全省的特務人員滿布全省各地、各機關、各團體。政訓處也成了軍隊的特務工作機關,現在政府的要人都是特務工作的指揮者。除此之外,盛還有自己的特務工作系統,乃至稍有社會地位的人也各有自己的特務人員。盛性格最多疑,不但不完全相信公安系統的特務工作,甚至連自己派出的特務人員也不完全信託。他曾經告訴我對一個地方或一筆事情須派二三個特務工作人員,彼此互不知道,互相的監視才行。比如他因不放心某,交令特派一行政長去監視,又派一副行政長去監視,行政長還派另一人去監視副行政長。因此,許多公務員同時就兼作特務工作人員。公安局系統下的特務工作人員多半是用金錢收買的,每一個報告即有五角、一元或數元的賞號,因此捕風捉影甚至完全虛構的報告是不少的。特別有南疆許多縣公安局的偵探,多數是兩種偵探,一面做公安局的偵探,同時又做英國偵探。政府曾幾次通令檢舉托匪、漢奸,可是恰恰給了陰謀家、破壞分子、挑撥分子以最好的機會。

  (三)幹部政策。新疆政府的幹部政策可說是毫無原則的。幹部的提拔,不是經過對幹部本身的考察,而是全憑關係。幹部的任用,不問其能力與經驗,而是決定於當局者的意志,不是因事擇人,而是因人就事。幹部可以今天提升,明天打擊,或者在甲地受處罰撤職後可以在乙地分配更高的位置,更重大的責任。對於幹部工作沒有檢查,只有偵察和監視,所以一般的公務員都以謝言慎行作為鞏固地位的要訣,至於工作的好壞是大家可以不管的。當局對於幹部的考察和評價,首先是以能否做特務工作的好壞為標準的。比如:這次夢秋的去職,姜作周的倒黴,李一歐的提升,據盛與我談話都根源於這一點的。現在走紅運的幹部,軍事方面是汪鴻藻,政訓和教育方面是李一歐,公安局方面是李英奇,財政方面是臧穀峰,此外還有周徵錦(糧食處長),李溥霖(建設廳長,現暫任阿山永化城防司令)等人,在這些人中間除臧谷峰比較進步(對蘇共觀念較好,做事負責認真)外,其他都是很反動的(汪鴻藻曾在北平負責一時期反共特務工作,周徵錦常有反蘇反共的言論,李英奇、李一歐則是反進步的組織者)。而汪、周及李英奇均升中將了,過去有些紅極一時的幹部如李綱珂、張宏輿、姜作周以及姚雄、杜重遠等均先後被捕了。

  (四)所謂「陰謀暴動」在新疆是連續不斷的發生,因此大批逮捕每年必有一兩次。比如一九三九年曾為收繳哈族槍支,用召集蒙、哈、柯代表大會的辦法將三族領袖分子扣留。一九四〇年春,藉口一九三七年陰謀暴動案大捕維族領袖數十人。夏季以後又因杜重遠案,株連漢族的進步文化人(主要是由口內來的)多名及各族領袖數十人(說是杜組織各民族反政府聯盟)。今年夏初又逮捕軍事幹部六、七十人。據盛說是破壞了兩個軍事陰謀組織。一是李、杜的幹部受李、杜的指使來新活動,企圖奪取新疆地盤;一是本地第一期軍校學生的反政府的組織,至六月間又逮捕姚雄及其舊部多人,罪名是李、杜案有關係。至於零星逮捕是經常不斷的,其罪名不是杜案的株連,就是軍事陰謀的參加者,或者與過去某次暴動案有關,再不然就是托匪嫌疑。每次逮捕都引起社會極大的不安,人人感到自危,大家只好緘口埋頭敷衍、吃飯、做事。這些所謂「陰謀暴動」案、反政府案,其真相如何呢?除辦案者以外,別人是一概不知道的,因為這些所謂「案件」的破壞人員的逮捕都是根據特務人員的報告來執行的。對被捕者的審判,其實是審而不判,盛主張羈押到抗戰以後再判,不重證據,只靠口供。而口供主要是用兩種辦法取得的,一是旁人亂咬「誣陷」;一是苦打成招,冤屈。兩種辦法都是由審判者預先將口供作好,逐條逼問,不到完全自供不止。據聞曾邀請友方派代表參加審判,但實際上主審者並不讓代表接近犯人,也不給他以調查審情的方便,每一案件都將逼得的口供交代表審閱完了。由此可見所謂「陰謀暴動」案的真實性有多少是成問題的,即便有些分子圖謀不軌,但每次大批株連,而株連中確實不少進步分子,這不能不使人懷疑到所謂「陰謀暴動」案,有一部分是政府中的反動分子故意作成陰謀來打擊異己分子,摧殘進步勢力的。

  (五)關於「親蘇」政策。親蘇政策是六大政策中比較執行得最具體最有成績的,然而在政府要人中也不少懷有反蘇情緒,時有反蘇言論,進行反蘇活動的,特別是公安系統中工作的親蘇分子有不少的被撤職或逮捕,留蘇學生大部分被捕,名為「托匪嫌疑」,去春伊犁領館花園中曾發生移屍案。行政長趙劍峰在邊務報告中稱蘇聯紅軍為敵人,政府對此雖曾下令申斥,但並未受嚴處罰,前不久還明令嘉獎,說工作多年,成績卓著呢。當局對蘇在新疆工作人員經常還是一週一小宴,半月一大宴,禮數甚隆。可是關於大的政治問題並不徵求同意或與之協商,而是獨斷獨行,甚至蘇工作者每人都有密探暗中監視其行動。德蘇戰爭爆發後,《新疆日報》表示了自己的擁蘇立場,進行了相當的工作,最近藉慰勞紅軍運動,擴大宣傳,已送捐款一萬盧布。

  (六)關於民族平等政策。民族平等政策雖也喊了很久,可是其他民族仍處在被壓迫、輕視、淩虐和欺騙中。各族領袖及活動幹部大批被捕,在迪化各機關甚至連民族翻譯都不易找到。過去各機關首長中的民族成分都有相當的比分,近來則大半取消了。只外縣還有些維族副總長或副局長,特別是蒙、哈、柯領袖的被扣與一九四〇年對各族領袖的大批逮捕,給了民族平等政策以很大的打擊。去年和今年的阿山哈族暴動,雖是反動分子的陰謀利用,可是他們的領袖被捕不能不是鼓動群眾暴動的中心口號。此外阿山哈族受漢人百般淩虐,「特別是公安局欺壓哈族更甚」,也是群眾暴動的原因。阿山哈族自去年二月發生叛亂與政府相持,到十月才得解決。因天寒,最近據說大部分徒手哈族群眾,約五六百人,已無條件地向政府投誠,其餘暴動隊伍還有約四百人槍上下,正在接洽投誠中。這也是因為冬天已到,對哈族不利,不得已,所以要求投誠。但是,能否保證明年不再叛亂,須要看這次解決的具體情形來決定。關於同我黨的關係,我初到新疆的時候,正是當局和我們的關係開始惡化的時期,當時他與我談話中把關係惡化的責任完全推在方林同志及某些工作同志的身上,「固然我們主觀上也不免有某些缺點或錯誤」,我一面承認某些同志的某些行動的幼稚,沒深刻瞭解新疆的特殊環境;另一面則認為是對方林的誤會,這樣維持了半年平常的關係。到一九四〇年春,新疆的反動勢力開始向我們猛烈進攻,特別是南疆,自政府一九三九年冬派出南疆視察團帶去大批公安局長和縣長後,形勢陡變,各地摩擦不斷發生,到處藉故陷害,挑撥離間,李英奇控訴許亮同志十大罪狀,請予逮捕,郝泳清同志被控告,李子梁被解職,潘同、黃火青、劉安平等比較負責同志經常在被監視、暗害及偵探跟蹤中。去年夏天曾有派姜作周偵察夢秋及郭慎袒的傳聞,一直到六月才開始好轉,摩擦減少,這樣又維持了將近一年的平常關係。今年春夏之交,所謂「軍事陰謀」案發生的前後,他同我談到這樣的話,他說:「我任用你們同志並不是由於莫斯科方面的命令,也不是你們黨的要求,而是我自動向王明提出的,我的本意是要你們黨派一些老練的、政治上可靠的黨員來幫助六大政策工作,不想方林[1]介紹許多新黨員來此工作,你們党在抗戰高潮中吸收了大批青年入黨,其中不能保證沒有國民黨或托匪混入,老實說我對你們這批新黨員不能完全信任,故不放心他們在迪化工作。」(大意如此)又一次他提到工程訓練班的學生時(其中有我們的同志),他說:「因為他們都是杜重遠經手招來的,我不放心他們。」最近夢秋去職,澤民[2]調動,潘同調哈密,西平[3]撤職調動。他們的理由如下:夢秋行動不便,不能到各學校去親身考察,所以不能查出壞分子;澤民因有病需要半日休息,財廳工作繁重,民廳工作較輕;潘同調動理由則有三端:

  甲,哈密地位重要,經常與口內人接觸,劉去職後非有妥當人接替不行。

  乙,據蘇聯教官說,潘治民長於治軍,但據友人說他們無此意。

  丙,英、蘇關係接近,南疆軍事形勢並不嚴重。西平是藉口我們要准他半年或一年的假,而不是撤退。至於姚雄被捕之事,我想是有原因的,他告訴我姚雄的口供,說姚雄是被杜重遠煽動參加反政府組織的。姚原表示猶豫,經杜告訴姚說:「我這活動,不僅在新疆已有極大的組織,而且在口內已取得各有關方面的同意和贊助。」而督辦「將在口內已取得各有關方面的同意和贊助」的話,對我重述幾次,雖未明白講出,看他的意思似乎是說「延安也是同意的」。並且夢秋、澤民等的變動與林基路同志調烏什縣長與林大生同志置駐,且為的機槍連長撤職的事,這兩件事我全不知道,他也未告訴我。林基路治理庫車省政公認是全疆成績最好的,可是調任烏什小縣後,林來電辭職,如在平時,他是不會允許的。可是這次他將林的原電轉我,要我決定。這顯然是要把撤林的責任歸之於我。見他既有撤林之意,所以也同意林辭。他以前表示對共產黨員具有下面的信心:不貪污,不會與帝國主義或國民黨勾結,工作能力強,不是在黨的指示下不會反對六大政策。可是他又非常的恐懼共產黨員接近群眾,在群眾中取得信仰,又怕共產黨員掌握軍隊,所以不願我們同志做教育工作和軍事工作,而多加安置在財政稅收方面工作,「因為稅收工作是老百姓不高興的。」最近,似乎對共產黨員是否會反對六大政策這一問題發生極大的懷疑,他懷疑的原因我以為有下述各點:

  甲,由杜案來的,他根據姚雄的口供,所謂杜在口內已取得各有力方面的同意和贊助,姚的口供有可能是挑撥分子製造的,加上恩來曾來電,要他釋放杜、趙等,以及經過我們轉來旁人保杜的電報,這些事件在他多疑的腦筋中是發生作用的。

  乙,反動分子對我們的同志的誣告陷害,並借挑撥盛和我黨的關係。我想這類的事一定很多的,不過盛很少公開告訴我,只去夏告訴過許亮、郝泳清及潘同被關牢的事,使我無從捉摸,並且無從解釋。

  丙,我們個別同志的幼稚行動,如要求過高,求成太急,驕傲自大,任意批評以及將延安的作風硬搬到新疆來等等,也可以給他不好的印象。

  丁,國際局勢的變化。如蘇德戰爭與口內反共高潮的影響。總之,他對我們的關係在一九三八年是言聽計從,有求必應,到一九三九年開始冷淡以後,則逐步惡化。以前還藉口不信任新黨員,現在行動則對整個黨都有不信任的表示。

  (七)我對盛個人的觀察,盛個人主觀上是飾新的,是要求進步的。但他自己陷入這樣的矛盾,一方面想做一個先進的人物,甚至以馬列主義者自居,但又想獨樹一幟的自成局面,形成一種獨特的勢力。他經常以六大政策集團與國共兩黨鼎立而三來看待。他是一個最多疑的人,對任何人任何方面都不完全信任。他總以為別人家會搗他的鬼,會不利於他。所以,一方面他常對我說,他在政治問題上是以兩個中心的態度為標準。即是國際問題看莫斯科,國內問題看延安。確實他在言論和寫作上是如此做的。可是,他對這兩方面派來的人,又猜疑防範得厲害。正因為他處在這種矛盾中,他有多疑的弱點,容易被反動分子所利用,他時常在反動分子的包圍和影響下,我以為這是他最大的弱點,也是最大的危險。他對蘇、共兩方面的人,雖然不放心,但在客觀條件限制下,他親蘇擁共的總方針是不會一下子改變的。所以,在公開宣傳上對蘇聯始終是親善的態度。對我黨的公開文電及八路軍、新四軍戰報,在新疆報紙上也常常可以看到。

  (八)我對挽救新疆局勢的治理意見。今天新疆地位更加重要,無論就國際關係或就中國抗戰來說,是不待解釋的。然而就最近情形看來,似有倒退的趨勢,這是值得我焦慮的,是應當設法挽救促其好轉的。對新疆的鞏固、發展和進步,蘇、共兩方面的努力是有極重要意義的。不過蘇、共兩方面處在今天的情況下,不便向新疆提出過高的要求,我以為下述的步驟是應當爭取而且可能實現的。

  第一,加強對盛的影響,改變其周圍的成分。盡可能從國內派一些盛平時所尊敬的人,如高崇民、粟佑文、沈志遠等,在他的左右,在政治上來幫助他、影響他。同時,設法揭露現在在他左右的反動分子的不利於六大政策,不利於盛的陰謀企圖。

  第二,整頓特務工作,改變特務作風。新疆政府各部分只有公安管理處沒有蘇聯的顧問,而新疆的問題大半是公安系統造出來的,而且公安系統中埋藏的反動分子也最多。應由蘇聯向盛提議派一得力顧問來加強公安工作。同時,借整理公安工作來徹底清理過去一切所謂「陰謀暴動」案件,來揭露反動分子的陰謀。

  第三,加強我們在新疆工作同志的策略教育,克服他們的幼稚病和急性病,使能在實際工作中證明我們同志是忠實于六大政策,擁護政府,絕沒有任何私圖,以解除盛的疑慮。

  第四,在可能條件下中央派一盛所信仰的同志來此,王明或恩來為好,與他商討整個問題及與我們的關係。

  第五,過去我們在新的工作同志,為了避免自己捲入糾紛,對這般反動分子多是採取敷衍態度,採取「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方針,很少攻擊和揭發他們,今後我想應當改變一下,應當對他們確實有據的反動行為,特別是不利於政府政策的行動,反映給盛知道,以免盛陷於偏聽之弊。

  第六,在交通條件可能的話,我想將盛所不洽意的比較幼稚的同志派一批回延安,以減少他的疑忌。

  第七,在盛對我們同志表示不信任的情況下,我長期處下去是不適當的,請中央派一位適當同志來替代我,讓我能早日東返。

  【注】

  [1]方林:即鄧發(一九〇六——一九四六),廣東雲浮人,工人運動領導人。一九二五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一九二七年參加過廣州起義,一九三七年任八路軍駐新疆辦事處主任,一九四五年出席在巴黎召開的世界職工大會,一九四六年八月,由重慶返回延安途中,因飛機失事遇難犧牲。

  [2]澤民:即毛澤民(一八九六——一九四三),毛澤東的大弟弟。一九二二年參加中國共產黨。一九三四年十月參加長征,一九三八年被派到新疆工作,先後任財政廳長和民政廳長。一九四三年九月,被盛世才秘密殺害。

  [3]西平:即劉西平,是從延安派到新疆幫助工作的我黨幹部。

  (1)這是陳潭秋一九四一年十一月六日給中共中央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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