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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第九章 三大時代之三大婚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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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克林蘭以為人類婚姻只有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和一夫一妻的三種形式;其實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不過為兩種例外的形式,也可說是家族歷史中的奢侈品,並不成其為普遍的婚姻制度。男女人口的比例,總要在約略平等的狀況之下,才有成為普遍的婚姻之可能,所以多妻與多夫絕不能成為普遍的婚制。 我們從歷史的事實研究,一夫多妻顯然是從前奴隸制度中產生的,並且限於某幾種特殊的情境。例如在閃密的族的宗法家族中,家長自身及其長子或至多某幾個兒子可以過多妻生活,而其餘的人則只能過一妻生活。這樣的事情,在東方尤然。例如中國,畜妾與多妻,不過是富人的特權,「小老婆」大都是由金錢購買來的;至於一般民眾,大概總是過一夫一妻的生活。廣東地方的風俗,凡稍為富裕之人,即須畜妾三四,以點綴門面;若在稠人廣眾之中,問及某富人只有一妻,則被問者及坐眾,無形中皆覺不甚「體面」。這尤足以證明多妻為富人之奢侈品。 在印度與西藏的一妻多夫,也同樣的為一種例外,原來不過是群體婚姻的遺跡。在印度的蘭夷斯人(Naies)通常總是三個或三四個以上的男子共一妻;但其中的每一個男子又可與別幾個男子再共第二個、第三個、第四個……。所以這樣婚姻的實際,不過是群體婚姻的特殊形式,女子固然是過多夫生活,同時男子也是過多妻生活。 一夫多妻與一妻多夫存在的條件完全相反:一夫多妻存在的地方是生活富裕的人家,一妻多夫存在的地方是生活艱難的人家;一夫多妻存在的地方婦女數目是很多的,一妻多夫存在的地方婦女數目是很少的;一夫多妻,在東方溫帶地方(如中國)或熱帶地方現還盛行,而一妻多夫則盛行于寒帶各高原或冰帶地方如西藏各高原,南印度的蘭夷斯,以及愛斯基馬(Esgnimaux在白令海峽之間)等處。 一妻多夫所產生的兒女,只有從母系屬為可能。她的丈夫們通常都是兄弟,當大哥同一個女子結了婚,則其餘各弟弟都成為這個女子的丈夫。然而女子有更以別人為夫的權利;男子也可有幾個妻。 上面已經說過,實行一妻多夫的各民族類皆住于寒帶各高原和冰帶地方。據《性之病徵》的著作者達諾甫斯基(Tarnovsky-Les Manifestation Maladives du Sens Sexnel)說:有個久住于寒帶各高原的旅客告訴他,住在這些地方的人們性欲自然的減低。達諾甫斯基以為性欲減低足以說明這些地方人口繁殖率的衰弱。因為人口繁殖率之衰弱,所以不得不勉強婦女過多夫生活。婦女罹受多夫的影響,體力自然更要衰弱。愛斯基馬的女子,普通一般,要到十九歲才有月經;然而熱帶地方的女子九歲十歲即有月經,溫帶地方的女子十四歲或十六歲即有月經。所以熱帶地方性欲增強,而多妻制盛為流行。 熱帶地方生活甚易;而寒帶各高原或冰帶地方,生活極其艱難。一妻多夫制完全是適應這種生活艱難的情境產生的。這很足以表明生產方法及於兩性關係的影響之強大。因為生活艱難,所以又發生殺死女孩的惡習;因而男女人口永遠不均,即一妻多夫制永續不絕。 由以上一切的陳述,我們可得適合人類進化的三大主要時代之三種主要的婚姻形式。而一夫多妻與一妻多夫不過為兩種例外的存在:即野蠻時代為群體婚姻;半開化時代為對偶婚姻;文明時代為一夫一妻。三大時代各自有其特別的生產方法,所以三大時代亦各自有其特別的婚姻制度。野蠻時代食物生產停滯於極原始的狀態(漁獵),男女在極閉塞的環境中作同樣極簡單的工作,以滿足其極質樸的生活,所以兩性生活也同樣停滯於極原始的極簡單的情形之中(群體婚姻);半開化時代畜牧與耕地逐漸發達,人口亦比例的增加,有分開以便利用新牧場和新耕地之必要,由此兩性生活遂演進到一種不固定的個體組織(對偶婚姻);及到文明時代開始,男子逐漸成為手工業的工人,商品的所有者,或戰擄品的暴富者,以至蔚為一切牲畜奴隸軍器工具的主人,在這樣新的經濟條件之下,遂形成一種新的家庭組織(一夫一妻)和人類前此未曾見過的大革命,將前此在氏族社會處主要地位的女子完全隸屬於男子之下。此處要接著說明的還有兩點:其一,母權被推翻時婦女採取怎樣態度?其二,文明時代一夫一妻的實質究竟怎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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