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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第二章 家族發生之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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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和兩性的組織,為一切民族發展之基礎,然而此處有一種不同的意見存在。西賓蘭斯(Espinas)在一八七七年出版之《動物社會》(Des societes animales)裡面說道:「據我們在各種動物中所觀察,群(Penplade)——是最高的社會團體。群——好似是由各家族組成的,但在源頭上說,家族與群是相敵對的,他們彼此為一種反比例的發展」。照西賓蘭斯的意見,群與家族,在各種高等動物中,不是互相完成的,但是互相抵抗的。西賓蘭斯極力論證當春情發動時期,由雄性間的競爭,怎樣將群的社會關係暫時弛緩或取消。所以他又說:「自有緊密團結的家族,我們便看不見群之形成,除掉很稀少的例外。反之,亂交或一夫多妻制盛行,群便自然的成立。只有使家族關係弛緩至於幾微,群體才得發生,個體才得恢復自由。所以有組織的群在鳥類中是很少的;反之,我們在哺乳動物中發見微有組織的社會,正是因為其個體不全為家族所吸收。所以群的集合意識常為其最大敵人——家族的集合意識所阻而不能發生。故吾人敢斷言:建立在家族高層的社會,開始不過是將一些受了根本變化的家族編織而成,除開更遲一回在他的內部蔭庇一些無限的順利條件才能容許他重新構造」。 要在動物社會中分別其誰為家族的集合或誰為群體的集合,本為極不容易之事;但西賓蘭斯之所說,於動物社會至少有一部分是真理。動物社會在交尾時期,因為雄性的嫉妒,確有群體渙散或不能發展的事實。然而這樣的事實,只足證明動物家族與人類的原始社會是兩樁不可比擬的事。因為原始人類,在他們初超出動物的時代,還沒有家族的意識;人類在此初形成的時代,不過是一些沒有武器(如銳利之爪牙)而異常軟弱的動物,他們的數目是很少的,個體是很孤立的;當著他們尋求一異性做配偶的時候,已經是他們社交心發達的最初形式。人們要使自己超出動物界而實踐自然所提供的最大進步,便需要一種新要素來填補其孤立而無防禦能力的缺憾,這樣的新要素就是聯合的勢力和共同的行動之所從出的——群。而兩性與家族的結合,實為群之起點。但是男性間相互的寬恕與嫉妒心之輕減,在動物時代進化到人類時代的過渡中,確為形成堅固而廣大的人群之先決條件,沒有這種先決條件是決不能完成這樣的進化的。然則男性間的嫉妒,怎樣得輕減呢?這個問題顯然與家族的形式發生關係,以下各章當詳述之。 生存競爭,一切生物都不能逃過這種原則。然上面已經說過,由動物時代初入人類時代的人們,不過是一些軟弱無力的動物,他們既沒有天賦的強有力的爪牙,又沒有後來逐漸發明的各種工具;周圍四境晦蒙否塞的自然界,無處不給他們以困難,環居鄰處的毒蛇猛獸,無時不與他們以恐怖。然則他們怎樣生存、怎樣競爭呢?惟一的方法,只有團結成群之一途。這種群的成立,最初自然是由於兩性的結合;然亦可說最初還沒有後起的家族之意識。群的本身——也可說家族的本身,就是一種生存的元素或經濟的元素。具有這種元素之後,人們才能以群體去採取食品,和以群體與其他動物或其他群行其競爭;至於人們的個體,此時既不能單獨競爭,也不能單獨採取食品。 人類進步的大時代,是直接和食品來源的擴充相適應的。而家族的團結,便是直接適應這種需要。由自然的逼迫,範圍人們於這種經濟生活的集團後,低弱程度的共同勞動與共產生活遂橫貫有史以前的時代之全部;而其演進所呈之定律,則為:生產程度愈益低弱,則社會秩序愈益凝固於血族關係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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