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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傳芳最近的主張


  (一九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孫傳芳平日的態度,仿佛是注重實行,不屑多說空話,即是不肯發表主張;可是最近他卻也發表主張了,且正式的發表主張了,他所發表的主張值得我們注意的有三件:(一)是江日兩通電;(二)是五日在總商會關於淞滬商埠市政之演說;(三)是六日在交涉署招待外賓之演說。

  江日兩個通電,一是主張顏惠慶攝閣,一是聲明保境息民政策。孫氏向來表示護法而不護憲法,現在江電說:「依曹公通電恢復十三年十月之顏惠慶攝政內閣」,則分明是擁護憲法了。孫氏主張何以有此變化?不用說是反對奉天和迎合吳佩孚兩個動機湊合而成的。因為反對奉天,遂不惜犧牲自己的主張而附和吳佩孚,如此——他還是從前不發表主張的態度好。孫氏向抱江、浙、皖、贛、閩五省門羅主義,現在保境息民的江電又說:「竊願劃境以自安;數月以來,迭電聲明:人不犯我,我絕不犯人,皆本息事寧人之旨,為保境息民之故……如貪婪竊發,抉我藩籬,隨我農桑,擾我商賈,亦惟有率我五省之師旅以遏制之而已。」這電為何方面而發,對山東奉軍,對吳佩孚,對廣州國民政府,或兼對上述各方面,我們都不必深究這些;我們所要質問孫傳芳的是:唐生智並未曾犯江西,而江西竟出兵攻湖南,這是否劃境自安,是否息事寧人,是否保境安民?或者有人特別原諒孫傳芳,以為他在名義上雖是五省聯軍總司令,而事實上無權過問江西之事;如果是這樣,將來國民政府北伐軍開到江西的時候,則孫氏便應該免開尊口,說什麼「率我五省之師旅以遏制之」這一派的官話了!又孫氏在總商會演說也說:「前日廣東代表至鄙人處接洽,鄙人告以南征北伐均屬無益,鄙人敢擔保五省以內,決不願舉兵南侵。」可是事實上江西確已舉兵幫助吳佩孚南征了,孫氏的擔保怎麼樣?並且孫氏又能夠擔保,福建不受吳佩孚命令舉兵攻粵嗎?在實際上孫氏既然不能支配五省,便不應輕於開口,說什麼擔保五省以內怎樣怎樣像煞有介事的話。如此,他還是從前不發表主張的態度好。

  孫傳芳對於上海市政的主張,我們可以在他的演說中指出幾個要點。他說:「現在上海設一個機關,把地方的行政集中在一處。」又說:「為大上海做一個牢固的根基,當局的人一定要有政治上的實力,換而言之,按現在的情形,非官廳先來試辦不可。」又說:「對於地方人士的首領,我們不能不徵求他們的意見,不能不使他們知道商埠督辦公署的內容。所以設一個參議會,代表各區的人民。」又說:「暫時以淞滬警察廳所管轄的區域,加上浦東淞滬警察廳第三區第一分區與第四分區中間原屬上海縣管轄的地方,為淞滬商埠的區域。」又說:「模範市的市民,是要預備將來做一等國的國民的,不是容易當的,是要出錢買來的。單就南市閘北兩處講,一百萬塊錢一年,是萬不能夠用的。……所以商埠督辦公署成立以後,原來有市政的地方,舊稅要積極的整頓,舊稅以外,還要籌辦捐稅,原來沒有市政的地方,得照閘北、南市的辦法,一律納稅。」這就是他對於上海市政之具體的主張,其餘若築路衛生,改良市政,收回租界的預備,以至所謂「真正的自治邦」、「理想的大上海」,我們只好看做菩薩廟的簽,靈驗與否,不須留意。在這些具體主張中,我們可以看出的幾個要點是:(一)淞滬商埠的區域,是北至吳淞,南至龍華,東包浦東,西畫滬西,除了中間的租界,都在他管轄之下;(二)交涉署道尹署警廳雖仍屬省行政而非商埠公署之直轄機關,但同時兩署廳的長官都兼任商埠公署處長,事實上已將所有地方的行政權都集中在離埠公署,已漸漸形成一個半獨立的上海市政府了;(三)在這半獨立的上海政府之下,據他說:閘北、浦東、吳淞、滬西四區的市政,暫時官辦民督,南市一區則民辦官督,總而言之,都「非官廳先來試辦不可」;(四)所謂參議會,只是地方人士首領對於商埠公署顧問的機關;(五)就是要整頓舊稅,籌辦新稅。

  就這幾個要點看來,如果他真心歡迎人民批評,我們便不妨批評一下。我們現在的批評,並不是故意拿高調來反對孫傳芳或丁文江,乃是批評他的主張是否如他所說:「實際上是參酌目前的政局,上海的情形,比較的最可實行的一種辦法。」第一,他把大上海的根基,不建築在市民的權力上面,而建築在當局者政治上的實力上面,主張非官辦不可;殊不知參酌目前的政局,所謂政治上的實力,能保三五年甚至三五個月不發生變動嗎?市民的權力,現在固然還很弱,而他的壽命卻比官廳政治上的實力長得多;想拿這種短命的實力來為大上海做一個牢固的根基,這根基實在太不牢固了!第二,公共租界工部局之歲入,其主要稅收,在一九二三年已超過五百萬兩(內計:地稅一五〇五〇〇〇兩,市政捐三一四二〇〇〇兩,碼頭捐四二七〇〇〇兩);上海市閘北、南市、吳淞、浦東、滬西五區,比公共租界,地面至少要大四倍,人口至少要多一倍半,而歲入只有其十分之一;其所以如此,乃因為上海租界是外國資本帝國主義者在中國輸出原料輸入製品之最大市場,亦即他們掠奪四萬萬中國人之中心樞紐。所以上海租界有如此物力,直接上雖是租界居民所負擔,其實間接上乃是帝國主義者掠去全中國四萬萬人血汗之餘瀝所造成;這種掠奪者與被掠奪者的關係若不改變,照現在上海的情形,而想在租界以外的上海市,誅求和租界同樣的稅收,辦理和租界同樣的市政,並由此法而收回租界,這豈非和封神榜、西遊記是同等的幻想!第三,即讓一萬步,承認他是比較的最可實行的一種辦法;可是他一面要整頓舊稅籌備新稅,一面只主張非官辦不可,而不肯賞給納稅人一點參政權,這種最可實行的辦法,將來實行起來,不無小小困難罷!最近紙煙捐的風潮,就是一例。在這半獨立的上海市政府之下,不說普選的市民議會了,就是現有之少數紳士的市議會,他也似乎不屑齒及,他所要的參議會,只有地方人士首領能夠參加;閘北、南市、吳淞、浦東、滬西納稅出捐的人,小商人工人占最大多數,那地方人士首領是些什麼人,又能夠代表什麼人的意見呢?我們並不否認市民納稅義務,可是,「不得參政權不納稅」,不能說這是赤化過激的口號罷!並且現在租界上的外國政府連納稅華人的參政權都不肯承認;同時,本國的上海市政府也是這樣對待市民,大約中外官廳的貴人們,都一致覺得中國人是「只應納稅不能參政」的賤民!

  孫氏在交涉署招待外賓所說的話,有一部分是我們所懂得的,有一部分是我們所不能夠懂得的。他說:「我更可以老實地對諸君說,我們中國人(他忘記了劉華也是中國人!)自然不能忘記租界是中國的領土。」他說:「推廣租界,始終不能得到中國人的同意,我並且敢說,將來永遠不會得到中國人的同意。」他說:「外國人保護是要保護的,但是一切的市稅,到今不曾擔任分文,這種情形,是公道的嗎?是可以長久的嗎?」這些說話,我們都懂得。我們所不懂得的,是他說:「凡有條約上外國人的權利,我們在條約沒有廢除以前,當然要尊重的。」這便是段祺瑞「外崇國信」的主張!他說:「以友誼的態度來交涉,希望在最短期時間以內,想法子把多年的懸案,逐一來解決了。諸君不要誤會了我的意思,我們設商埠督辦公署,不但不是來反對外國人的,而且是要儘量的同外國人合作。……商埠督辦公署成立了以後,也要盡力來想法子,用坦白的手段,友誼的態度,來同諸君切實的磋商。」孫氏大概忘了中國官廳以友誼的(或者還是奴誼的)態度對外交涉,已經八十餘年,並非梁啟超、丁文江等在五卅運動中之新發明;並且外國人都早已知道以友誼的態度儘量地與外人合作來對付中國人民,本是中國官之特長,似乎不用孫氏再向外國人鄭重聲明了。況且外人也一向是以友誼的態度與中國合作,例如他們替我們掌管海關、鹽稅,替我們駐兵京、津、沽、滬、漢,替我們司法裁判,尤其是上海的會審公堂,是中外官廳模範的友誼合作!他說:「近許多年來,租界裡面的人口,逐日的增加,於是外國人方面有擴充租界的提議,由外國人方面看起來,這種要求,原可以說有相當的理由的。……公共租界的當局,卻用越界築路的辦法,來解決人滿為患的問題了。」他竟這樣承認外人擴充租界和越界築路是為了解決人滿問題,而不是帝國主義者侵略的野心,這和戴季陶承認帝國主義是「人口的增加,使各國人民感覺土地缺乏,為安置增加的人口,便非擴張領土不可」的見地,是一樣了。關於此問題之複雜的理論,此地不必多說,現在且舉出幾個事實問題,答覆他們的見地:近代帝國主義的法蘭西,人口日漸減少,俄皇治下之西伯利亞一向地曠人稀,為什麼他們也要擴充領土?上海法租界居民並不多,法新租界是因何理由擴充的?公共租界居民之密並無過於香港;靜安寺路、戈登路、愛文義路中外居民住宅尚多系平房,並不像倫敦、紐約有無數層樓大廈,況且華界近年已有不少外人的住宅與工廠,當真有越界築路和擴充租界以解決人滿問題之必要嗎?他們在上海把持會審公堂,難道也是因為解決人滿為患的問題嗎?總之:你們若說帝國主義的勢力太強大,無論他們如何不說道理,此時我們都反抗不了,這話到算老實爽快;若強詞曲說的附和他們,從沒有道理之中說出道理來,這就大可不必!

  署名:獨秀

  《嚮導》週報第一五四期

   19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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