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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弄國民的國民會議條例


  (一九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安福政府所擬的國民會議條例草案,我們已經拜讀過了。據這個草案,安福政府愚弄國民的心事已和盤托出,其最重要而又最顯明的有兩點:(一)以議憲限制國民會議的職權,(二)以教育、性別、宗教限制人民的選舉權及被選權。

  民主國主權在民,國民會議應有權決定國家一切問題,他的權限,應該比國會更要擴大。現在的國民會議條例開口即規定「國民代表會議以議決中華民國憲法及關於憲法施行之附則為其職權」,連以前國會享有的憲法起草權都剝奪了,至如關於國家生命的政治、外交、軍政、財政問題,更一概不許過問。安福黨的意思就是說:你們國民代表只能前來恭聽政府欽定的憲法,舉手通過,通過了欽定憲法便滾蛋!這個條例將來經段祺瑞批准公佈時,此點若不修改他便是對於國民謀叛!

  至於組織方面,這個條例草案之愚弄國民,也足令國民十分明白他們的心事。他們明明以「普通選舉制」欺騙國民,而該草案竟以「凡中華民國男子年滿廿五歲以上」、「于本國日用通行之文字不能解說並寫作者」、「當兵役巡警者」,限制國民之選舉權及被選舉權;又以「僧道及其他宗教師停止被選舉權」。女子不是國民麼?工人農民是全國人的衣食父母,其數量又占全國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他們大半不能解說並寫作本國日用通行之文字,現在一概被擯在國民以外。兵役、巡警、僧道及其他宗教師都是國民一分子,有何理由可以剝奪其選舉權或被選舉權?世界上何處有這樣以性別、教育、職業、宗教限制選舉的普通選舉制?

  此外,京兆隻四人,各省區每道只三人,大學區、商業區、實業區均只一人至二人,人數已經比國會議員猶少;又加以教育的限制,又加以實業區乃包含從業人、工人、股東或合夥出資人都在內,則不啻明白規定:凡是工人都沒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照這樣選舉的結果,則誠如吳稚暉先生所說:「選區每區三人,安福系、國民黨各半,青海、蒙、藏以曹汝霖之類充數,大學區讓了國民黨研究系,商業區則有虞和德與天津、北京商會出馬,實業區則周學熙、張謇等各代表三萬人,這叫做國民會議,使二者蒙福,這叫做臭不可當,國民會議的名詞又算永遠拋入茅廁。」

  軍閥派本來不會有召集真正國民會議的念頭,要想真正國民會議實現,只有國民自己努力,逼得軍閥政府非召集不可才行。

  國民呵!國民會議條例就快公佈了,你們還是要有一個真正的國民會議呢,還是任軍閥政府召集一個愚弄國民的國民會議?

  國民起來罷!政治上沒有兩種利害相反的勢力可以並存,軍閥派站在統治地位,那裡會有真正的國民會議出現?國民會議我們是應該要的,不過在國民會議運動中,至遲在此運動失敗時,應該有一個根本的覺悟:怎樣才能夠達到真正國民會議之目的。

  署名:獨秀

  《嚮導》週報第一〇三期

   19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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