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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三年列強對華之回顧


  (一九二四年二月一日)

  中國人民有兩個仇敵:第一是英、美、法、日等帝國主義的列強,第二是北洋軍閥,後者比前者真算不得什麼。

  此時我們中國人對於軍閥已認識他是國民的仇敵了,而對於比軍閥更是仇敵的列強還沒有明確的觀念,我國民的感覺是何等遲鈍呵!

  一般勞苦平民,原始的民族觀念是有的,而對於列強近代式的侵略,只感覺其如此,而不洞悉其所以;至於屬￿知識階級的士大夫,一部分醜物自以為不是野蠻的義和團,卻變成了媚外的奴隸;一部分有良心的自然也痛心外患,但以為這乃是內政不修軍閥政治召來的,現在只應專力推倒軍閥政治,有了民治政府,外患便自然退減,此時不宜兼攻列強,多樹敵人。

  有良心的知識者這幾句話,表面上似頗有理,其實十分錯誤。我們第一應該知道:列強不是靠軍閥而存在,軍閥卻是靠列強而存在的,前次英國之助袁世凱,日本之助段祺瑞,此次美國之助曹錕,這都是顯然的事實;歐洲中世紀的諸侯王何以肯低頭于市民,因為政府財政不了,非向人民拿錢不可;現在中國的軍閥政府恃有洋債可借,不必低頭求教于本國的資本階級,所以不把輿論放在眼中。因此,我們以為不打倒列強的侵略,中國軍閥的勢力是不會倒的,因為列強是軍閥的靠山。我們第二應該知道:推倒軍閥是要人民有充足的力量才行,絕不是利用一個軍閥打倒一個軍閥可以投機成功的,至於民治政府,更不待言必須建設在人民的力量上面;此時在列強勢力支配之下的中國,他事且勿論,宰製全中國人經濟命脈的協定關稅制一日不廢除,中國的工業一日不能自由發展,工業不發展,不但資產階級的力量有限,即一切勞動平民的力量又何從壯大起來,以如此力量幼稚的國民,又何能推倒軍閥建設民治政府?因此我們以為不打倒列強的侵略,是不能推翻軍閥建設民治政府的,因為列強是抑制吾人推翻軍閥建設民治政府的力量發展之唯一魔王。

  依據以上的事實,吾人欲救濟國家之危亡,欲獲得政治上的自由,欲發展自己的經濟力,反抗帝國主義的列強,都比反抗軍閥更為緊要。我們須認清我們的仇敵,比軍閥更甚的仇敵,便是英、美、法、日等帝國主義的列強!

  英、美、法、日在華盛頓會議已商定了由各國單獨侵略變為共同侵略的所謂四國協定,去年即在中國開始實行了。茲將過去一年(一九二三年)中列強對我連續不斷的侵略與暴行條列左方,以告我善忘之國民:

  (一)張家口克門案 美國商人克門及美國駐張家口的領事索克賓,為中國奸商保鏢,由張家口駕汽車偷運現洋六萬元出境,行至西沙河地方,中國守卡兵士照章要求檢查,克門竟向兵士開槍拒絕檢查,連放兩槍,兵士還擊,中克門肩部,回京死於醫院。美公使向北京政府提出三條件:(一)張錫元都統向美領事謝罪;(二)張錫元以下的軍官革職永不敘用;(三)恤金五萬元。結果一、三條都照辦,第二條辦了一些軍官與兵士代替了張錫元。

  (二)漢口棉花工人案 一月十日漢口英商隆茂棉花工人因工人二三百為組織工會被開除,代表三人被捕,包圍英租界捕房,英捕房竟召集大隊武裝義勇隊,向工人開槍轟擊,工人王成頭部受重傷,受棍傷者二十餘人;英人複召集海軍陸戰隊,佈滿英租界各要隘,向中國街架設大炮機關槍,準備轟毀中國街市,武裝汽車滿街奔馳示威。英界軍警不但不分皂白,隨處毆打棉花工人,連中國體面商人亦多遭其毒打。結果還是:捕去棉花工人三十三人,由英領事判決三個領袖監禁四五個月,其餘三十人亦監禁一兩個月。

  (三)金佛郎案 庚子賠款,據一九〇五年七月二日之協定,明明說:「所有應還各款,按照以上所載辦法,將和約關平銀依照各國金錢之價核定,中國或按倫敦市面銀價用銀付還,或以金錢期票,或以電匯票,均聽各國所願。……」並無須付生金之規定。同日各國又曾分別選定協定文中三種付款辦法之一,通知中國外交部,計法、比、英、美、荷、意六國選定按照各該國之幣用電匯法付款,日斯巴尼亞國選定暫時按照倫敦銀價至一九〇六年用期票付款,日本選定按照倫敦磅價用電匯票法付款;此項選擇付款辦法,曾經明文約定,繼續有效,至賠款付清之日為止。自一九〇五年訂立協定以來,如約實施,從未發生異議。乃法、比等國以紙佛郎價格低落,忽強欲中國照金佛郎價格付款,中國若應此要求,其損失約在七八千萬元以上。以英、法、美、比、意、日、荷蘭、日本八國共同對我示威,黎曹兩政府均有承認之意,只因國會強硬反對,故未決定。

  (四)旅大案 日本繼續俄國權利租借旅順、大連灣,今年期滿,理應交還中國;乃日本藉口前次強要中國承認而未經國會通過的二十一條件中有期滿續租之要求,不允交還,雖經政府及人民迭次抗爭而無效。

  (五)上海樂志華案 寧波人樂志華,在上海某洋人家當西崽,主人冤他偷洋八百元,騙他到巡捕房,嚴刑拷打,打死三次,第三次醒後,又將他臨空吊起,用紙撚插進他的鼻孔,紙撚一頭點起,火煙直沖心肺,急汗與眼淚並出。西探說:「你若不肯招,必定打死你,我是老上海,打死個中國人,有什麼稀奇!」隨後又放下來,亂打重壓,壓得暈過去,醒轉來,又用冷水澆身,如此又死去醒來若干次。後來這種悲慘的冤案,傳到寧波人耳中,寧波會館出來替樂志華在英按察使署提起訴訟。其結果:英按察使及陪審員一面以傷證確鑿不得不承認樂志華傷殘系出於虹口巡捕房,一面卻宣告兩個被告的捕房西探即親手拷打樂志華的加布德和鮑爾慶無罪。

  (六)臨城案 津浦火車行至山東臨城地方,被土匪劫去華人一百余、洋人二十余,英、美、法、日、意等國公使團立即共同向北京政府嚴厲的責問。美國在華商會主張停止華盛頓會議所予中國一切利益,監督財政,全國水陸交通要隘派外兵駐防,停止退還庚子賠款;法使提議即時扣留關鹽余,續索庚子賠款;葡使要求設立護路軍由使團監督;意使主張援庚子例聯軍入華;英商藉口此案謀占天津舊德國租界,又主張各鐵道由外人辦理警務;日本報紙則主張要求黎元洪親赴臨城議和;一時列強對中國態度,簡直和庚子年一樣。外交團正式提出之要求是:(一)每人賠償八千五百元;(二)特別編制護路警隊,管轄于外國軍官之下;(三)山東督軍田中玉、兗州鎮守使何鋒鈺、津浦路局警務處處長張文通、第四次快車警察長趙德昭均免職,永不任用。其初北京政府的閣議對此通牒還有人說:「田、何免職事關中國用人行政之權,特別路警關係中國主權甚巨。」隨後曹錕賄選成功,想求公使團承認,公使團表示以應允臨城案要求為交換條件。曹政府遂覆牒承認:(一)關係賠償,願照來文所開甲乙丙三項辦法;(二)關係懲罰,田中玉、何鋒鈺均免職,張文通、趙德昭均撤差;(三)關係路警,本國政府自動改良護路計劃……聘用外國專門人才以資襄助。

  (七)淞滬共管案 上海領事團會議,根據華盛頓會議開放門戶主義,請公使團向中國政府要求將上海公共租界白楊樹浦以上至吳淞口,為中、英、美、日、法、比各國共管區域,在此區域內所有港務市政,由各國各派委員組織機關,共同管理。

  (八)棉花出口案 近年棉貴紗賤,國內紡紗業紛紛停工,紗廠商為減輕原料成本維持產業計,呈請政府禁棉出洋,當由北京政府照準施行。乃外交團援據條約所保障之土貨購買輸出權利,向政府抗議禁止棉花出洋,政府遂取消此項禁令。

  (九)查封學生總會案 上海法租界查封全國學生總會前後共三次,後兩次都在去年。去年三月全國學生總會開四屆評議會時,適值金佛郎案吃緊,學生會起而反對,此事正觸犯了法國人,法領事遂將總會查封了。但這回查封還只是下去一塊招牌,事實上機關仍存在;到了雙十節,學生會散放傳單,反對英人不肯退還威海衛,法捕房遂嚴厲的查禁學生會不許在租界內存在。

  (十)成都英教士逞兇案 五月十二日成都高師附中學生巫紹柏、陳道炎與華西大學附中學生賽球散後,突有英教士白明道自華西大學奔來,凶毆巫等,巫胸部頭部均受重傷,制服扯破。成都學生開會要求華西校長命白教士向巫謝罪,華西校長竟以白教士有神經病拒之。

  (十一)日本水兵逞兇案 五月日本等軍艦的水兵在沙市慘殺排貨學生案還未了,六月一日又開到長沙,以武力阻止中國學生檢查日輪搭客,槍傷市民四十余人。一個小學生偶在日本領事署傍河邊遊玩,忽來幾個日本兵,極力毆辱,將他帶到領事署,誣他割斷了船上的繩,強迫他認供;趙恒惕派交涉司科長去交涉,也被日本人毒詈一頓,並強迫他在小學生的供詞上簽字。

  (十二)大來案 宜昌王汝勤軍隊裡有個劉副官,因為酒醉滋事冒犯了美國大來商輪,美國在長江的海軍司令飛爾卜竟將劉逮捕監禁起來,要求王汝勤應允將劉立時在江岸槍斃;王不允,彼竟不肯將劉交出,挾至漢口,向蕭耀南為同樣的要求。同時漢口美國領事也說奉到公使訓令,要求將劉副官立刻在領事面前槍斃。此要求雖未照辦。劉已判罰四年以上的徒刑,美使仍未能滿意。

  (十三)美兵逞兇案 美國兵在天津無故槍殺灤縣人張學書,在上海打死人力車夫孫汝卿,在北京打死人力車夫李廷元,都白打死了。

  (十四)威海衛案 本應無條件交還的威海衛,英人勾結漢奸梁如浩,訂了一個繼續租借並且是永遠佔領式的草約,其中最喪失國權的是:(一)第一條說:「茲由英國政府交還中國政府接收,應劃為管理專區並由中英政府特派行政長官管理之。」(二)第二條說:「英政府允將劉公島中國前有官產房屋等,一併交還中國;因此中國允將劉公島內照單所開之房屋等無價借與英國海軍作養病休息之所以十年為期,將來期滿後,經雙方同意並得以按照原定條件展期續定,俟兩政府同意將此項供用終止之時,所有房屋等一併歸還中國。」(三)第三條說:「劉公島應由中英海軍各派一人組織一會以備顧問。如中國政府將劉公島自行開放通商及准外人居留,不作海軍根據地時,除本協商意見書所規定外,關於商埠市政應歸併愛德華碼頭之市政管理之。」第十二條說:「在威海衛內,現名愛德華一區由中國維持,准萬國通商居住,作為自治區域,內設一董事會。」(四)第四條說:「中政府在劉公島為英政府備款浚鑿加深拋錨處所之一部分,不收價款。」第六七條說:「英國海軍每年准在劉公島登岸操演打靶;英國海軍軍需品准自由輸入存儲轉運。」第九條說:「英國軍艦得由劉公島拋錨處所,拖靶至海外操練。」照這個草約等於不交還,英國人未免太把中國人當做小兒玩弄了。顧維鈞說:「如欲共管案和緩,須先對威海衛案讓步以和緩英人之情感。」

  (十五)紙煙捐案 英美煙公司在中國所售的紙煙,只一小部分是從英美運來的,其大部分是用中國煙葉雇中國工人在上海、漢口等處設廠製造的。製造出廠時,無需進口稅,只照條約出一點子口半稅,大批運到各省,各省的關卡厘金都不能向他抽稅了。此項紙煙行銷全中國雖無確數,照杭州總商會的電報,浙江每年消場竟逾千萬,以此推算,每年消耗當在二萬萬元以上。八月間浙江等省政府擬設局徵收地方紙煙捐,英美公使向北京政府抗議,北京政府遂電令各該省停止徵收此項地方紙煙捐。

  (十六)中東路地畝案 中東鐵路所用地畝,本是舊俄時代用強力所佔據,除迫令吉黑兩省與之訂立展地合同明定的數目以外,還強佔了二十餘坰。俄舊党盤據該路,凡沿路地皮,經華人呈領者,所索租價比俄人要多十倍,且每因勒索不遂,即以命令強迫華人拆屋,去年拆屋風潮竟有十餘次之多,被害華人竟至一千四五百戶,因此,沿站商民向本國官廳請願收回此項地畝。新俄官場對於中國接收管理此項地畝,並不反對,卻是美國駐華公使舒爾曼勾串俄舊党首領出來反抗,並且唆使哈爾濱之領事團,將中國官廳接收東鐵地畝處之文卷概行查封。

  (十七)長江聯合艦隊案 駐泊長江之英、美、日本各國海軍軍艦,曾於三月間,聯合開會,討論組織長江聯合艦隊特別警備方法,議決後,由駐京英、美、日、法公使向北京外交部提出意見,以外部反對未有結果。八月間大來案發生,又因川軍槍殺及逮捕為吳佩孚運送軍火之日本宜陽丸船員,日美兩國海軍司令乃重提舊議,開會議決組織日、英、美、法聯合長江警備艦隊,其組織方法,將最近駐泊長江之英艦十一艘、日艦十艘、美艦八艘、法艦六艘全數編入,公舉警備司令官一人,統率指揮。同時美國海軍部以巨艦不便深入重慶、長沙等內河,特造淺水兵輪六艘。又擬由檀香山調魚雷艇二隻、小艦二隻,均加入聯合長江艦隊。隨後又加入意大利軍艦二隻,由美國艦隊司令官代表各國到北京,將上海各司令官之意見陳述於外交團。

  (十八)美僑會議案 上海美國商會召集美國駐華各埠之商會,於十月十六日在上海美商會開聯合會議,列席代表十一人共代表五區:上海大來(大來行)、來門(美孚行)、開尼帝(茂生行)、藍尼(慎昌行)、非阿門(怡昌行)、偉黎(美國保險公會)、鮑威爾(密勒評論週報),天津福羅士,北京申門,小呂宋答尼,哈爾濱漢得生。議決案凡十四,其中重要的是:(一)不承認中國徵收紙煙捐;(二)要求美政府將華會中所許撤銷在中國治外法權案無期延期;(三)對於增加在華海陸軍隊認為必要,須立即建造淺水兵輪四艘至六艘專為警備之用;(四)深願美國政府與各國政府協作得由外人管理路警,並對於中國國有鐵路應由外人組織一技師部實行協作;(五)長江巡弋艦隊司令官,在中國建功甚多,請求美政府准予聯〔連〕任,俾各國組織長江聯合艦隊得資熟手;(六)控制中國海關稅;(七)干涉中東鐵路。

  (十九)疏浚蘇州河案 蘇州河屬中國內地,上海商民主張由中國人自力疏浚,而外人勾串中國官廳(上海交涉員及江蘇省長)硬要歸浚浦局代浚。按浚浦局乃由條約產生之疏浚黃浦機關,以五國駐京公使推出之五顧問為骨幹,以五國駐滬領事及駐京公使為後盾,此為既失之主權,若蘇州河再歸該局代浚,則管理蘇州河之主權又將隨之而去了。

  (二十)排斥華人領港案 本國船用外人領港,本是因為一時人才不足的特例,前清同治七年政府與外人訂立引水暫行章程,正由此特例而起,故章程上有「暫行」二字。行行日久,未能改正,以致華船領港被外人佔據殆盡,更進而有不許華人領港之事。十一月間,有姚方文君駕領大來海輪由吳淞到浦口,竟有洋人糾眾干涉其行使職務,聲言「華人不許領港」。因此全國領港公會在上海會所召集全國各口華人領港會議,到有代表八十余人,一致主張「恢復華人領港權」。

  (廿一)廣東海關稅案 廣東政府主張廣東海關關余應歸廣東所有,不應為北京政府利用之以打廣東,故令飭稅務司繳出歷年所應繳之關余於廣東政府,並擬稅務司如不照辦,則撤換另行委任。駐京英公使據駐廣州總領事及海關稅務司之報告,遂請北京外交團調遣六國軍艦二十只,進泊珠江,向廣東政府加以恫嚇,武裝英兵且在沙面登岸,並揚言廣東政府如果撤換稅務司,即派海軍陸戰隊佔領海關。各國軍艦如下表。

  最近香港英官方面,以廣州市民示威運動之激昂,恐釀成排斥英貨舉動,主張和廣東政府妥協,而北京之公使團,尤其是英美公使,則態度依然強硬。

  (廿二)漢口田仲香案 漢口俄租界日商本多洋行廚役華人田仲香,於十二月二十日被該行誣竊錶鏈,先打斷田臂,又送日本捕房,用毒刑拷打,用麻繩痛絞,次日因傷致死。日捕房通知洋務公所會審員楊培往驗,楊見田傷痕遍體,多數華工往捕房質問,又被武力驅逐,日本領事且派義勇隊消防隊武裝上街示威。於是漢口市民大動公憤,由武漢國民外交委員會召集市民大會,提出條件,要求官廳向日本總領事嚴重交涉。

  除以上所述二十二案以外,更可怕的是商業的經濟侵略,每年進口貨價超過出口貨價總在三萬萬兩銀子左右;賠款還債又複流出巨額現金;如此,中國安得不窮,窮極安得不亂,亂起來安得不窮上加窮?我們中國這樣窮而亂又複亂而窮因果循環的困苦,都是帝國主義列強的厚賜,我們應該牢牢記住:「帝國主義的列強(英、美、法、日)是我們的第一仇敵,比軍閥更毒的仇敵!」

  署名:陳獨秀

  《前鋒》第三期

   19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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