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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省自治與中國政象


  (一九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我對於聯省自治即聯邦這個制度的本身,本來不反對;但是我以為任何國家若採用這個制度,最圓滿的理由是建設在各部分聚居的人民經濟狀況不同之上,其次是建設在各部分聚居的人民語言、宗教不同之上,至少也必須建設在人民之自治的要求與能力擴大之上,這種合乎民治主義的進步制度,決不是武人割據的退步制度可以冒牌的。

  中國政象紛亂的源泉,正是中外人所同惡的「督軍政治」。大小軍閥各霸一方,全國兵馬財政大權都操在各省督軍總司令手裡,中央政府的命令等於廢紙,省長是督軍的附屬品,省議會是他們的留聲機器,法律輿論都隨著他們的槍柄俯仰轉移,因此中央財政枯竭,以內外債及中央政費無法應付之故,國家瀕於破產;又以大小軍閥在省外省內互爭雄長之故,戰禍蔓延,教育停頓,金融恐慌,百業凋敝,繼此以往,國力民力日益削弱,必然要至滅亡的地步。

  我根據以上的理論與事實,我斷然不敢承認聯省自治,能夠解決現在的中國政治問題。

  中國本部人民的經濟狀況,都在由農業及手工業漸進到工廠工業時代,南北大致不甚相遠;本部語言發音雖微有不同,而文字及語言構造則完全相同;宗教雖有佛、道、耶、回之分,而無分部聚居之事;至於說人民之自治的要求與能力已經擴大到聯省自治的程度,除造謠外別無事實可以證明;在上列的事實基礎上而提倡聯省自治,簡直可以說是無病而呻。

  近來的聯省自治論,非發生於人民的要求,乃發起於湖南、廣東、雲南等省的軍閥首領。這個事實,我想無人能夠否認。這種無病而呻的聯省自治論,在這班軍閥首領自然是有病而呻;所以我敢說現時的聯省論,隱然以事實上不能不承認已成的勢力為最大理由,是完全建設在武人割據的欲望上面,決非建設在人民實際生活的需要上面。武人割據是中國政象紛亂的源泉,建設在武人割據的欲望上面之聯省論,不過冒用聯省自治的招牌,實行「分省割據」、「聯督割據」罷了。而且國內政論家若以苟且的心理,以為事實上不能不承認這種已成的勢力,遂輕假以自治之名,則希圖割據的武人得了時論的援助,人奮其私,師旅團長都可以效督軍總司令之所為,假自治之名,行割據之實,一省之內又複造成無數小酋長的局面,更陷吾民於水深火熱之中,這時諸君又將以他們「不能立時放棄自治」為理由,以為事實上不能不承認他們已成的勢力,來主張「聯道自治」、「聯縣自治」嗎?

  聯省制即聯邦制的理想,固然是我們所不反對的,自治更是我們所贊成的,但是我以為我們人民的政治能力,才發達到都市自治的程度,若說已能勉強運用省自治制,此則為常識所不許;不能而強欲其能,至不惜以武人割據冒居其名,其結果,上不能集權於政府,下不能分權於人民,徒使軍閥橫梗其間,統一與民權兩受其害,因為人民真能運用自治制度的聯邦,未必定有害於統一,而武人割據的聯省自治卻去統一太遠了。

  最近的《努力週報》上,有胡適之先生和陳達材先生兩篇贊成聯省自治的文章,我現在略寫點不同的意見如下:

  適之先生說:「我們總不懂孫吳二氏怎樣能抹殺省的一級,我們至今不解國中研究政治事實的人,何以能希望不先解決省的問題,而能收軍權于國,何以能希望不先許省自治而能使縣自治!」我請問適之先生:怎見得不贊成聯省自治便是抹殺省的一級?不能收軍權于國,如何能夠解決省的問題(即以安徽為例,不能除張馬等人軍權,有何方法可以解決省內各問題)?據何理由縣自治必須建設在省自治的基礎上面?

  適之先生說:「試問國憲制定頒佈之後,各省就能拱手把兵權奉給中央了嗎?那些已行自治的各省,如湖南,如廣東,就可以自行取消他們的自治制度了嗎?那些正在經營自治的各省如雲南,如四川,就可以立時放棄自治了嗎?」我今正告適之先生:中國此時還正在政治戰爭時代,不是從容立法時代,我們並不像一般書呆子迷信憲法本身有扶危定亂的神秘力,我以為此時一部憲法還不及一張龍虎山的天師符可以號召群眾。先生稱許湖南、廣東是已行自治的省,雲南、四川是正在經營自治的省,原來時賢所主張的聯省自治即聯邦制就是這樣,我們知道了。我們誠惶誠恐這種進步的政治組織,關外胡帥也會採用。自治!自治!天下罪惡將假汝名以行!

  適之先生說:「只是省自治可以作收回各省軍權的代價。」我要問:先生所謂已行自治的省和正在經營自治的省,都是軍閥用兵力取得的,他們肯以軍權換省自治嗎?他們果真是為了省自治才擁兵割據嗎?他們寧肯拋棄軍權不肯拋棄省自治嗎?先生這種公平交易的估價,恐怕軍閥聽了要大笑不已。

  適之先生既已稱許明明是割據的軍閥為已行自治或正在經營自治,為何又說:「只有聯邦式的統一可以打破現在的割據局面」?

  適之先生力說:只有公開的各省代表會議可以解決時局,勝於武力統一;我們知道前此上海和會,費了許多時間及金錢,各代表各政客鬧了無窮的笑話,結果還是吳佩孚兩次放了幾天炮,才解決了他們不能解決的問題。

  陳達材先生主張聯邦制的理由有二:(一)是因為交通不便,(二)是因為人民組織能力薄弱。我以為交通不便不是個永久不變的現象;他以為交通不便,各省人民不能在政治上表現他們的意志感情,例如任免雲南省長,須聽命於數千裡外之北京政府,他們的意志感情怎麼能影響北京政府?我要問:適之先生所謂正在經營自治的雲南省長唐繼堯,已行自治的廣東省長陳席儒,是不是足以表現雲南人和廣東人的意志感情?人民組織能力薄弱,不能監督政治,誠如陳達材先生所雲。正因為如此,我們應該覺悟在人民沒有運用省自治制這大能力的時期,斷然不宜妄行採用聯省自治即聯邦制,因為採用聯省自治制而省民的政治能力不能運用,此時省政府,下無人民監督,上又無中央制裁,則軍閥割據暴吏橫行的現象其何能免!

  陳達材先生又以為在國民無政治能力狀態之下,欲求政治進步,必先做到下列三個條件:(一)是政府權力的分散,(二)是政治飯碗支配權的分散,(三)是軍人與政爭之分離;這三個條件,與聯邦制實完全適合。我要請問:照現在的政象,不知道政府權力還要更分散到什麼程度,陳達材先生才覺得痛快?此時中國政權是集中在一個中央政府嗎?人民分途監督省政府的效力在那裡?中央政府還有政治飯碗的支配權嗎?各省在鄰省在省內,因為地盤飯碗的自由競爭連年開槍放炮,像陝西、四川、湖南、雲南、貴州老百姓所受地方分權致啟爭端的厚賜,陳達材先生全然不知道嗎?中國政治飯碗總只有這樣大,無論支配權如何分散,同是供不能應求,解決這個問題是在開發實業,不是飯碗支配權的分合問題。此時中國政治的實質,已經是聯邦而非單一制,中央政府的權力,比世界上任何聯邦政府的權力還小,軍人與政爭分離了沒有?

  我常說,中國已經是無政府狀態,不必再鼓吹無政府主義了;中國的政象已經是超聯邦以上的地方專權,不用再鼓吹什麼聯省聯邦制了;我以為任何好名詞好主義好制度,而不為社會實際生活所需要,必不足以救濟社會的病痛;拿聯省自治來救濟中國,簡直是藥不對症,不但不能減少病痛而且還要增加病痛,因為中國此時的病症,是武人割據不是中央專權,省民政治能力不能接受省自治權而採用聯省自治制度,除增加武人割據的擾亂以外,必無其他好的結果。所以我們主張救濟中國,首在剷除這種割據的惡勢力,斷然不可懷苟且的心理,以為他是已成的勢力,來承認他助長他。剷除這種惡勢力的方法,是集中全國愛國家而不為私利私圖的有力分子,統率新興的大群眾,用革命的手段,剷除各方面的惡勢力,統一軍權政權,建設一個民主政治的全國統一政府;這樣政府實現了,才有政治可言,才有從容制憲的餘地,中央權與地方權如何分配方為適當,自然是這時候憲法中一個重要的問題;若在現時群雄割據的擾亂中,鼓吹聯省自治,上有害於國家統一,下無益於民權發展,徒以資橫梗中間的武人用為永遠鞏固割據之武器,使老百姓更陷於水深火熱之中,連向中央請願這條可憐的路都斷了。所以我對於這種政治主張,期期以為不可,敢我敬愛的朋友們垂泣而道之。

  署名:獨秀

  《嚮導》週報第一期

   19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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