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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新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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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一年一月一日) 現在及近的將來或至於很遠的將來,我們都沒有理由主張絕對的廢兵論,而現在的軍人尤其是軍官卻十分為害於社會,這是毋容諱飾的。他們不但把持民政財政機關使政府行政無形擱淺,而且包庇鴉片煙與賭博使社會受無窮之害,這種現象不但使社會上一般人厭惡軍人,就是明白的軍人也都痛心疾首。救濟的方法既不能夠從根本上主張廢兵,惟希望有一班新軍人挺身出來團結同志,將一班為害社會的舊軍人漸次淘汰乾淨。這可以叫做「軍人自決」,也可以叫做「軍人自治。」但是須有何種資格才算得是新軍人,這是必須確定的,否則不但人人可以隨便自稱新軍人,並且比較有良心而徘徊歧路的軍人沒有機會找出他的自新之路。新軍人的資格並不在他的軍事學勝過舊軍人,他所以與舊軍人根本上絕對不同的是在兩大信條: 一是要做社會公有的軍人,不做個人私有的軍人。外國人只一個「財產私有」已弄到社會不得安寧了,我們中國人自辛亥革命以來又加上一個「軍人私有」,所以更鬧得不成世界。只聽說有段軍有奉軍有辮子軍有唐繼堯的兵有陸榮廷的兵,卻沒聽說有中華民國的兵。他們倚仗有他們的私有軍隊,所以才敢於橫衝直撞,硬把中華民國鬧到這步田地。有覺悟的新軍人諸君啊!你們無論職務大小都有一個堂堂的人格,你們不是一盞燈一張椅一把刀一匹牛馬,不要再做個人私有物了罷! 二是要做有生產力的軍人,不做單純消費的軍人。社會上何以說勞工神聖,是因為他有生產力。社會上何以厭惡軍人,是因為他是單純的消費者。舊式軍人是帝王酋豪特別蓄養一部分人替他打江山爭地盤的,所以有只消費而不生產的權利。新式軍人是社會上人人應有抵禦外侮之義務,所以除了在戰爭及訓練期間,不應有不生產而消費的特權。軍人若有了生產力,現在所極難解決的軍費問題、裁兵問題、兵匪勾結問題、軍人包庇煙賭問題便自然解決了。像中國古代「寓兵於農」的制度和現在俄國的勞農兵,都是軍人而有生產力的好榜樣。 以前的事都隨著民國九年去了。我希望我廣東的新軍人隨著新年思想一新,實行新軍人兩大信條,宣傳新軍人兩大信條,好做全中華民國新軍人的模範。我心中對於廣東充滿了我的希望,我更希望廣東軍人能為中國軍界開一新紀元。 署名:陳獨秀 《廣東群報》 19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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