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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感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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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1 印度因明學家言,盡論辯之則,統依三量:一曰自心現量,一曰比較量,一曰聖教量。夫現量乃玄妙難言之境,以之立正破邪,將何以喻眾?比量乃取眾象以求通則,遠西歸納論理之術,科學實證之法,是其類也。聖教量者,乃取前代聖賢之言,以為是非之標準也。聖賢之智慧,固加乎並世之常人;能謂其所言無一不周萬類而無遺,曆百世而不易,有是理乎?倘曰未能,則取其言以為演繹論法之前提,保無斷論之陷於巨謬乎?吾國歷代論家,多重聖言而輕比量,學術不進,此亦一大原因也。今欲學術興,真理明,歸納論理之術,科學實證之法,其必代聖教而興歟。 2 吾友某君與餘言:吾輩雖不贊成基督教,然吾國人若信基督教,豈不愈於迷信鬼神,崇拜動物乎?一日,余以此語李石曾先生。季先生則云:「甯任其迷信鬼神,崇拜動物,勿希望其信基督教;因鬼神動物之迷信,較基督教之迷信,淺薄而易解悟也。中國人種種邪說迷信,固極可笑;然當以科學真理掃蕩之,不當以基督教之迷信代替之。」斯言也,吾無以難之。 3 世間事物,皆有善惡兩面,社會裁制力亦然。易蔔生所攻擊者,乃社會裁制力之惡面;若彼貪鄙無恥輩,亦恒為社會所不容,此其善面也。吾中華之社會裁制力則只有惡面而無善面;故特立獨行之士罕若鳳毛,貪鄙無恥之人盈天下也。中國社會之不及歐西也以此。 4 《興華雜誌》第三十一冊錄載《美以美會韋會督關於時局之偉論》一文,並附以感言,餘讀之不得不憤恨基督教國民之偽言欺世也。當吾國與德意志決裂之初,余以正義故,以自由故,以反對武力專制故,固與汪精衛,蔡孑民,張溥泉,王亮疇,王儒堂諸先生熱心贊成與德宣戰;不惜與吾友馬君武,徐季龍諸先生立于反對之地位。君武先生且以余在本志宣佈贊成絕德之論文,怒而取消其投稿之約;當時頗以君武為迂怪。及今思之,殊自慚悔也。據《興華》記者之言,曾熱心從事反對對德宣戰之運動,使當時與餘相見,必有劇烈之爭論;今日對於《興華》記者之言,不得不灑同情之淚矣。余責韋會督之言為偽言欺世。興華記者即或以為過激,然亦必未絕對不表同情也。彼信奉基督教之協約國,動以尊重自由人道,反對德意志之武力專制為旗幟;——韋會督有言曰:「為世界自由而戰。」「德國激起此次大戰爭,毀壞人類自由,強制他國服從其命令,狂暴無理,自私自利,以致行不顧言,不履行所訂條約,不守人類公共法則,蹂躪婦女,虐待殘殺無助之孩童,慘殺非戰鬥無辜之人民,只求得勝,無惡不為;如此之國,是為妖孽。」——卻直接間接扶助德意志式之妖孽橫行遠東;吾力爭自由正義者伏地呻吟可憐之聲,爾偽善之基督教國民,其亦聞之否耶? 5 印度某婦人,孿生二子,其一則生而瞽目者也。婦病瀕危,乃許願於神,獻以一子;其後病癒果以一子棄置河中,飽噩魚之腹。由是婦人出入,輒抱其瞽目之子。他人見而異之曰:「何不以此瞽子獻神乎?」婦人曰:「是烏乎可?獻神之物,為選精良佳品,況一子乎?」(錄《興華》雜誌第三十一冊,第十六葉)印度人信神之愚如此。德國普魯克陀爾福女士,初欲皈依佛教以安心立命,見印度之一喇嘛僧,問改宗佛教之可否。喇嘛僧正襟言曰:「女士莫如學基督教。宗教如言語,棄國語者妄,棄己國之宗教者亦妄。」(見第十五卷第六號《東方雜誌》譯載之《中西文明之評判》文中)嗚呼!此喇嘛僧可為保存國粹大家也矣。誠如其言,則一民族之思想,永應恪守生民之典型,絕無革新之理,此印度人篤舊之念至深,而其國所以日益削弱也。 署名:陳獨秀 《新青年》第五卷第二號 1918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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