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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答俞頌華


  (一九一七年五月一日)

  頌華先生:

  洛誦惠書,無任欣感。好學深思若足下者,僕雖備蒙教斥,竊所願焉。惟愚見終有不敢苟同者,尚希進而教之。

  第一,今之人類(不但中國人)是否可以完全拋棄宗教,本非片言可以武斷。然愚嘗訴諸直觀,比量各教,無不弊多而益少。是以篤信宗教之民族,若猶太,若印度,其衰弱之大原,無不以宗教迷信,為其文明改進之障礙。法蘭西人受舊教之迫害,亦彼邦學者所切齒;其公教會與哲人柏格森,儼如仇敵。此乃宗教之弊,事實彰著,無可諱言。

  至於宗教之有益部分,竊謂美術哲學可以代之。即無宗教,吾人亦未必精神上無所信仰,謂吾人不可無信仰心則可,謂吾人不可無宗教信仰,恐未必然。倘謂凡信仰皆屬宗教範圍,亦不合邏輯。此僕所以不信「倫理的宗教」之說也。吾國人去做官發財外,無信仰心,宗教觀念極薄弱。今欲培養信仰心,以增進國民之人格,未必無較良之方法。同一用力提唱,使其自無而之有,又何必畫蛇添足,期期以為非弊多益少之宗教不可耶?此愚所以非難一切宗教之理由也。

  複次則論孔教。孔教教義,多言人事,罕語天人關係,亦足下所雲然。良以中國宗教思想,淵源甚古。敬天明鬼,皆不始于孔氏。孔子言天言鬼,不過假借古說,以隆人治。此正孔子之變古,亦正孔子之特識。倘緣此以為敬天明鬼之宗教家,儕於陰陽墨氏之列,恐非孔意。性與天道,賜也無聞,其他何論?欲強拉此老屬諸宗教家,豈非滑稽?繆勒氏於印度宗教,亦未必了了,遑論中國,其言烏足據耶?《中庸》,天命,性,道教,四者聯舉,是為一物。以性釋天命,則所率所修,均不外此。下文又云:「道不可離,可離非道。」是蓋與老氏道法自然;西哲所謂宇宙大法相類。天性以外,絕無神秘主宰之可言。烏可以其有天命與教之名詞,遂牽強以為宗教也?

  孔子生於古代宗教思想未衰時代,其立言間或假古說以伸己意。西漢儒者,更多取陰陽家言以誣孔子,其實孔子精華,乃在祖述儒家,組織有系統之倫理學說。宗教玄學,皆非所長。其倫理學說,雖不可行之今世,而在宗法社會封建時代,誠屬名產。吾人所不滿意者,以其為不適於現代社會之倫理學說,然猶支配今日之人心,以為文明改進之大阻力耳。且其說已成完全之系統,未可枝枝節節以圖改良,故不得不起而根本排斥之。蓋以其倫理學說,與現代思想及生活,絕無牽就調和之餘地也。即如足下所主張之改良家族制度,倘孔教之倫理學說不破,父子析居,則有傷慈孝;兄弟分財,則有傷友恭。欲篤信孔教之民族,打破大家族制度,其事如何可行?足下欲奮如椽之筆,提倡小家族制度,以為事半功倍,不知將何說以處孝弟之道?倘無說以處之,特恐事倍而功半耳。

  吾人講學,以發明真理為第一義,與施政造法不同。但求別是非,明真偽而已,收效之遲速難易,不容計及也。哥白尼倘畏難而順社會的惰性,何以發明天象?哥侖布倘畏難而不逆社會的惰性,何以發見新世界?一切科學家、哲學家,倘畏難而不肯違反俗見,何以有今日之文明進步?真理與俗見,往往不能並立。服從真理乎?抑服從俗見乎?其間固不容有依違之餘地,亦無法謀使均衡也。高見如何,尚希續教。

  獨秀
  《新青年》第三卷第三號
  1917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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