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司馬紫煙 > 明珠劫 | 上頁 下頁 |
一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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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崇在早幾天就得到了消息,心中十分著急,他也不想跑這一趟的。 所以一見到司馬子明,抓住他就往後堂跑。 沒等坐定,石崇就問道:「於明,這是怎麼回事?把我弄到那個地方充軍去了,是不是長安方面出了什麼漏子?」 司馬子明笑道:「股有啊!事情很順利,王大將軍聽了我的獻議,在皇帝那兒露了兩手,已經很受重視,現在他的地位已與王愷分庭抗禮了。」 「那怎麼把咱家弄去充軍了?」 「大人,交趾之行是孩兒主動爭取,才由大將軍保舉的。」 「什麼,是你爭取的?」 「是呀!」 「你瘋了,叫我到這個絕地去?」 「孩兒有幾點理由,第一、是交趾的那批東西,雖是價值連城,卻都是貢單上列為被劫的黑貨了,大人握在手中,卻不能拿出來,必須去跑一趟。」 「那就行了嗎?」 「一定行,孩兒到了那邊,自然可以安排。」 「好,那第二呢?」 「第二、交趾多寶,到了那邊可以搜羅一批,大人回到長安後,將成為天下第一首富了!」 石崇道:「這沒什麼,我的金穀園中收藏之豐,已經是長安之冠了,哪一家也比不上咱家的。」 司馬子明笑笑道:「正是這個問題,大人的財富雖豐,但官位不夠高,極易招忌,借此機會,可以使大人高升幾級。」 因為出使番邦,必須是一品大員或是一方總鎮,大人目前還夠不上,立下這一功後,大將軍才可以設詞保舉,使大人手給兵符,雄鎮一方。」 「那不是有個名義就行了的,必須要有兵。」 「有的,我們目前就有著幾千人了。」 「那怎麼夠,至少要有幾萬雄兵才行。」「大人放心,我們回京時就有那麼多了。」 「從那兒來?誰肯把兵分給我們了?」 司馬子明神秘的笑道:「到了交趾之後,我們製造一點事端,然後就可以名正言順地擴充實力了。」 「那也得有人,兵權握在別人手中,分出來給我們是不可能的。」 「我們可以請旨增援,而後權宜在當地召募。」 「你開玩笑了,在交趾,上哪兒招募漢軍去?」 「大人怎麼忘了,孩兒這些年來。訓練了一批私人的兵勇,為數也不少,這時正好化暗為明,然後再請大將軍支援一部份,再想法子在邊關吃過一部分來。」 石崇搖搖頭,道:「這是不可能的,邊關守將,都是王愷的私人子弟,他怎麼肯撥給我們呢?」 「情況緊急時,不怕他不肯,大人是天朝使節,也是禦派的欽差大臣,有符節可以調動邊帥的,若是他們不守節制,大人有權先斬後奏。」 「你瘋了,那不是跟王老兒擺明瞭作對嗎?」 「大人放心好了,孩兒跟大將軍商量好了,他會給予一切支持的。」 「他支持有個屁用,王老兒不肯答應的。」 「但是皇帝支待就有用了,王渾回去燒了一把火,皇帝對王愷扶植私人,擴張勢力之舉頗不為然,只要我們有正當理由,削弱王浩的實力,皇帝是絕對支持的。」 石崇不禁心動道:「你有把握嗎?」 司馬子明一笑道:「有,孩兒所訓練的數百名私人武力,這次以大人的侍衛隨行,他們是最靠得住的實力。」 到時候不動聲色,把對方誆過來,往上一圍,哪怕對方有千軍萬馬,也難以逃脫我的手掌心。」 石崇歎了口氣:「一切都由你吧!反正旨意已下,不去也不行了。子明,我有了你,也不知是福氣還是禍事,我這幾年來。一切的成就固是靠你,但是將來我的老命,也可能玩掉在你手裡。」 「大人怎麼這樣說呢?孩兒全心全力都是為大人在打算,大人把我從危難中救出來,恩同再造……」 「那不算恩,我把你從盜窟中救出,只是順水人情,因為我本就是去剿匪的,你是匪窟中的俘虜,我救你出來是應該的。」 「可是大人又將我收在膝下,教養成人。」 石崇大笑道:「你那時予然一人,家人都死于賊手,無依無靠,我無法送你回去,只好讓你留下了,而且這也是緣份,我一見你就十分喜歡……」 「大人對孩兒的恩比天高,孩兒自該竭誠而報的。」 石崇輕歎一聲:「於明!反正我也沒有孩子,你就等於我親生的兒子一樣,一旦我死了,這一切全是你的。」 「大人正當盛年,還早得很呢?」 「不管來早與來遲,我今天的話永遠有效,等一下我就命人寫謝表,同時把我的意思寫過去,奏請聖上賜准,立據為憑。」 司馬子明道:「大人別這麼做,孩兒為您效力,可不是貪圖什麼。」 「這我知道,但我也得表示我的心意,我要把金穀園留給你。」 「大人現在還只是壯年,很可能會再有子鬧的。」 石崇大笑道:「你若是以為老夫不會生兒子,那就錯了,我不是不會生兒子,而是不要生兒子。」 「啊!這是為什麼?」 石崇有些傷感地道:「我之所以有今日,全是仗著你的義母,也就是我的結髮元配妻子。」 「可是義母早就去世了。」 石崇黠然的點點頭道:「是的!她是死於難產,從她死後,我就守著心喪,直到今天也沒有解除。」 「田!大人原來還藏著這份心事。」 「我整天醇酒美人,見時是守心喪的樣子,但我確實是守著的,我虛懸正室之位,一直都空著,就是為了紀念作義母,我的姬妾,只要知道有了身孕,不管我喜不喜歡,都立刻把她們送出去。」 「這又是為什麼?」 「不為什麼!只為了我答應她的一句話,我在你義母臨終前立過誓,為她守節三十年,三十年之內不續弦。」 「為什麼要立這個誓呢?」 「為了那個孩子,你義母死時,那個孩子還好好的,她怕我娶了個後母進門,孩子會吃苦,所以我為使她安心,立下了三十年不娶的重誓了。」 「那孩子呢?」 「死了,他母親死後半年,就梁天花死掉了,我想這可能是我命中該當無子……」 司馬子明道:「大人,既然那孩子已經死了,義母的顧慮也不存在了,您可以另外再娶了呀!」 「不!不行!我說過三十年之內不另娶,就必須做到,我不能失信於泉下。」 「大人,三十年之限也快滿了吧?」 石崇算了一下,才道:「是的,我在二十四歲時喪妻,今年已經五十歲了,再過四年就滿了。」 「那時候大人再娶,也還來得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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