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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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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白衣人一言不發,馬上就各放了兩槍。 市長的保鏢立刻倒下。 另一個保鏢也中了一槍。 市長驚惶得呆住了。 砰! 又是一聲槍響,一顆子彈射進了他的咽喉。 血飛濺。 市長帶著驚駭欲絕的表情,緩緩地僕倒下去。 槍聲一響,葛伏痕立刻迅速後退。 但他退了幾步,忽然又有一槍射在他的左邊太陽穴上! (十二) 好準確的槍法。 好幹淨利落的殺人手法。 射殺市長的,是兩個白衣人。 市長的兩個保鏢,一個被殺,而另一個卻是腿部受傷。 而葛伏痕也中了一槍。 這一槍擊中他的太陽穴是立刻致命的。 放這一槍的,並不不是那兩個白衣人,而是那個已受傷的保鏢! *** 這是哄動全市的血案。 葛伏痕被認為是罪魁禍首。 偵緝局認為,葛伏痕買凶行刺市長,但卻在雙方火併的時候,中了市長保鏢致命的一槍,而殺手已遁走。 當時的情況極其混亂,沒有人認得出他們是誰,甚至連他們臉孔的輪廓都沒有看清楚。 葛伏痕既死,偵緝局好把目標轉移到那兩個殺手的身上。 但這兩個殺手究竟是誰?看來已很難查得出來。 於是乎,這件案子漸漸變成了一樁無頭公案。 葛伏痕死了,對誰最不利? 很明顯的,那是譚登。 譚登千方百計把葛大先生拉出來,但卻在最需要他的時候,突然死在別人的槍下。 相反地,李邦似乎大佔優勢。 於是,也有人推測,這本來就是李邦一手弄出來的把戲。 殺市長是一種煙幕。 他最主要的目的,是要藉著這個機會,擊殺葛伏痕。 那受傷的保鏢,很可能已經被李邦收買。 在當時的情況下擊殺葛伏痕,是最理想不過的。 他不但一舉除去強敵,而且還可以把殺市長的血債推到葛伏痕的頭上! *** 最支持這種說法的,是譚登! 極力反對這種說法的,是李邦! 這兩人已面對著更尖銳的衝突! 他倆之間,不是你死,便是我亡,除此之外,再無別的選擇餘地。 (十三) 十二月十五日,離聖誕節還有十天。 聖誕還沒有來臨,霜霜已不再歡笑。 她初到這裡的時候,覺得這裡的一切都比甘草鄉好得多。 城市卻吞噬了她的父親。 她父親若不來這城市,他現在一定還在甘草鄉里過著優哉悠哉,寫意而恬靜的生活。 那時候,霜霜覺得這種生活太枯燥太無味。 但她現在卻覺得大城市的生活雖然多姿多采,卻也太可怕,太殘酷。 這裡仿佛比一座滿布吃人猛獸的森林還更恐怖。 她很傷心。 她發誓,無論花多少錢,都一定要為自己的父親伸雪冤仇。 葛伏痕死後,她得到了一筆連做夢時都想不到的財富。 但就算把天下間所有的財富都堆放在她腳下,她也絕不會有半點的喜悅。 她並不貪財。 她並不重視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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