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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


  兩個白衣人一言不發,馬上就各放了兩槍。

  市長的保鏢立刻倒下。

  另一個保鏢也中了一槍。

  市長驚惶得呆住了。

  砰!

  又是一聲槍響,一顆子彈射進了他的咽喉。

  血飛濺。

  市長帶著驚駭欲絕的表情,緩緩地僕倒下去。

  槍聲一響,葛伏痕立刻迅速後退。

  但他退了幾步,忽然又有一槍射在他的左邊太陽穴上!

  (十二)

  好準確的槍法。

  好幹淨利落的殺人手法。

  射殺市長的,是兩個白衣人。

  市長的兩個保鏢,一個被殺,而另一個卻是腿部受傷。

  而葛伏痕也中了一槍。

  這一槍擊中他的太陽穴是立刻致命的。

  放這一槍的,並不不是那兩個白衣人,而是那個已受傷的保鏢!

  ***

  這是哄動全市的血案。

  葛伏痕被認為是罪魁禍首。

  偵緝局認為,葛伏痕買凶行刺市長,但卻在雙方火併的時候,中了市長保鏢致命的一槍,而殺手已遁走。

  當時的情況極其混亂,沒有人認得出他們是誰,甚至連他們臉孔的輪廓都沒有看清楚。

  葛伏痕既死,偵緝局好把目標轉移到那兩個殺手的身上。

  但這兩個殺手究竟是誰?看來已很難查得出來。

  於是乎,這件案子漸漸變成了一樁無頭公案。

  葛伏痕死了,對誰最不利?

  很明顯的,那是譚登。

  譚登千方百計把葛大先生拉出來,但卻在最需要他的時候,突然死在別人的槍下。

  相反地,李邦似乎大佔優勢。

  於是,也有人推測,這本來就是李邦一手弄出來的把戲。

  殺市長是一種煙幕。

  他最主要的目的,是要藉著這個機會,擊殺葛伏痕。

  那受傷的保鏢,很可能已經被李邦收買。

  在當時的情況下擊殺葛伏痕,是最理想不過的。

  他不但一舉除去強敵,而且還可以把殺市長的血債推到葛伏痕的頭上!

  ***

  最支持這種說法的,是譚登!

  極力反對這種說法的,是李邦!

  這兩人已面對著更尖銳的衝突!

  他倆之間,不是你死,便是我亡,除此之外,再無別的選擇餘地。

  (十三)

  十二月十五日,離聖誕節還有十天。

  聖誕還沒有來臨,霜霜已不再歡笑。

  她初到這裡的時候,覺得這裡的一切都比甘草鄉好得多。

  城市卻吞噬了她的父親。

  她父親若不來這城市,他現在一定還在甘草鄉里過著優哉悠哉,寫意而恬靜的生活。

  那時候,霜霜覺得這種生活太枯燥太無味。

  但她現在卻覺得大城市的生活雖然多姿多采,卻也太可怕,太殘酷。

  這裡仿佛比一座滿布吃人猛獸的森林還更恐怖。

  她很傷心。

  她發誓,無論花多少錢,都一定要為自己的父親伸雪冤仇。

  葛伏痕死後,她得到了一筆連做夢時都想不到的財富。

  但就算把天下間所有的財富都堆放在她腳下,她也絕不會有半點的喜悅。

  她並不貪財。

  她並不重視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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