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龍乘風 > 金爪煞星 | 上頁 下頁


  他外表文弱,但實際上比絕大多數的人都強壯得多。

  但他孤身犯險,畢竟是一件太危險的事。

  那也難怪,常言有道,初生之犢不畏虎。

  常笙是個武功極高的年輕劍客,但慕容棠又豈是平庸之輩?

  風蕭蕭。

  園子裡的氣溫也仿佛被一種無形的殺氣所凍結。

  但常笙的手仍然很穩定……

  ▼第三章 玉皇大帝的老朋友

  (一)

  喝西北風並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尤其是在馬鞍上千里奔馳,西北風夾著黃沙塵土一起湧到嘴臉上的滋味,更沒有趣。

  但無論有趣也好,沒趣也好,司馬縱橫都不在乎這一點。

  他已換了三匹馬,每匹馬都幾乎跑斷了腿。

  他並不是個殘酷的人。

  尤其是對於馬,他向來都很愛惜,絕不肯讓馬匹跑得太過疲累。

  但現在他卻是無可奈何,他幾乎把跨下馬匹的所有力量都使了出來。

  幸好每當馬兒快要支持不住的時候,他總是幸運地到達一些市鎮,而這些市鎮又剛剛好有販賣馬匹的馬場。

  司馬縱橫前後總共花了七百兩銀子,換購了三匹快馬。

  七百兩銀子換三匹馬的代價不能算少,但也絕不算太多。

  司馬縱橫願意付,而且也付得起。

  就算要花費七千兩去換馬,他亦絕不會皺起眉頭向馬販討價還價。

  討價還價這種事是司馬縱橫最不願意幹的,除了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之下,否則他絕少與生意人討價還價。

  他認為討價還價太浪費時間了,買就買,不買就不買,同樣地,賣就賣,不賣就不賣,在買與賣之間虛耗時間,實在是麻煩頂透的事。

  所以,他絕對不適合經營生意,他並不是生意人。

  何況他現在正在趕路,就算販馬商的價錢獅子大開口,他也會毫不考慮就照付可也的。

  但事實上,販馬商的價錢已開得比平時大得多,他們都已看出這個年輕人是在趕路,急於要換馬。

  趕路的人,風塵撲面在所難免。

  尤其是連續趕路的人,他所吃的風砂塵土也就越多。

  所以,當司馬縱橫趕到泰方大街的時候,他的一身白衣都幾乎完全變成了淡黃之色。

  泰方大街雖然名為大街,但在開封府來說,這條街只能算是一條很普通的街道而已。

  但泰方大街之所以被稱為「大街」,就是因為這裡有一間大酒家的緣故。

  這間酒家的名字很特別,任何人看見一次之後就很難把它忘記。

  它的名字是:「爛醉如泥大酒家」。

  爛醉如泥是不是一件好事。

  這一點很難說。

  有人說喝醉酒是痛快的。

  但也有更多的人說喝酒是痛苦的。

  痛快與痛苦之間的分別,有時候很大,但有時候卻很少很少。

  這一間酒家的名字,最少有數以萬計的酒客大加讚賞,認為這個名字「他媽的好極了」。

  好極了就是好極了,又為什麼要加上一句粗話?

  那卻難怪,凡是喝醉酒的人,就算平時斯文得像大家圍秀,但到了七八分醉意的時候,就很容易變成了另一個人。

  那時候不講粗話的也講粗話,平時已講粗話的人更加像粗話批發商似的,不斷把粗話一堆堆倒出來。

  當然,也有些平時不講粗話,就算喝醉了也絕不講粗話的人。

  例如養豬居士就是這種人。

  (二)

  養豬」和「居士」這四個字,在一般人心目中,簡直就是不能相連在一起的。

  居士這兩個字:本身就具有一種脫離塵俗的雅氣,世間上大多數的居士,他們的名號都非常的清新脫俗,例如清竹居士,浮雲居士,鶴梅居士,晚霞居士等等。

  這些居士,都是當今武林中雅逸之士,他們淡薄名利,不是隱居在大山泉林之間,就是有如閑雲野鶴,逍遙自在地遨遊四方,過著神仙般瀟灑愜意的生活。

  但在開封府裡,居然出現了一個養豬居士,光是這個名號,就已經不倫不類之至。

  人人都認為養豬的就不是居士,居士就不應該去養豬。

  居士是雅潔的,但豬卻是肮髒的。

  豬肮髒,養豬的人也同樣肮髒,肮髒得就像是糞夫。

  但養豬居士獨排眾議。

  ——養豬的人最乾淨,因為豬根本就不肮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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