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還珠樓主 > 女俠夜明珠 | 上頁 下頁


  李善問故,才知當地近兩年內出了兩個有名俠盜,前任便為此丟官。因這兩人偷富濟貧,神出鬼沒,以前兩任府縣連用重金聘請有名武師,百計擒捉,休說成功,連二人的年貌均無一人見到過他的廬山真面目。只知二人均是外方口音,不喜人議論嘲笑,犯必不容。最奇是行蹤飄忽,出沒無常,簡直無法捉摸。富貴中人遇他不到,如遇光降,必被滿載而去。來時均帶面具,看不見他的真形。能見到的人又多受過他的好處;便是見過,也無一人敢於洩漏。陳二先也不知便是這兩個少年,只為積穀山后有一土豪錢柳泉,年已七十,仗著長子錢魁朝中大官,次子錢耀天生蠻力,是個武舉,本人也有功名,倚勢橫行,無惡不作。

  本地民風謹厚膽小,畏之如虎。錢家養有不少武師打手,常在外面霸搶民女,自來官府畏勢,多不過問,人民也不敢告,遇害的人十九忍氣吞聲,無可奈何。陳二有一至親曾受老賊之害,與之巧遇,將人救走。陳二本人上月無意中受惡奴欺侮,也是雙俠藉故將惡奴打個半死,代為出氣,給了十兩銀子做本錢。因聽外方口音,冒失請問,受了警告,不令對外宣揚,所以不敢明言。

  李善聞言,猛想起父親向例喜怒不形於色,今日歸省問安,忽現愁容,未及請間,便奉母命回廟,似此積案甚多,有名大盜,省裡定必奉有密令,期限也嚴,難怪父親愁煩,只奇怪這兩人的口氣神情、武功文學均非尋常,人又那樣風雅豪邁,氣度安詳,怎會做出此事?心中半信半疑,決計明日回衙問明父親可有此事再作道理。再問陳二:「樹上所縛兩人可知是誰?」

  陳二驚道:「這便是老賊手下黨羽,想是今日廟會,少年婦女甚多,不知何人被他看中,又想擄去姦淫,被這兩位俠客老爺看見,沒要他們的命還不便宜?否則,這兩人都是極好武功,老賊父子又用木排在江中放焰口,人來甚多,誰敢惹他?」

  李善方悔先前不曾盤問,先就放人,地方上有此兩個大害,父親的官怎做得好?心正愁慮,忽聽兩岸江心人聲鼎沸,宛如潮湧,連忙回看,只見上流頭飛也似駛來一條大法船,上面燈火通明,河燈跟著出現,滿江皆火。原來此時承平年久,溫州濱海要區人民殷富,又最信奉鬼神,每年中元鬼節到處高搭蘆棚,施放焰口。一般紳商富民更在沿江大放河燈,超度亡魂,互相爭奇競巧,盛極一時。

  先前已有一些河燈五五順流漂蕩,這時正是各富豪開始競賽之際,沿江饒鈸鐘磐、經魚梵唄之聲嘈成一片繁音,遠近相聞。忽然上流頭駛來一條法船,那船長約五丈,寬只數尺,和端陽節的龍舟大同小異。船頭上搭起一座法台,臺上一對素燭,粗如人臂,上供香花果餅、五穀鹽茶之類,當中站著一個全副禪裝、身材高大的中年和尚,手挽法決,口誦經咒,一面抓起五穀鹽茶往江中撒去,兩旁八個小和尚,各將船頭上堆積的饅頭米飯大把抓起往江中亂擲。

  船頂是一白色篷帳,用竹竿支起,四面空敞,內懸無數紗燈。船舷上又有百十盞蓮花燈,作兩行排列,每邊十六個各穿彩綢密扣短衣、裸著半臂、手執木槳、頭帶蓮花形彩帽的壯士,船中二三十個奏樂的俊童少女,各持樂器吹奏,笙簫鐘鼓之聲響徹水雲。那船上下前後點滿燈火,由那三十二個壯士一齊劃動,望將過去,直似一條火龍在水面上緩緩駛來。

  因江心寺法台最多,這時蘆棚已全撤去,所有法台全都臨水,各有河燈放入水內,和尚正做焰口施食,到處幡幢林立,香煙繚繞,燈火輝煌,正是道場怯會最盛之時。當地又在江中,四面環水,所有法船到了寺前均要環繞三匝,再各隨其便在江中往來遊行,趁上一陣熱鬧。等到法事做完,然後就江中焚燒法船箔錠紙錢之類。那條形似火龍的法船相隔江心寺約有裡許,後面十幾條大小法船也由離寺數裡的蘆棚前面突將燈燭香火一齊點燃,相繼駛來。雖沒有第一條船那麼長大,但也各有勝人之處。

  江中自從黃昏以後遊船漸多,加上幾處水上道場,本就熱鬧非常,經此一來越發火熾。李善方覺此舉要耗不少人力物力,與其把有用財物耗之於鬼,何如用以拯濟孤寒,施之於人豈不更好?忽聽一聲炮響,先是一枝火箭帶著大串流星由上流頭沖霄而起,緊跟著鑼鼓之聲連連響動。遙望上流水天相接之處忽現出兩三片紅影。隨聽眾聲歡呼,水陸喧嘩,紛喊:「河燈來了!」

  跟著便見紅影化為火雲,光焰耀空,逐漸展開,化為千萬點火星,順流駛來。指顧之間,萬千盞河燈已由上流頭蔽江而下,一時滿江皆是這類蓮花燈佈滿,隨流漂去;後面的還來之不已,當時成了一片火海,連天都被映成了紅色。頭條法船到了前面江心便自停住,細吹細打起來,後面的也相繼到達。

  李善一數,共是大小四十三條,到齊以後,都將船頭向前,環繞江心寺作一弧形,環對著方丈天澄主持的法台排列,只頭條法船獨自當前,仿佛群龍之首,居中領導,無敢與爭。行列又極整齊,大船獨自居中向前,看去好似一個極大的火燕貼水張翅而立,甚是壯觀。再定睛一看,所有法船前面均有一對大紗燈,上寫船主人的姓名堂號。當中大船上,雙燈之外,並有一面黃旗,上繡一個大「錢」字,船頭上站著兩個壯漢,正是先前所遇土豪手下徒党,已各換了一身新衣,手執鋼叉,神態兇橫,旁若無人,不禁有氣。因想父親在任,決不容這類凶徒橫行,便往水邊走去,意欲晴中訪問,留神查看對方虛實,以為異日除害之計。

  剛到水邊,忽見一條小船,上坐二人。這時燈月交輝,水面上荷燈萬盞,隨波蕩漾,所有遊船十九燈彩輝煌,笙簫鼓樂奏個不停,哪條船上都是裡外通明,惟獨這條小船未點一燈一燭,船上兩人文生打扮,對坐艙中,由船後一人手持雙槳劃行水上,穿波急馳,其速如飛。本由左側大船縫中突然穿出,往右側掠波駛去,一晃不見。自從這數十條法船作半環形排列以後,離岸四五丈江面空處照例不許舟船經過,所有遊船均在法船兩翼盡頭處停泊遙觀,有的均已登岸,立在處道場法台側看熱鬧,小船突然游過,李善只顧向陳二詢問土豪劣跡,先本不曾留意,及至各船紛紛喝罵,當中大船上人更是其勢洶洶,待要動武,小船也由當中駛過,李善這才看見背影,覺著船上兩人好似前遇少年,船己繞向江心寺後,心中一動。

  李善方要跟蹤趕去,忽又聽法船右翼盡頭有兩遊船互相喝罵爭鬥,與岸上觀眾喝彩之聲。探頭一看,原來是只小遊艇,中有數人,似與隔船上人爭吵,船頭上立著一個青衣女子,疑是心中所想之人,不顧再尋先那小船,忙由人叢中繞路趕去。每年盂蘭盆會雖然盛極一時,但因觀眾大多,加上土豪富紳互相爭勝,一個不巧,事完便要發生械鬥,多傷人命。積習相沿,均認此舉關係當年收成,無法禁止。照例每當會時,官府必要多派兵役,到場鎮壓,幸而人民迷信神權,非真萬不得已,即便雙方勢均力敵,兩不相下,非是深仇大敵,萬不得已,誰也不敢在當夜真個動手。內有幾個倚勢橫行的土豪惡人,本地人俱都知道,更是忍氣吞聲,不與計較。故此械鬥發生多半是在事完之後,只官府賢能事前得信,仍可消弭。

  李善到時,見那遊艇共只母女二人,同一年約十三四的幼童,操舟的好似婆媳二人。等到近前,事已過去。定睛一看,船中女子正是陸公祠所遇青衣少女,不禁驚喜交集,低囑陳二向遊人打聽,才知少女並非當地人,似由外地來此敬香看會,雇了一個遊艇,夾在遊船之中賞玩河燈、盂蘭盆盛會,不料遇見小賊錢魁手下徒党,看中少女美貌,駕一小舟尾隨調戲。因船主姓尹,與婆媳二人相識,竟將尹婆喚過船去,令向少女之母勸說,命將少女獻與錢魁為妾,因被對方罵了幾句,賊黨共是三人和一船夫,欺對方均是婦孺,竟過船去,意欲恃強相迫。哪知少女也是大家之女,同來老婦並非女母,乃是長親,先在日間已遇賊黨尾隨,方才又加調戲,均未理睬。及見賊党淩逼更甚,不由激怒,挺身上前,始而向其理論,賊党自然不聽,妄想行強,下手搶人。

  少女年紀雖輕,卻有一身驚人本領,只一伸手,先將當頭一賊點倒在地。同來二賊不知厲害,同時伸手,一個被少女一腳踹翻,另一個也被點倒,不能言動。少女這才當眾宣佈賊黨的惡跡醜態,並說:「同船便是陸青天的後人,也是自己姑母,新由外省來此尋訪,黃昏後才得尋到。因表弟年幼,想看河燈,又因不久便要離去,為此雇船遊玩。覺遇賊黨駕船尾隨,口出不遜,心想這般無知匪徒不值計較,仍未理他。不料過船行兇,諸位眼見,兇器尚在手內,聞說當地府縣人甚清正,諸位可代我把官差尋來,將其送往衙中究辦,並煩作一干證。」

  三賊中只有一人能夠說話,見此舉丟人太甚,雖然恨毒,無如對方武功高強,新任府縣清正威嚴,一旦經官,事易鬧大,正自愧忿。少女因旁觀人均怕老賊父子威勢,不敢多事,越發有氣,竟要在三賊臉上留一記號方肯放走。這三賊党原是小賊所聘武師,已然丟臉,再被人留下記號,以後如何見人?沒奈何只得低頭服輸。同時,另一賊党看出對方雖是女流,並不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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