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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


  秦歌這才聽見了,卻好像還是沒有聽得十分清楚,回頭看了她一眼,皺眉道:「什麼事?」

  田思思指著楊凡,道:「他……他……他要把我賣給別人。」

  秦歌上上下下打量了她幾眼,皺眉道:「他是你的什麼人?」

  田思思低著頭,好像隨時都要哭出來的樣子,道:「他根本也不是我的什麼人,我只不過是跟他到這裡來玩的,誰知他……他……他……」

  秦歌忽然重重一拍桌子,怒道:「這是什麼話,天下難道就沒有王法了麼?」他大步走到楊凡面前,瞪眼道:「你憑什麼要把這位小姑娘賣給別人?」

  楊凡歎道:「因為我是個賭鬼,而且輸急了。」

  這理由簡直該打屁股三百板。

  誰知秦歌卻好像很同情的樣子,道:「這倒也難怪你,你想要多少銀子翻本?」

  楊凡忽然笑了笑,道:「既然秦大俠已出頭,我一兩銀子也不要了。」

  他站起來,拍拍衣服,頭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田思思看他就這樣走了,心裡反而有點難受起來。

  「無論如何,這大頭鬼並不能算是個壞人,我以後一定要找個機會報答他才是。」

  她忽然又想起了田心。

  「他既然沒老婆,田心又蠻喜歡他的,我為什麼不索性將田心許配給他呢?」

  只可惜這時田心也不見了。

  田心是什麼時候走的?從哪裡走的?田思思居然一點也不知道。

  在剛才那一瞬間,她眼睛裡好像已只有秦歌一個人,心裡也只有秦歌一個人,別的人別的事,她完全都沒有注意。

  這是怎麼回事呢?

  田大小姐自己也不知道,就算知道也不會承認。

  她輕輕嘆了口氣,回過頭才發現秦歌還站在她旁邊,似笑非笑地看著她。

  她吃了那麼多苦,費了那麼多事,好容易才總算認得了這位了不起的大人物,但剛才她居然連他都忘了。

  這大人物在她心裡的地位,難道還沒有那豬八戒重要?

  秦歌還在看她,彷彿在等著她說話,一雙眼睛當然很明亮很有懾人威力,只不過有幾根紅絲而已。

  「像他這麼樣多彩多姿的人,當然不大有時間睡覺。」

  田思思終於嫣然一笑,道:「多謝秦大俠救了我,否則我……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秦歌道:「你認得我?」

  田思思瞟著他脖子上的紅絲巾,抿嘴笑道:「江湖中的人誰不認得秦大俠呢?」

  秦歌道:「你知道我一定會救你?」

  田思思道:「秦大俠見義勇為,也是江湖人人都知道的。」

  秦歌緩緩道:「就因為你知道我一定會救你,所以要剛才那個人把你賣給趙大麻子,然後讓我來救,是不是?」

  田思思怔住了。

  她再也想不到秦歌居然能看破她的心事,更想不到他會當面說出來。

  田思思道:「你……你怎麼會知道的?」

  這句話一問出來,她就已後悔了,因為這句話已等於告訴秦歌,她剛才做的那些事完全是在演戲。

  秦歌大笑道:「我怎麼會不知道,你以為這法子很妙,對我說來卻一點也不稀奇了,因為至少已有七八個女孩子在我面前利用過同樣的法子。」

  田思思的臉已紅到耳根,直恨不得挖個地洞把自己藏進去。

  秦歌忽又道:「但你卻有一點跟那些女孩子不同的地方。」

  田思思咬著嘴唇,鼓起勇氣,問道:「哪……哪一點?」

  秦歌微笑著,道:「你比那些女孩子長得漂亮些,笑起來也比她們甜,笑得甜的女人,將來的運氣都不會太壞,所以……」他忽然拉起田思思,道:「走,陪我去賭兩手,看你能不能帶點好運氣給我。」

  所以田大小姐總算真的認得秦歌了,而且至少已對這個人有了一點瞭解。

  她已發覺秦歌真是個敢說敢做的人,他若要拉你的手時,無論有多少雙眼睛在瞧著,他都照樣要拉。

  他若要說一句話是不是會讓別人臉紅,他更完全不管不顧。

  「假如是那大頭鬼,也許就不會當著這麼多人面前,把我的秘密揭穿了,他至少會替我留著面子。」

  田大小姐本已下了決心,以後絕不再想那大頭鬼了,但也不知為了什麼,她無論看到什麼人,都忍不住要拿這人跟他比一比。

  「無論如何,秦歌至少比他坦白得多。」

  田大小姐終於為自己下了個結論,但這結論是否正確呢?

  這連她自己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也絕不會承認的。

  等到田大小姐肯承認自己錯誤時,太陽一定已經在西邊出了。

  親密的朋友不一定是好朋友。

  譬如說「酒」和「賭」,這一對朋友就很親密,親密得已很少有人能把他們分開,但這對朋友實在糟透了。

  所以賭鬼通常也是酒鬼。

  有的人一喝了酒,就想賭,有的人一開始賭,就想喝酒。

  結果呢?

  結果是:「越輸越喝,越喝越輸,不醉不休,輸光為止。」

  所以賭場裡一定有酒,而且通常都是免費的酒,隨便你愛喝多少,就喝多少。

  你可以儘管喝,那意思就是你也可以儘管輸。

  秦歌正在盡量地喝酒。

  倘若還不肯承認他是個豪氣如雲的人,看到他喝酒時也不能不承認了。

  他喝起酒來就好像跟酒是天生的冤家對頭似的,只要一看見杯子裡有酒,就非把它一口灌到肚子裡去不可。

  既不問酒有多少,更不問杯子大小。

  「男人就要這樣子喝酒,這才是英雄本色。」

  但田心若在這裡,一定就會說:「這也並不能證明他是個英雄,只不過證明了他是個酒鬼而已。」

  從那小撅嘴裡說出來的話,好話實在太少。

  「這死丫頭到哪裡去了呢?難道會跟著那大頭鬼跑了?」

  田思思咬著嘴唇,決定連她都不再想。決心全神貫注在秦歌身上。

  然後她立刻就發現秦歌已輸光。

  輸光了的人樣子通常都不太好看,秦歌居然還是面不改色。

  那鬍子刮得乾乾淨淨的金大鬍子,不知何時又出現了,正站在他身旁,臉上帶著同情之色,道:「秦大俠今天手風好像不太順,輸得可真不少。」

  秦歌大笑,道:「我賭錢本來就準備輸的,只要賭得痛快,輸個萬兒八千又何妨?」

  金大鬍子一挑大拇指,大聲道:「好!這才是男子漢大丈夫,不但賭得漂亮,輸也輸得漂亮。」他揮了揮手,又道:「再去拿五萬兩銀子來,讓秦大俠翻本。」

  秦歌大笑道:「我早知道你也是個漂亮人,用不著等我開口的。」

  金大鬍子臉上忽然露出了為難之色,沉吟著道:「只不過這裡的規矩,秦大俠想必也知道的。」

  秦歌道:「你要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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