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世界名著 > 約翰·克利斯朵夫 | 上頁 下頁
一一三


  目前他風魔的是慈悲。不用說,他覺得僅僅做人做得慈悲是不夠的,非要顯得慈悲不可;他宣傳慈悲,同時又指手劃腳的加以表現。因為故意要鬧彆扭,反對家裡的人那種刻板而辛苦的生活,反對禮教,反對軍國主義,反對德國人的市儈氣,所以他是托爾斯泰的信徒,相信涅槃,相信福音,相信佛教,——他自己也弄不大清究竟信些什麼,——總之是宣揚一種軟綿綿的,沒有骨頭的,婆婆媽媽的,寬大為懷的道德;它很樂意原諒一切罪惡,尤其是肉的罪惡,並不諱言對這一類罪惡的偏心,可不大能容忍所有的德性,——這種道德所標榜的簡直是:共同尋歡,如有盟約,彼此娛樂,仿佛結社,而最後還要放上一個聖潔的光輪才覺得高興。

  這中間頗有點小小的虛偽,那味道在感覺細緻的人是不大好聞的,甚至還是噁心的,如果拿它當真的話。可是曼海姆並不拿這一套當真,只是玩玩而已。這種下流無恥的基督教是隨時準備讓位的,無論什麼偶像都可以來取而代之:暴力也好,帝國主義也好,什麼古怪的野獸也好。曼海姆是在做戲,真心的做戲;在他沒有跟別人一樣恢復老老實實的猶太人面目和猶太精神之前,他把自己所沒有的各種情操輪流的試過來。他是一個可愛而又極可厭的人。

  在某一時期內,克利斯朵夫成為他風魔的對象之一。曼海姆什麼都相信他,到處把他的名字掛在嘴上,在家人前面把他恭維備至。據他說來,克利斯朵夫是個天才,是個了不起的人,寫著古怪的音樂,關於音樂的議論尤其精妙,才思煥發,——並且是一表人材:一張秀美的嘴,一副漂亮的牙齒。他還補上一句,說克利斯朵夫很佩服他。——終於有一晚他把克利斯朵夫帶到家裡來吃飯了。而克利斯朵夫也就見到了這位新朋友的父親,銀行家洛太·曼海姆,和弗朗茲的妹妹于第斯。

  這是他第一遭踏進一個猶太人的家庭。這民族雖然在小城裡人口不少,並且以它的財富,團結,智慧,在當地占著重要地位,可是跟別的社會很少往來。民間一向對它抱著牢不可破的成見,暗中有點敵意,有種近於侮辱的憐憫。克利斯朵夫家裡的人就存著這種心。當年祖父是不喜歡猶太人的;——不料命運跟他開玩笑,他兩個最好的學生——(一個成了作曲家,一個成了有名的演奏家)——偏偏是以色列人;這一下老人家可為難了:因為有時他真想擁抱這兩位優秀的音樂家,但又記起他們曾經把耶穌釘上十字架;他不知道怎麼解決這個矛盾。

  臨了他還是把他們擁抱了,相信上帝看在他們愛好音樂面上會原諒他們的。——克利斯朵夫的父親曼希沃自命為自由思想者,決不會掙了猶太人的錢而心裡起什麼疙瘩,還認為是極應該的;但他時常取笑他們,瞧不起他們。——至於他的母親,可不敢斷定她偶然替猶太人當廚娘是不是一樁罪過。他們對她很傲慢:但她並不記恨,她對誰也不記恨,反而對這般被上帝罰入地獄的可憐蟲非常同情。在她去幫忙的人家,看見主人的女兒走過,或聽見孩子們快樂的笑聲,她就不由得要這樣想:

  「多美麗的姑娘!……多好看的孩子!……真可惜!……」

  聽到克利斯朵夫說晚上要去曼海姆家吃飯,她一句話也不敢說,心裡可不大好過。她以為人家說猶太人的壞話固然不該相信,——(所有的人都被人說壞話的)——老實人是到處有的,但猶太人管猶太人,基督徒管基督徒,各管各的,究竟是更好更得體。

  克利斯朵夫完全沒有這些成見,因為永遠要跟周圍的人鬧彆扭,所以反而受這個異族的吸引。可是他對它並沒有什麼認識。他有過來往的幾個猶太人只是最粗俗的一批,無非是些小商人和蝟集在萊茵河與大教堂中間的幾條街上的平民。他們以人類共有的群居本能,正在把那個區域變做猶太人居留地。克利斯朵夫偶然上那兒去閒逛,用著好奇而善意的目光,隨便瞧瞧那些腮幫陷下去的女人,嘴唇和顴骨都很突出,堆著神秘的笑容,稍微有點下流神氣,恬靜的面部表情的和諧,不幸被粗俗的談吐與粗野的笑聲給破壞了。

  但便是在下層階級中,在這些腦袋特別大,眼睛沒有神,神氣渾渾噩噩,又矮又臃腫的人身上,在這最高貴的民族的沒落的後裔身上,甚至在那些臭穢的渣滓中間,也有幾點微弱的光在那兒閃閃爍爍,好似在沼澤上空飄蕩的磷火:那是一些奇妙的眼神,靈光四射的智慧,從污泥之中發射出來的微妙的電流,使克利斯朵夫看了有些著迷,有些惶惑。他想其中必有些高尚的靈魂在掙扎,必有些偉大的心靈想從泥淖中超拔出來;他很想能碰到他們,幫助他們;雖然沒認識他們,而且心裡還有些害怕,他已經喜歡他們了。但他從來沒有跟一個猶太人有過什麼親密的關係,更沒機會接近猶太社會裡的優秀分子。

  因此,上曼海姆家吃飯對他頗有一種新鮮的,甚至像禁果一般的誘惑力。而把禁果遞給他的夏娃使禁果顯得更有味道。一進門,克利斯朵夫眼裡只看見於第斯·曼海姆一個。她跟他至此為止所認識的女人完全不同。高大,輕靈,雖然長得結實,個子還是細瘦的;臉龐四周的黑頭發並不多,可是很濃,部位很低,遮著太陽穴和瘦骨嶙峋的黃澄澄的腦門;眼睛有點近視,眼皮很厚,眼珠稍微突出了一點,高鼻子底下的鼻孔很大;腮幫清瘦,下巴厚重,皮色相當紅潤,美麗的側影輪廓很分明,很有性格;正面的表情比較含糊,複雜;兩隻眼睛和兩旁的面頰都是不相等的。在她身上,你可以感覺到一個很強的種族,感覺到雜湊在這個種族的模子裡的許多成分,亂七八糟的,有極美的,也有極惡俗的。她的美,特別在於那張不大說話的嘴巴,在於那雙因近視而顯得更深沉,因四周的黑影而顯得更陰氣的眼睛。

  對於這雙不只是個人的而是整個種族的眼睛,必須一個比克利斯朵夫更有經驗的人,才能透過它們濕漉漉而火剌剌的眼簾,看出這個女人的真正的心。而這一對又熱烈又沉悶的眼睛裡頭,他所發見的便是整個以色列族的靈魂,為她本人並沒意識到的。克利斯朵夫一見之下,可搞糊塗了。直要再過很多時候,常常在這種眼睛裡迷失以後,他才能在這個東方的大海上看出一點頭緒來。

  她望著他,清明的眼神毫無騷亂的現象;似乎這基督徒的靈魂被她全部看透了。他也感覺到。他覺得在她迷人的目光下面有股剛強,明白,冷靜的意志,毫不客氣的在那裡搜索他的內心;雖是毫不客氣,可並無惡意。她只是拿他一把抓住了。有種賣弄風情的女人對誰都要施展一下迷人的魔力;於第斯可並不是這種作風。賣弄風情,她比誰都厲害;但她知道自己的力量,只讓本能去施展她的力量,——尤其對一個像克利斯朵夫那樣容易征服的俘虜,更犯不上多費氣力。她更感興趣的是要認識她的敵人——(凡是男人,陌生人,對她都是敵人,——以後遇到相當的機會也可能跟他們攜手)。

  人生是一場賭博,唯有聰明人才能贏;所以第一要看清敵人的牌而不能洩露自己的牌。能夠做到這一步,她就感到勝利的快意。她並不在乎勝利能否給她什麼好處。她這麼做是為了好玩。她熱心的對象是聰明,但並非那種抽象的聰明,雖然她頭腦相當扎實,研究無論什麼學問都可以成功,要是她願意的話,而且比她的哥哥更配繼承銀行家洛太·曼海姆的事業;然而她更喜歡活潑潑的,對付人的那種聰明。她最喜歡參透一個人的靈魂,估量它的價值——(在這一點上,她和麥西的猶太女人稱金洋一樣仔細);——她靠著奇妙的感覺,能夠在一眨眼之間看破別人的弱點與污點,從而找到了心靈的密鑰,把它抓住:這便是她控制人的手段。但她並不戀戀于她的勝利,也絕對不利用她的俘虜。好奇心與驕傲一朝滿足之後,她就把俘虜丟過一邊,注意別的對象去了。她這種力完全是虛耗掉的。在一顆這麼活潑的靈魂中有一股死氣。好奇與無聊這兩個特點,在於第斯是兼而有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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