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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四


  「那是不行;但是您可以在巴黎以外,在您認識的哪位夫人家裡給我安排個地方呀:譬如說,就在您的家鄉。」

  「嘿!我的妞兒!在我家鄉,夫人們是不用侍女的喔。且慢,我有辦法了。布朗謝,去把阿拉密斯找來:讓他馬上就來。我有要緊的事情要跟他商量。」

  「我明白您的意思了,」阿托斯說,「可是幹嗎不叫波爾多斯呢?依我看他那位侯爵夫人……」

  「波爾多斯的侯爵夫人是讓她丈夫的辦事員侍候穿衣的,」達德尼昂哈哈大笑說,「再說凱蒂也不會願意待在狗熊街的,是不是,凱蒂?」

  「我待在哪兒都行,」凱蒂說,「只要有個地方能讓我躲起來,別讓人找到我。」

  「現在,凱蒂,我倆就要分手了,所以請你別再記恨我……」

  「騎士先生,不管我離您是遠是近,」凱蒂說,「我永遠愛您。」

  「長得了嗎?」阿托斯低聲自語說。

  「我也一樣,」達德尼昂說,「你放心,我也會永遠愛你的。不過現在我有件事要問你,你的回答對我是至關重要的:你有沒有聽說過這麼一位年輕的太太,有天晚上人家綁架了她。」

  「等一等……哦!天主呵!騎士先生,您是不是還愛著這個女人?」

  「不是,我的一位朋友愛著她。喏,就是那位阿托斯。」

  「我!」阿托斯嚷道,聽那口氣仿佛他眼看自己的腳快要踩到一條遊蛇似的。

  「當然是您囉!」達德尼昂說著捏了捏阿托斯的手,「您知道我們大家都挺關心這位嬌小的博納修太太。再說凱蒂也不會講出去的:對嗎,凱蒂?你知道嗎,姑娘,」達德尼昂接著往下說,「她的老公就是你來這兒時在門口看見的那個醜八怪。」

  「哦!天主呵!」凱蒂大聲說道,「聽您這麼一說,我可真有點後怕;但願他沒認出我來!」

  「怎麼,認出你來,這麼說你以前見過這個男人?」

  「他到米萊迪家裡去過兩回。」

  「原來如此。大概是什麼時候?」

  「差不多兩個星期以前。」

  「沒錯。」

  「昨兒晚上他又去了。」

  「昨兒晚上?」

  「對,就比您早到一會兒。」

  「親愛的阿托斯,咱們周圍可真是天羅地網,到處是密探了!你想他會認出你來嗎,凱蒂?」

  「我跟他打照面時把帽子壓低來著,可說不定已經太遲了。」

  「阿托斯,比起我來,他對您還沒怎麼起疑心,請您下樓去看看他是不是還在他的房門口。」

  阿托斯下去後即刻又上來了。

  「不在了,」阿托斯說,「房門關著。」

  「他去告密,說這會兒鴿子全在棚裡了。」

  「那好呀,咱們就飛吧,」阿托斯說,「就留布朗謝一個人在這裡給我們通風報信。」

  「等一下!我們讓他去找阿拉密斯了!」

  「說得對,」阿托斯說,「我們等等阿拉密斯。」

  正在這時,阿拉密斯進來了。

  達德尼昂把事情的原委對他說了,還告訴他,當務之急是在認識的上層人士那兒給凱蒂找一個安身之處。

  阿拉密斯想了一會兒,紅著臉說道:

  「這可真的是看在您的交情分上喲,達德尼昂。」

  「我終生銘感不忘。」

  「那好,德·博瓦特拉西夫人有位女友,好像是住在外省的,她曾經托我為她這位女友找個可靠的貼身侍女;親愛的達德尼昂,要是您能向我保證這位小姐……」

  「哦!先生,」凱蒂大聲說,「這您儘管放心,只要那位夫人能讓我逃離巴黎,我一定對她忠心耿耿。」

  「這樣的話,」阿拉密斯說,「就再好沒有了。」

  他坐在桌子跟前寫了張便條,用一枚戒指在封蠟上蓋了印,然後把條子交給凱蒂。

  「現在,姑娘,」達德尼昂說,「你也知道,你待在這兒對你,對我們都不利。所以我們還是分手吧。情況好轉以後我們會再見面的。」

  「不管我們到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再相會,」凱蒂說,「您都會看到我仍然像今天一樣愛您。」

  「賭徒許的願,」阿托斯在達德尼昂送凱蒂下樓梯的當口,說了這麼一句。

  又過了一會兒,三個年輕人約定下午四點在阿托斯家見面便分手了,留下布朗謝看屋子。

  阿拉密斯回家去,阿托斯和達德尼昂忙去打聽那枚藍寶石戒指能押個什麼價錢。

  不出咱們的加斯科尼人所料,這枚戒指毫不費事就押了三百個皮斯托爾。而且,那個猶太人對他倆說,他可以拿這枚戒指做一副出色的耳環墜子,所以如果肯把戒指賣給他的話,價錢可以出到五百皮斯托爾。

  阿托斯和達德尼昂憑著軍人的敏捷和行家裡手的眼光,不到三小時就置齊了火槍手的全套裝備。不過阿托斯是個地地道道的大貴族,出手隨便得很。只要有件東西讓他看中了,人家討什麼價他都照付,從不還價。達德尼昂想開口說他,但阿托斯笑吟吟地把一隻手放在他的肩上,他就懂了:討價還價對他這麼個加斯科尼小鄉紳來說未嘗不可,但對一個氣派不輸親王的人來說就是做不得的了。

  阿托斯覓到一匹出色的安達盧西亞駿馬,周身毛色烏黑發亮,鼻孔肉色火紅,四條腿修長漂亮,牙口才六歲。他仔仔細細看了一遍,覺得毫無缺點。馬販子開價一千利弗爾。

  其實或許再便宜些也能買到這匹馬;可是就在達德尼昂跟馬販子討價還價的當口,阿托斯已經數了一百個皮斯托爾放在桌上。

  給格裡莫買了匹庇卡底馬,矮墩墩的,長得挺結實,花了三百利弗爾。

  等到給格裡莫配好馬鞍、買齊武器以後,阿托斯那一百五十個皮斯托爾已經一個子兒也不剩了。達德尼昂提議阿托斯先在他的那份裡用了再說,以後再還他。

  阿托斯聳了聳肩膀,算是回答。

  「要是乾脆把那枚戒指賣給那個猶太人,他肯出什麼價?」他問。

  「五百皮斯托爾。」

  「這就是說,多兩百皮斯托爾;一百歸您,一百歸我。這筆錢也真不算少啦,夥計,您再到猶太人那兒走一趟。」

  「怎麼,您想……」

  「說真的,這枚戒指會勾起我不少傷心的回憶;再說我們以後也不會有三百個皮斯托爾來贖它,這樣一來就白白損失了兩千利弗爾。達德尼昂,您去對他說,那戒指歸他了,然後就帶著那兩百皮斯托爾回來。」

  「您再好好考慮考慮,阿托斯。」

  「這年頭現錢最吃香,咱們也得學著點,該犧牲的地方就得犧牲。去吧,達德尼昂,去吧;格裡莫帶上短筒槍陪您一塊兒去。」

  半小時後,達德尼昂帶著兩千利弗爾回來了,一路上沒有遇到任何意外。

  就這樣,阿托斯毫不費勁地找到了一筆意外的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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