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世界名著 > 格列佛遊記 | 上頁 下頁 |
| 二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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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農民聽僕人把發現我的情形說了一遍(按照他們談話的情形來看,我想他們談話的內容是這樣的)以後,就拾起一株大約有一根手杖那麼長的小草,挑起了我的上衣的下擺。他似乎以為我生下來就有這種外殼。他吹開我的頭髮,仔細地端詳我的臉。他把雇工們叫攏來,就問他們(這是後來我才聽說起的)在田地裡見沒見過像我這樣的一個小動物。接著他把我輕輕地放下,讓我趴在地上,但是我馬上站了起來,慢騰騰地踱來踱去,讓這些人曉得我並不想逃跑。他們團團圍著我坐了下來,這樣就能更清楚地看到我的舉動。我摘下了帽子,向著那農民深深一躬。 我又雙膝跪下,舉起兩手,抬起眼來,儘量大聲地說了幾句話。我從口袋裡拿出一袋金幣來低聲下氣地獻給了他。他用手掌接了,拿到眼前去看到底是什麼,後來又從袖子上取下一個別針撥弄了半天,但是還弄不清楚這到底是什麼。於是我就做手勢叫他把手放在地上。我過去拿起錢包打開來,把金幣盡數倒在他的手心裡。除了二三十個小金幣以外,裡面還有六個西班牙大金幣,每個都值四個皮斯它[5]。我看見他用舌頭舐了一下小指頭尖,先撿起一個大金幣來,接著又撿起了一個,不過他似乎完全莫名其妙,完全不明白這是些什麼。他做手勢叫我把錢放進錢包,又叫我把錢包放進衣袋。我向他獻了好幾次,他都不肯收,我想最好還是先把錢包收起。 這時那農民已經相信我是一個有理性的動物了。他一再和我說話。他的聲音像水磨一樣地刺耳,不過卻夠清楚的。我儘量提高嗓音用幾種語言來回答,他也老把耳朵湊近離我不到兩碼的距離,但毫無用處,因為我們彼此聽不懂話。於是他吩咐僕人們回去工作,接著從衣袋裡摸出一塊手帕折疊起來鋪在左手上。他手心朝上把手平放在地上,做手勢叫我走上去。他的手不到一英尺厚,我很容易就走了上去。我想我只有服從,又恐怕掉下來,所以就直挺挺地躺在手帕上面。他用手帕把我裹起來只露出頭部,這樣就更安全了,他就這樣把我帶回家中。一到家他就喊他的妻子,把我拿給她看。但是她卻尖叫起來,嚇得回頭就跑,這和英國女子看到一個癩蛤蟆或者蜘蛛就要跑的情形完全一樣。不過過了一會兒,她看見我舉動安詳,又很聽她丈夫做手勢指揮,也就放了心漸漸喜歡起我來了。 那時已經是中午十二點鐘左右,僕人送進飯來。那也只有滿滿的一碟肉(農民生活簡單,吃這樣的菜是相稱的)。碟子的直徑大約有二十四英尺。和農民在一起吃飯的有他的妻子、三個小孩和他們的老祖母。他們坐了下來,農民把我放在桌上離開他不太遠的地方。桌面離地有三十英尺高。我怕得不得了,總遠遠地離開桌子邊怕跌下去。農民的妻子切了一小塊肉下來,又在切面包用的板子上弄碎了一些麵包放到我的面前。 我對她深深地鞠了一躬,拿出刀叉就吃了起來。他們看見這種情形都十分高興。女主人叫女僕拿了一隻大概能盛得下兩加侖的小酒杯來,斟滿了酒。我很吃力地兩手捧起了酒杯恭恭敬敬地把酒喝了下去,我儘量提高嗓音用英文說,我為夫人的健康乾杯。大家都痛快地笑了起來,這一陣笑聲差不多把我的耳朵都震聾了。酒的味道像淡蘋果酒,並不難喝。接著主人向我做手勢要我走到他面前那塊切面包用的板子那兒去。我一直驚魂未定(寬大的讀者自然很容易會體會到這點而原諒我的),所以在桌子上走的時候,一不小心給一塊麵包屑絆了一跤就趴在桌上了。不過我並沒有受傷。 我馬上站了起來,看見這些好人都很關心我,就舉起帽子(為了表示有禮貌,我把帽子挾在胳臂下面)在頭頂上搖了搖,叫了三聲萬歲,表示我並沒有跌傷。但是我向我主人(我以後就這樣稱呼他)跟前走去的時候,坐在他身旁的他的最小的兒子,一個十歲左右的小鬼頭,抓住了我的兩條腿把我高高地提在空中,嚇得我手腳直抖。他父親連忙把我從他手裡搶下來,打了他一個耳光,並且叫他離開桌子。這一個耳光能把一隊歐洲騎兵打倒。但是我害怕這孩子記仇。 我又想起我們的孩子天生就愛捉弄麻雀、兔子、小貓和小狗,我就跪下去指著那孩子儘量想法讓我主人明白,希望他饒恕他的兒子。他父親答應了我的請求,孩子才回到原座位上去。我馬上跑過去吻那孩子的手,我的主人也拉了孩子的手叫他輕輕地撫摩我。 吃飯時,女主人的愛貓跳到她懷裡來了。我聽見背後一陣鬧哄哄的,就像十二個織襪工人在幹活。回頭一看卻發現是貓在那兒打呼嚕。女主人在喂它、撫摩它時,我看到了貓頭和一隻爪子。據我的估計那只貓大概有三頭公牛那麼大,雖然我站在桌子的另一邊,相去五十多英尺,雖然女主人把它抱得緊緊的怕它跳過來抓我,但我看到那畜生的猙獰面貌還是覺得十分不安。然而這並不會發生什麼危險,因為我的主人把我放在它跟前不到三碼的地方,它一點也沒有注意到我。 我常常聽人說,同時自己在旅行中也有這種經驗,在一隻猛獸面前逃跑或者表現恐懼就會引得它追逐你、攻擊你,因此,在這危險關頭,我拿定主意要顯出毫不在乎的樣子。我在貓頭前面大膽地來回踱了五六次,有時離開它不到半碼。但是它好像更怕我似的,把身子縮了回去。至於狗,我就更不怕了。這時候三四頭狗走進了屋子,這本來是農民家裡常有的事,裡面有一隻獒犬,它的大小抵得上四隻大象,還有一隻腰細腿長的獵犬。它比獒犬高些,但是卻沒有獒犬那麼粗壯。 午飯快要吃完了,保姆懷裡抱著一個一周歲的小孩走了進來。他一看見我就大喊起來。這一聲喊從倫敦橋到切爾西[6]那麼遠也聽得見。他像平常孩子一樣呀呀了半天要拿我去當玩具。母親只知道溺愛孩子,就把我拿起來送到孩子跟前。他立刻攔腰抓住了我,把我的頭放在嘴裡。我大吼起來,嚇得那個小淘氣一鬆手就把我丟了。要不是他母親用圍裙接住了我,那我一定會跌死的。保姆要哄孩子不哭,就給了他一個響盒子。這種玩具就是在一隻空盒子裡面裝上幾塊大石頭用一根纜繩拴在孩子腰裡的一件東西。但是這都是白搭。她沒有別的辦法,只好使出最後的一著,喂他奶吃。我必須承認她的乳房看來實在大得可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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