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世界名著 > 愛倫·坡短篇小說集 | 上頁 下頁
三八


  「不消說,你會用上一句法律詞兒說『把事實證明一下』,我與其強調充分估計兇手跳窗必須具備的矯捷身手,倒不如低估一些的好。這在法律上也許用得上,在推論上卻行不通。我最終目的只是搞清事實真相。眼前的用意,就是要你把我剛才說的聯想一下:異常矯捷的身手和那種特別尖銳或者刺耳的喊聲,亂七八糟的聲音,那聲音是哪國口音,可沒有一個人說的相同,而且發些什麼音也聽不清。」

  聽了這番話,我心裡一下子似懂非懂的,隱約懂得了杜賓的意思。似乎快要領會了,卻又無法理會,恰如有時候,人們心裡快要回想起來,想到頭來,偏偏又記不起一樣。我朋友接著又大發宏論。

  「不說你也明白,」他說道,「我已經把話題從溜出去的方式扯到溜進來的方式了。我的用意無非提醒你,出去進來都用同一方式,都在同一地方。現在回過頭來講講室內情況吧。看看這兒的現象吧。五斗櫥的抽屜,據說給人搜劫過,可裡頭還有不少衣物。因此這種結論實在荒唐。這不過是個猜測——非常愚蠢的猜測——僅此而已。怎麼知道抽屜裡發現的這些東西不是完整無缺的呢?列士巴奈太太母女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沒看見有什麼人來往——難得出門——用不著好多套替換衣服。抽屜裡的這些衣物,至少是母女倆手頭所有的最好衣物。要是有賊偷走什麼的話,幹嗎不偷最好的——幹嗎不全偷走?一句話,幹嗎不拿四千法郎的金幣,反而拿衣服添麻煩呢?金幣沒拿走。銀行老闆米尼亞爾先生說的那筆錢,幾乎原封不動放在地板上兩個袋子裡。警察單憑一部分供詞說把錢送到門口這一點,就對謀殺的動機,產生錯誤看法,希望你心裡可別存這種看法。送去一筆款子,不到三天,收款人就遭謀殺,像這種巧合的事,人生中隨時隨地都碰得到,而且蹊蹺何止十倍於此,可又何嘗有人注意過呢。一般說來,巧合的事是思想家之流的絆腳石,憑他們那種學問,可不懂得或然性的理論——要知道人類科學研究的重大課題取得極為輝煌的成就應當歸功於這種理論。在目前這件事上,要是金幣丟了,那麼三天前送款子的事就不僅僅是巧合了。那一來,倒證實了關於動機的看法了。不過,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要假定這個暴行的動機是為了錢,那勢必認為兇手是三心二意的白癡,竟然現成金幣不拿,而且連原來的動機也忘了。

  「現在可別忘了我提請你注意的幾點——特別的聲音,異常矯捷的身手,以及那樣慘無人道的離奇兇殺案竟然毫無動機——咱們回過頭來看看兇殺的慘狀吧。房裡這個女人給人用手扼死,然後給人倒栽蔥塞進煙囪裡。普通兇手可不用這種殺人方式。尤其不用這種方法藏屍滅跡。照屍首給塞進煙囪的情況看來,你就會承認那裡頭有點離奇古怪——一般看來,人們決不會做出這種事,哪怕兇手是最最狠毒的人。你再想想看,把屍體硬塞進這麼狹的洞裡,幾個人一齊使盡力氣都拖不下來,那股子勁該有多猛呵!

  「好了,回過頭再看看兇手使出那股神力的其他形跡吧。壁爐上有幾大把花白的頭髮。這是連根拔起來的。你也知道,哪怕從頭上一把拔下二三十根頭髮,都得使出好大的力氣。你我都看到那幾把髮絲,發根上還連皮帶肉呢,真叫人看得心裡發毛——由此可見那份力氣大得要命,說不定一氣兒拔得下五十萬根頭髮呢。老太太不單喉管給割開,而且腦袋完全跟身體分了家——兇器不過是把剃刀罷了。我希望你對這些獸性般殘酷的罪行也注意一下。至於列士巴奈太太身上的瘀傷,我暫且不說什麼。迪馬先生和他那位可敬的助手艾蒂安先生,都聲明這些傷痕是鈍器所傷;這兩位先生在這方面說得很對。鈍器明明就是院子裡鋪的石頭,被害人就是從床頭那扇窗裡給扔下來的。這個看法現在看來儘管簡單,警察卻忽略了,忽略的原因正同他們忽略百葉窗的寬度一樣——因為那兩枚釘子的關係,他們的腦子就給堵死了,想不到窗子可能開過。

  「如果現在,除了以上說的這些情況之外,你再好好回顧一下室內凌亂異常的情況,就有利於咱們綜合這幾點:驚人的矯捷身手,超人的力氣,殘酷的獸性,毫無動機的殘殺,完全違反人道的恐怖行徑,在不少國籍的人耳朵裡,聽來都像外國口音的聲音,而且沒有清楚明瞭的音節。請問你得出什麼結論來呢?聽了我這番話,你心裡有了什麼譜?」

  聽到杜賓問我這話,我頓時渾身發毛,說著:「這是瘋子幹的勾當,是附近療養院裡逃出來的武瘋子幹的。」

  他答道:「你的看法倒也有些道理,但瘋子即使精神病大大發作,聲音跟樓梯上聽到的那種怪聲也根本不一樣。瘋子總有個國籍吧,儘管說的話前言不搭後語,可是發音總首尾一貫吧。再說,瘋子的毛髮也不是像我現在手裡捏著的這種。這一小撮毛,我是從列士巴奈太太捏緊的手指縫里拉出來的。你倒說說這是什麼?」

  「杜賓!」我嚇得渾身一點氣力都沒有了,說道,「這毛真是非常少見——這不是人的毛髮啊。」

  「我也沒說是啊,」他道,「不過,在沒肯定這點之前,我要你看看描在這張紙上的一小幅草圖。這張畫畫的就是一部分供詞所說的列士巴奈小姐喉部有『深黑的瘀傷和深深的指甲印』,另外,迪馬先生和艾蒂安先生的供詞裡,卻說是『幾塊青痕,顯然是指痕』。

  「你就會看出,」我朋友接著說道,一邊把那張紙攤在我們面前的桌上,「這張草圖說明扼得多麼有力,多牢。一點都看不出松過手。個個指頭都保持原來狠狠嵌在肉裡的樣子,可能是扼到死者斷氣才放手的。你倒試試看,把手指頭同時放在這幾個指印上。」

  我試了一下,可是不成。

  「這樣試驗可能不夠好,」他說道,「紙頭攤成了平面;可是人的脖子是圓筒形。這兒有根木柴,跟死者的脖子差不多粗細。把這張草圖包在上面,再試試看。」

  我照做了;可是這回顯然比上回更加費勁。

  我道:「這不是人手的指印。」

  杜賓答道:「那就看看居維易①的這節文章吧。」

  ﹛① 居維易(1769—1832),法國動物學家和古生物學家。﹜

  這是一段有關東印度群島的茶色大猩猩的詳細解剖和一般描寫。這種哺乳類動物,盡人皆知體格魁偉,力大無窮,靈活非凡,生性殘酷,愛好模仿。我看了頓時明白這件恐怖透頂的血案是怎麼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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