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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〇


  他們為什麼會消失的?因為他們僅僅是幽默作家。凡是屬￿這類「純」幽默作家是不可能長久存在的。幽默只是一種香味,一種裝飾,往往只是說話或者拼音時的一種花腔,譬如沃德·比林斯和納斯比以及「散夥了的義勇隊」那樣。而這一時流行的時髦的東西很快便過時了,名聲也就隨之而消失。有人說,一本小說純粹只是一種藝術品,如此而已。在小說裡,你絕不要佈道,絕不要說教。小說也許是這樣,不過幽默並非如此。幽默絕不可以教訓人者自居,以佈道者自居,可是如果它要永遠流傳下去,必須兩者兼而有之。所謂永遠,我的意思是說三十年。不論你布什麼道,看來不大可能超過這個期限。它所布的道,在當時是新鮮的,三十年之後便不新鮮了,變得平庸了。到那時,這樣的佈道,誰也不會有興趣了。

  我總是在佈道。這就是我能夠經歷三十年的原因。要是幽默來得自然,不請而自到,我便准許它在我的佈道中有一席之地,不過我並不是為了幽默而寫下佈道的講稿。不論幽默有沒有申請要來,佈道的講稿我總是要寫的。我講這些有點兒自負的話,是非常直率的,因為我是一個從墳墓裡對世人說話的死者。我在世的時候不好意思這麼直說。我看,我們除非死了,不然是永遠不會真正地徹裡徹外地忠誠老實的——除非在我們死了好多年好多年以後才行。人應該一開始便死去,然後他才會這麼早地誠實起來。

  據我看,評論文學、音樂和戲劇這個行當,是各行各業中最下賤的行當,實在沒有什麼價值——肯定沒有多大價值。當查爾斯·達德利·沃納和我正要把《鍍金時代》拿出去的時候,《每日寫真報》的主編勸說我先給他一本,並保證說,在《大西洋月刊》的廣告注銷來以前,有關我的作品的事絕不會在他的報紙上出現。這條爬蟲在其後的三天之內,就登了一篇書評。我又無法提出責怪,因為他只是口頭上提了保證。我本該要他作出更牢靠的保證的。我認為,他的注意力主要不在於那本書的優劣,而在於我對公眾的道義問題。人家指責我利用我的名聲對公眾進行欺騙——說沃納先生寫了全書的一半之多,而我則利用我的名字作招牌,以增加銷路——要不是寫上我的名字,便不可能有這樣的銷路——說我這種行為實在是對民眾的欺詐。《每日寫真報》在任何問題上都說不上是權威。其特色是:它是世界上第一份也是唯一的一份有插圖的日報。但是它沒有個性,編得蹩腳,對任何書籍或藝術作品的評價都沒有什麼分量。誰都知道這一點,可是全美國的評論家,一個接著一個都照抄《每日寫真報》的評論,僅僅換些措辭而已,結果使我落得個不老實的罪名。甚至大名鼎鼎的《芝加哥論壇報》這家中西部最重要的報紙,也只是沿用了卑微的《每日寫真報》的觀點,說什麼如何不老實,等等,此外便沒有什麼新東西。還是隨它去吧。這是上帝的意志,規定了我們非有評論家、傳教士、國會議員和幽默作家不可,那我們就得把這包袱背起來。

  我在這裡說來說去,只是為了說明一點:那位描述了我外貌的第一個評論家犯了愚蠢的、不可原諒的錯誤,描寫得烏七八糟。綜合起來,便是我這個人令人痛心地很不雅觀。這樣的描寫在全國各地的報上傳來傳去,在四分之一的世紀中經常流傳。在我看來,奇怪的是,全國顯然找不到一位評論家肯對我看一眼,並且有勇氣提起筆來,戳穿那個謊話。這個謊話最早在一八六四年,出現在太平洋沿岸,把我的外表說成很像在那裡作過演講的佩特羅廉·維·納斯比。在這以後的二十五年中,沒有一位評論家在描繪我時不是照著納斯比來描繪的。納斯比我很熟悉,他是個好人。不過在我一生中,除了三個人以外,對於說我像納斯比的那些人,我倒並不那麼滿懷惡意地去責難他們。這檔子事最傷我的心。直到今天還傷我的心,有很長時間,我們全家一直都很懊惱——包括蘇茜在內——因為這明明沒有什麼根據,而評論家卻年復一年錯誤地重彈這個老調。甚至即使是存心對我友好和讚賞的評論家,也不敢在除了衣著之外還寫點什麼。他不敢越雷池一步。等到他把我的衣服寫完了,也就算把敢於寫的好話都寫完了。接著,他便回到納斯比這套老調上去了。

  昨天(寫於一九〇六年二月七日——原編者注)我在我古老的筆記本堆裡找到了這份剪報。日期是三十九年前的。當年我剪下來保存起來的時候,憂心忡忡,愁腸百結,而今紙和墨水都已隨同我當年的憂憤而發黃了。我不妨抄錄如下,以資證明:

  《費城新聞報》一記者在報導斯凱勒·科爾法克斯舉行的宴會盛況時,引用本報駐華盛頓記者的話說:「以妙手馳名的幽默作家馬克·吐溫出席了宴會。他確為一位名士,名不虛傳。馬克至今未婚,趣味高雅。身穿雪白的背心,足見和華盛頓的洗衣婦吵過不少架。但是馬克的英勇氣概是不容置疑的,因為這樣的清潔光滑,過去從未見過。他那副淡紫色的手套,也許是從土耳其後宮中偷來的,因為尺寸那麼纖巧。不過,更可能的是……總之還有別的更大的可能。他的體型和外貌頗有點像不朽的納斯比,不過佩特羅廉是地道的淺黑型的,而吐溫是金色的,琥珀色的,是軟軟的,是白麵金髮型。」

  【第五十五章】

  我在三十九年前第一次認識了韋克曼船長。我兩次和他一起航行,成了好朋友。他體格魁偉、英俊、勻稱,面容飽經風霜,長得強壯有力,頭髮和連鬢鬍子黑黑的,眼睛炯炯有神,是叫人家只有服從、不敢還嘴的那一種人。他富於人性,而且是最善良的那種人性。他熱情,有同情心,對人忠誠、仁慈,跟我在別處見到的一樣;而發起脾氣來,有如鬧地震,只是沒有那個聲音就是了。

  他從頭到腳是個水手,這也理所當然,因為他出生在海上。而在六十五年中,他走遍了所有各大洲和各個群島的沿岸,除了偶然,或者心血來潮的時候,可以說他從沒有待在陸上。他一生中沒有上過一天學,只是東撿一點、西撿一點無數的第二手知識,可就是沒有哪一點是正確無誤的。他健談,妙趣無窮。他在世時,在褻瀆神明方面,這個星球上沒有誰能比得上他。聽聽他這一行絕技,真是我莫大的快樂。他熟讀《聖經》,而且十分虔誠。輪到他到下邊去值班的時候,他總是閱讀《聖經》,而且往往有新的發現,新的體會,出乎意料的喜悅與驚訝——他喜歡談他的新發現,並對不懂得的人仔細進行解釋。他認為他自己是這個星球上唯一懂得《聖經》奇跡的奧秘的人,能一項一項地作出他自認為是健全而合理的解釋,還喜歡把他的學問傳授給不像他那麼得天獨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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