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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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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蘇茜十三歲時,已是個苗條的小姑娘,背上拖著棕色小辮子,由於要進行各種學習,要鍛煉身體,要玩,她要算是我家這個蜂窩裡最忙碌的蜜蜂了。這時,她自己出了個主意,這個主意也是出於她的愛:她偷偷地給自己增加了一項負擔——給我寫傳記。她於晚間在臥室裡寫,還把她寫的稿子藏起來。沒過多久,她媽媽發現了,偷偷取了出來給我看。然後,她告訴蘇茜,她做的是什麼樣的事。還說,我知道後是多麼高興,多麼引為驕傲。我一回憶起這段光陰真是心底裡洋溢著喜悅。在這以前,也有人稱讚過我,可是從沒有像這一回打動我的心;在我的心目中,從價值上說,沒有一次能趕得上這一回的。從那個時候起,這件事一直留在我的心底裡。所有的稱讚、頌揚、讚賞,不論是哪個方面來的,都不及這一次那麼珍貴,過去和現在都是這樣。如今我重讀它,雖然事隔這麼多年,對我來說,仍然如同宣讀國王的聖旨一般。它給我的驚喜與愛,就如同當年一樣地深——所不同的,只是我的這份淒苦之情,因為我想到了:滿懷熱情,急匆匆塗寫這個稿子的那只小手,再也不會摸我的手了——我讀了這些東西以後的感受,仿佛如同一個地位卑微的人,出乎意外地看到了一張文告,要把他升為貴族一樣。 很明顯,多少年來,在吃早飯或者吃晚飯時,我曾多次思量過寫傳記這件事。事實上,我記得很清楚,我是在這麼做——我還記得,蘇茜覺察到了這一點。我記得有一回在早飯桌上,我講了一句相當聰明的話,說的時候顯得挺神氣的樣子,過一會兒蘇茜就偷偷對她媽說,爸爸是為了寫傳記,才這麼說的。 蘇茜對我的描繪,我實在連一行、一個字也改動不得,而只能在需要的時候引用一些她的原話,這些話顯示了她那誠實的心所孕育的那古怪而有趣的質樸;而這是一顆美麗的孩子的心。由此而派生出來的一切,自有其魅力。它超越了一切公認的文學法則,但恰恰是文學,仍是值得人們歡迎的。 拼音經常叫她為難,可是這是蘇茜式的拼音,至今還是保留了當年那個樣子。我愛它,不能褻瀆它。對我來說,這是金子。改正它,那就是往金子裡摻假,而不是提煉它。這只能糟蹋它,會取消它的自由與靈活,使它變得僵硬與死板。即使她寫得十分誇張,我也不以為怪。那是蘇茜的拼寫嘛,她是盡了心的——對我來說,那是無法改動的。 她學習語言輕而易舉;她學習歷史輕而易舉;她學習音樂輕而易舉;她學習什麼都輕而易舉,迅速而透澈,只是拼音除外。就說拼音吧,沒多久她也學會了。不過,即使她拼音學不好,我也不會難過——因為儘管拼寫正確是我的一個長處,可是我從來不那麼看重它。六十年前,我做小學生的時候(寫於一九〇六年——原編者注),我們學校裡設有兩個獎。一個是拼寫正確,另一個是對人和氣。獎品是塊小銀牌,圓圓薄薄的,像一塊銀元那麼大小。一個上面刻著流暢的意大利書寫體的「拼寫好」;另一個上面刻著「對人和氣」。得獎的人用帶子把獎牌掛在頸子上——得獎人便成了全校羡慕的人。沒有一個學生不想爭取掛那麼一個星期,可就是爭取不到,除了約翰·羅巴茲和我。約翰·羅巴茲永遠對人和氣,說什麼也變不了。我甚至要說是和氣得要命,和氣得嚇死人,和氣得氣死人。對他的品性,我們當時便是這麼看的。因此他老是掛著那個和氣獎牌。我呢,老是掛著另一個獎牌。「老是」這個詞說得有點兒過分些。我們幾次丟過獎。這是因為得獎變得太單調了。我們需要有點變化——因此有幾次我們交換著戴獎牌。讓約翰·羅巴茲仿佛像拼寫好的人——事實上他不是的——這叫他很高興。而讓我仿佛對人和氣,這樣來點兒變化,這也叫我很高興。當然,這變化不可能持久——因為總會有同學或別人馬上發覺,而他如果不是馬上把這個大逆不道的事打小報告,那也太不合乎人情了。當然,老師馬上從我們那裡把獎牌取走——而在星期五晚上以前,我們總是又把獎牌奪回來。要是我們在星期一早上丟了獎牌,那麼,到星期五下午,老師結算一周紀錄的時候,約翰的和氣總是名列前茅。星期五下午的課,最後往往舉行拼讀比賽。我一旦失了面子,就必須從我這一班拼寫者的最後一名重新開始。不過我總是把兩個班都殺得片甲不留。等到比賽結束,我總是一個人站在那裡,頸子上掛著獎牌。我也曾有一個字失誤,那是正當比賽結束的時候,因而丟掉了獎牌。二月這個字,我丟了第一個「r」——不過那是為了照顧一位意中人。當時我的心那麼熱,甘願把一個字的所有字母全都丟個光。 正如我前面說的,我對拼寫好並無多大敬意。我至今還是這樣。在規範的拼寫書籍出版以前,人們在拼寫時能無意之中表露他們各種各樣的性格,並且增添各種精采的寫法。可見拼寫書對我們究竟有多少好處,實在是可疑的。 蘇茜在一八八五年開始寫傳記,當時我五十歲,她十四歲。她開頭這麼寫: 「我們是一個非常幸福的家庭。我們有爸爸、媽媽、吉恩、克拉拉和我。我寫的是爸爸。要寫他,這不難,因為他是性格非常突出的人。 「爸爸的模樣已經寫過好多回了,不過寫得非常不正確。他有美麗的灰白頭髮,不太厚,也不太長,長得剛合適。那羅馬式的鼻子,這大大增加了他外形的美。那和善的藍眼睛,還有小鬍子。他的頭和側面,長得特別好看。他的體形非常好——總之他是特別好看的男子。他臉上所有的部位都是完美的,只有沒有特別美觀的牙齒。他的膚色非常好看,他沒有留大鬍子。他是一個很好的人,也是很有趣的人。他有脾氣,不過我們全家都有脾氣。他是我遇見過的或者希望遇見的最可愛的人——還有,哦,那麼心不在焉。他真能講好玩的故事。克拉拉和我老是坐在他椅子兩邊的扶手上,聽他講牆上圖畫中的故事。」 …… 我清楚地記得那些講故事的日子。她們是些愛挑剔的聽眾——這些小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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