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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


  二十一年以後,我才再一次見到卡爾頓。我當時跟家裡人待在盧塞恩的施魏策爾霍夫(瑞士地名)。他來看我,友好地握握手,沒有什麼客套,便說開了:

  「我主要是個無名之輩,不過我有一些榮譽使我有資格不朽——也就是說:我曾拒絕了你的書,而憑了這一點,我成了十九世紀的頭等蠢驢,沒有誰能跟我競爭。」

  這是非常地道的道歉了。我也這樣對他講了。還說,這是推遲了好久的一次報復,不過對我來說,可說是比任何可能設想的來得更加甜密一些。在過去二十一年中,我每年曾在幻想中幾次殺死過他,而且以一次比一次殘酷的方式殺死過他。不過,現在我的怒氣平息了下來,緩和下來了,高興了,甚至興高采烈了,從此以後要把他當作真正的、有價值的朋友,並且絕不會再殺死他。

  在當年,我把我的遭遇報告了韋布。他果斷地說,全世界所有的卡爾頓們也阻撓不了這本書的出版。他要親自出版這本書,版稅百分之三十。他這麼辦了。他把它印成藍底金字的封面,一本很好看的小書。我記得是他給取了個書名:《卡拉維拉斯縣著名的跳蛙和其它小品文》,定價一元二角五分。是他制的版、印的書,是他在一家承印零星印件印刷廠裝訂,並通過美國新聞公司發行的。

  六月份,我參加了「教友會市號」輪的旅行。我十一月回來,在華盛頓接到了哈特福德的美國出版公司伊萊沙·布利斯的一封信,要我寫本記述那次旅行經歷的書,版稅百分之五。要是不抽版稅的話,可以在交稿時酬謝一萬元。我跟阿·德·理查德森商量,他說,「收版稅。」我聽從了他的勸告,同布利斯成了交。

  我沒有錢了,便到華盛頓去,看看能不能在那裡掙些錢,供我寫書時的黃油麵包的開銷。我碰到了威廉·斯溫登,那位歷史學家的兄弟。我們一起想出了一個相互支持以維持生活的計劃。我們成了如今報界流行的辛迪加之父與創始人。我們成了這個星球上第一家報紙辛迪加的開山老祖。規模很小,不過從未試過的新事業往往如此。我們名單上有十二家報刊,都是週報,全是無名的,窮的,又分散在老遠落後的地區。這些小報能有個駐華盛頓的通訊員,那是值得驕傲的事。而對我們來說,人家能這樣看待我們也就不錯了。這十二家,每家每週從我們那裡收到兩封通訊,每封一塊錢。我們兩人,每人每週寫一封信,複寫六次,給這些施主寄去。這樣就是每週二十四塊錢,用來維持生活。對我們貧賤的住處來說,這麼多也就夠了。

  斯溫登是我認識的人中間最親愛、最可愛的一個了。我們一起生活得很幸福,生活得心滿意足。無論從天性講或是從教養講,斯溫登都是個高尚的人。從天性和教養講,他是個紳士。他非常有教養。他具有高尚的情操。從心地到談吐,他都是一個純粹的人。他是個蘇格蘭人,是個長老會教友,是老式的正統的長老會教友。對宗教真誠熱愛,皈依宗教便覺得心裡踏實。他一點惡習也沒有,除非喜歡蘇格蘭威士忌可以算一條。我並不認為這是什麼惡習,因為他是個蘇格蘭人,而對蘇格蘭人來說,蘇格蘭威士忌如同牛奶之於人類一樣是無害的。拿斯溫登來說,那是德行,不過經濟上不划算就是了。要不是我們得照顧酒壺的話,二十四塊錢一周,那真是闊氣了。為了這個酒壺,我們總是很拮据,我們的收入中只要有一筆到遲了,就會引起一些麻煩。

  我記得有一次缺錢用的情景。我們需得有三塊錢,而且天黑以前就得有這三塊錢。我現在記不起我們是怎樣急需這筆錢的,只記得我們非有這筆錢不可。斯溫登要我出去弄錢。他說他自己也要出去,看看有什麼辦法。他絲毫不懷疑我們會弄到錢的。不過我知道,那是他的宗教信仰在發生作用。我可沒有這種信心。我一點也不知道到哪裡去弄這麼些硬邦邦的錢。我這麼說了。我想,他在私下裡為我的信念太薄弱而害羞。他要我不用焦急,他用簡單、堅定、毫無懷疑餘地的口氣說,「上帝會給的。」據我看,他充分信任上帝是會給的。不過拿我來說,他如果也有過我的經歷——不過,且不用管這個吧。經他一番勸說,他那堅定的信念對我也發生了影響,我們出門時,也幾乎深信上帝確實會給的了。

  我在街上逛了一個鐘點,一邊想著如何設法弄到這筆錢,可是實在想不出辦法來。後來,我逛進了當時的一家新旅館埃比特大廈的大廳裡,在那裡坐了下來。一會兒,一隻狗慢吞吞地闖了進來。它停下來,朝我張望,那眼神仿佛在說,「你可友好麼?」我用眼睛回答它說,我是友好的。他搖搖尾巴,表示感謝,一邊走近來,把下巴靠著我膝蓋,抬起棕色的眼睛,討人喜歡地望著我的臉。它是個可愛的東西,像一個身上披著綢和絨的姑娘一樣美。我敲敲它光滑的棕褐色的腦袋,摸摸它往下垂的耳朵,仿佛我們是一對情人似的。不一會兒,邁爾斯準將,我們那一帶的英雄,逛了進來。一身藍制服,金肩章,神氣十足,人人都以敬佩的眼光盯著他看。他看到了狗,收住了腳步。他眼神一閃,透露出了他對這樣的動物打心底裡喜歡。然後,他走上前來,拍拍狗,對我說:「它真好——很稀罕,你肯賣麼?」

  我大為感動。這正中我的下懷,斯溫登的預言應驗啦。

  我說:「肯的。」

  將軍說:「你要多少?」

  「三塊錢。」

  將軍大為詫異。他說:「三塊錢?只要三塊?怎麼啦,這只狗非同一般。至少得值五十塊錢。要是我的話,一百塊錢也不肯賣。我怕你不瞭解這狗的好處。你願意的話,價錢可以重新考慮一下,我不願意做對不起你的事。」

  可是,要是他認識我的話,他准會知道,我無所謂對不起他,正如同他無所謂對不起我一樣。我仍和剛才一樣安詳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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