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馬克·吐溫 > 馬克·吐溫自傳 | 上頁 下頁 |
二〇 |
|
叫人家受騙上當多麼容易,而要糾正過來卻多麼艱難!在我幹了這些壞事的三十五年以後,我去看望十年不見的老母親。我出於自以為相當高尚,甚至英雄般的衝動,我當時曾想,我應該低頭承認我那古老的錯誤,我下這個決心,可費了很大的力氣。我深怕見到她臉上浮起的悲哀,眼睛裡透露出的羞愧。不過,經過一番苦惱的思量以後,認為那樣的犧牲還是值得的,是理當如此的,我便鼓起勇氣,作了坦白。 使我吃驚的是,並沒有發生什麼感傷性的場面,沒有什麼戲劇性的事件,沒有發生喬治·華盛頓式的效果①。她根本無動於衷。她根本不相信我的話。她也這樣說了!我不光是失望而已。我原本以為,我把這個無價之寶的真實情況拋出來,會取得一筆收益的,豈知這樣軟聲軟氣地被認為沒有什麼價值,這著實叫我煩惱。我一再聲明,並且越說越激昂,說在那些早已逝去的夜晚我所幹的事,一樁樁,一件件,都是扯謊,都是騙人的。她平靜地搖搖頭,說她知道得更清楚。這時候,我便舉起手來「發誓」——接著得意地說,「如今你怎麼說?」 ①傳說美國第一任總統喬治·華盛頓(1732-1799)年幼時即很誠實,曾砍櫻桃樹,而能直認不諱。但此乃傳記家威姆斯虛構的,實際上並無此事。 可是這些話對她根本沒有發生什麼影響。她原來的立場一絲一毫也沒有移動。這真叫我受不了,可是,叫我更加受不了的是她完全不顧我發的誓,為了駁斥我,她提出了一些論據,證明我是掉進了幻影,自己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論據!這些論據只是表明人們可以從一個人的外表知道他的內裡,而且知道得比他本人還清楚。在過去,我對這些論據就有些藐視,從這以後,也沒有更加尊敬些。她不肯相信是我自己捏造出這些幻景的。她說這是傻話,說我那時還只是個孩子,不可能幹出這種事來。她舉了裡奇蒙大火和殖民大廈為例,說我沒有那種能耐能捏造出來。後來,我又想到一個主意!我說,她說得對——這些不是我捏造的,我是從皮克博士那裡聽來的。甚至這樣狠狠的一炮也不能打動她。她說,皮克博士的證據比我的強,而他曾經明白地說過,說我不可能聽說過這類事情。天啊,天啊,這是多麼滑稽可笑,多麼不可想像的局面啊:一個自我招供了的騙子,由於受騙的人所提供的證據,便被判是老實的,無罪開釋了! 我滿懷羞愧,萬分懊惱而又無可奈何地認識到,我這是全線崩潰,敗下陣來。我手中只剩下一張牌了,而這是不可輕視的一張牌。我打了出來,並且寸步不讓。她既然這麼英勇地捍衛她的堡壘,我再設法摧毀它,那仿佛有點不體面,可是敗軍之將是不懂憐憫的。我打出這張王牌,這就是用針刺肉的事。我鄭重其事地說: 「我可以用我的名譽擔保,針刺進我肉裡總是疼得無以復加啊。」 她只是說—— 「這是三十五年前的事了。你如今確實是這麼想的,不過當時我在場,我知道得更清楚些。你一點也不畏縮。」 她還是那樣安詳!而我則相反,都快發瘋了。 我說,「哦,天啊!讓我做給你看,我說的是真話。我的胳膊在這裡,用針戳進去——一直戳到針的盡頭——我絕不畏縮。」 她只是把她那長滿白髮的頭搖了搖,簡單明瞭、深信不疑地說:「你現在是大人了,可以假裝你不疼。不過那時候只是個小孩,裝不起來。」 這樣,我年輕時候對她撒的謊,一直到她死,她卻始終認為是不可動搖的真理。卡萊爾①說過「謊言不能持久」。這說明他還不懂得怎樣來表達。我如果用這個謊言做人壽保險,那麼多少年前,保險費早把我搞得破了產啦。 ①卡萊爾:(1799-1881),英國思想家,作家,著有《英雄與英雄崇拜》等。 【第十二章】 比利·賴斯如今哪裡去了?他是我愛看的一個,黑人表演會中別的一些名角我也愛看。比利、伯奇、戴維、萬博爾德、巴克斯以及十幾個討人喜歡的夥計們,在四十年前以及後來一段時間裡,是他們給了我很大的快樂。伯奇、萬博爾德和巴克斯在好多年前就去世了,真正的黑人表演恐怕也就隨著他們一去不復返了——那地道的黑人表演會,那淋漓盡致的黑人表演會——對我來說,這種表演是舉世無雙的。根據我的經驗,能與之媲美的,還沒有看過。我們有大歌劇。我見過、欣賞過華格納創造的劇本中第一幕裡的種種美妙之處,不過,對我總是產生那麼個效果,以致看了第一幕也就夠了。每次看完兩幕,我總是出來時就精疲力竭。每當看完全部歌劇,就幾乎等於自殺。但是,如果能把黑人表演會招回來,還保持它那古老的純淨與完美,那麼,歌劇我連看都不要看了。據我看,對心靈高尚和敏感的人來說,手風琴和黑人表演會這樣的水平,這樣的高峰,其他形式的音樂藝術是難以達到的。 我還記得我平生第一次看到的黑人音樂會。一準是在四十年代早期的事了。那是一種新東西。在我們漢尼巴爾村,過去還沒有聽說過,而如今卻突然出現在我們面前,真叫人又驚又喜。 演出持續一周。每天演一場。教會裡的人是不來看這種演出的,不過,庸庸碌碌的俗人都紛紛前往,對之十分迷戀。在那個年代裡,當地教會裡的人是不出來看演出的。藝人團①出場時,手和臉像煤一般漆黑,穿的衣服是當時大莊園黑奴穿的那種花裡胡哨,極端滑稽好笑的裝束。倒不是窮黑奴的破爛衣服顯得滑稽好笑,因為這是不可能的——黑奴一身的打扮,全是破破爛爛的,叫人傷心落淚,絲毫不顯得滑稽好笑——,滑稽好笑的是衣服的式樣和顏色,那時候流行高領子,藝人團出場時,高領子遮住了半個頭,又老遠地突出來,簡直無法往旁邊看一眼。大衣有的是印花布做的,燕尾快垂到腳跟,扣子像黑鞋油盒子一般大。鞋子是舊的,又粗陋不堪,再加上笨重,比本人的尺寸大五、六號。服裝的式樣變化不少,全都非常別致,很多人覺得好笑。 ①藝人團:塗黑臉,唱黑人歌,到處遊歷的藝人團。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