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馬克·吐溫 > 湯姆·索亞歷險記 | 上頁 下頁 |
一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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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禮拜添花樣,大鉗甲蟲戲小狗 大約10點30分的時候,小教堂的破鐘開始響了起來,隨即大家便聚集在一起聽上午的佈道。主日學校的孩子們各隨各的父母坐在教堂裡,為的是好受他們的監督。波莉姨媽來了,湯姆、希德和瑪麗在她旁邊坐下來。湯姆被安排在靠近過道的位子上坐著,為的是盡可能和開著的窗戶及外面誘人的夏日景物離得遠一些。 人們簇擁著順著過道往裡走:有上了年紀的貧苦的郵政局局長,他曾經是過過好日子的;有鎮長和他的太太——這地方竟然還有個鎮長,這和其他許多沒有必要的擺設一樣;有治安法官;有道格拉斯寡婦,她40來歲,長得小巧而美麗,為人寬厚,慷慨大方而又心地善良,生活還算富裕,她山上的住宅是鎮上唯一漂亮講究的,可算得上殿堂,每逢節慶日,她可是聖彼德堡鎮上人們引以為榮的最熱情好客、最樂善好施的人;有駝背的、德高望重的華德少校和他的夫人;還有維爾遜律師,一位遠道而來的新貴客。再下面就是鎮上的大美人,後面跟著一大幫穿細麻布衣服、紮著緞帶的、讓人害單相思病的年輕姑娘。 跟在她們後裡的是鎮上所有年輕的店員和職員,他們一湧而進——原來他們是一群如癡如醉的愛慕者,開始都站在門廊裡,嘬著自己的手指頭,圍在那兒站成一道牆似的,一直到最後一個姑娘走出他們的包圍圈為止。最後進來的一位是村裡的模範兒童威利·莫夫遜,他對他母親照顧得無微不至,就好像她是件易碎的雕花玻璃品似的。他總是領著他媽媽到教堂來,其他的媽媽都引以為豪。而男孩子們都恨他,因為他太乘巧,太聽話。況且他常被人誇獎,讓他們覺得難堪。他白色的手絹搭拉在屁股口袋的外面,星期天也不例外——偶而有次把除外。湯姆沒有手絹,他鄙視那些有手絹的孩子們,把他們看作是故作姿態的勢利小人。 聽佈道的人到齊後,大鐘又響了一遍,為的是提醒那些遲到的和在外面亂跑的人。教堂裡一片寂靜,顯得十分莊嚴,只有邊座席上唱詩班裡有些低聲嘻笑和說話的聲音,打破了這種寂靜,而且自始至終整個佈道過程,唱詩班裡一直有人在竊竊私語,低聲說笑。曾有過一個唱詩班不像這樣沒教養,可是我忘記那是在什麼地方了。這是許多年以前的事了,我幾乎對那些事沒有印象了,不過,我想大概是在外國吧。 牧師把大家要唱的歌頌主的歌詞拿了出來,津津有味地念了一遍,他那特別的腔調在那地區是受人歡迎的。他的音量先由中音部開始,逐漸升高,一直升到最高音的一個字,強調了一下,然後就像從跳板上跳下來一樣,突然降低: 為獲功勳別人正浴血奮戰 在沙場 我豈能安睡花床夢想 進天堂 大家一致認為他的朗誦很精彩,很美妙。在教堂的「聯歡會」上,他經常被請來給大家朗誦詩文,每當他念完之後,婦女們都要舉起雙手,然後軟綿綿地把手落下來,放在膝上,一面「轉溜」著眼睛,一面搖頭,好像在說:「這簡直是語言無法形容的,太美了,這樣動聽的聲音在這凡俗的人世間實在是太難得了。」 唱完頌主歌之後,牧師斯普拉格先生就把自己變成了一塊佈告牌,開始宣佈一些集會和團體的通知之類的事情,他一直說個沒完,似乎他要宣佈事情就得講個不停直到世界末日霹靂聲響時才停止——這是一種很奇怪的習慣,至今在美國還保留著,甚至在當今新聞報紙很多的城市裡還沒有改變這種習慣。通常傳統習俗越是沒有多少理由存在,越很難消除它。 再後來牧師就做禱告了。這是一篇很好的、內容豐富的禱告詞,面面俱到:它為教堂和裡面的孩子們祈禱;為全縣向主求福;為漂泊在狂風暴雨的海洋上可憐的水手們求福;為被迫在歐洲君主制度和東方專制制度鐵蹄下呻吟著的數萬勞苦大眾求福;為那些有了教主的光和福音而熟視無睹、充耳不聞的人求福;為遠處海島上的那些異幫教徒求福;最後牧師祈求天主恩准他所說的話,希望他的話像播種在肥沃土地裡的種子一樣,將會開花結果,造福無窮。阿門。 站著的人們在一片衣服的沙沙聲中都坐了下來。這本書裡講述的主人公並不欣賞這篇禱告詞,他只是忍受著罷了,能忍受就算不錯了。他在祈禱過程中,一直不安分。他記錄下禱告詞的詳細內容,不過是無意識地這麼做——因為他沒有聽,但是他熟悉牧師先生慣彈的老調,慣用的陳詞罷了——每當禱告詞裡加進一點新內容時,他的耳朵立刻就能辨別出來,而且渾身上下都不舒服。他認為加進去的太不合適,也不光明正大,簡直是在耍無賴。 在祈禱做到半中間的時候,有一隻蒼蠅落在他前面的座椅靠背上,它不慌不忙地搓著腿,伸出胳膊抱住頭,用勁地擦著腦袋,它的頭幾乎好像要和身子分家似的,脖子細的像根線,露出來看得清清楚楚。它又用後腿撥弄翅膀,把翅膀向身上拉平,好像翅膀是它禮服的後擺;它不緊不慢,自在逍遙地老在那兒做著一全套梳妝打扮的動作,似乎很清楚自己是絕對安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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