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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


  宣誓做這兩件事很容易,但要兩件事同時做到卻根本不可能。當紙幣貶值到每美元只值四十美分時,印刷公司通常的要價是每「千」一元五,每一元五都需用金幣「代用券」支付。「條例」規定秘書應對紙幣和政府發行的其它貨幣一視同仁,於是只好停印議事錄。這時合眾國政府嚴厲地指責州務秘書無視「條例」,警告他應立即改過。因此他印了點東西,呈上單據,詳細列舉地區的高昂的物價,並提請注意其中一份印製的市場報告,它表明就是乾草也得二百五十美元一噸。合眾國政府的答覆是,從州務秘書那倒黴的薪金裡扣除那筆印刷費,並且極為嚴厲地指出,「條例」中找不到哪一條要他去買乾草!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人比美國財政部的審計員更冥頑不靈,更令人生厭的了。甚至那來世的烈火也不過只剩下忽明忽滅的微光了。在我說的那個時候,他始終沒有弄明白為什麼內華達的商品物價高得驚人,二萬美元卻不夠開支,其它地方物價極低,那點錢卻夠了。他是個隨時注意儘量控制開支的官員。州務秘書的辦公室設在寢室裡,這我在前面已提到;他沒有向合眾國政府要房租津貼,儘管政府「條例」裡規定有那麼一筆錢,他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地加以使用。如果我自已是州務秘書,我會毫不猶豫地那麼做,但合眾國政府卻並不欣賞這種獻身精神。確實,我國雇傭這樣鼠目寸光的人應該感到羞恥。

  那些「條例」(我們每天早上讀一章作為智力體操,安息日在主日學校讀兩章,因為它們涉及太陽上面的一切事情,裡面有許多很有價值的宗教內容,以及其它統計數字),那些「條例」規定為議員提供鉛筆刀、信封、鉛筆和書寫紙,於是秘書買來發下去。刀子三美元一把。刀子多餘一把,秘書把它給了眾議院文書。合眾國政府提出,眾議員文書不是議會議員,照例把那三美元從文書的薪金裡扣除。

  白人鋸柴火要價三、四美元一「擔」。秘書極有遠見,知道合眾國政府不會答應這個要價,於是,他雇了個印第安人來鋸柴火,每擔一塊半。他照常開了單據,但沒有簽名,只附上一張條子,說明是個印第安人幹的,他幹得出色,令人滿意,但由於在某方面缺乏必要的能力而無法簽名。結果秘書只好自己付那一塊半錢。他以為他花了一半的價錢就辦好了那件事,又沒有偽造印第安人的簽名。合眾國政府會讚賞他的節儉和誠實,但合眾國政府並不那樣看,政府太習慣於在各級機構中雇傭一塊半美元的賊,所以並不認為他對那張單據的解釋有何事實根據。

  下一次,那個印第安人為我們鋸了柴火,我教他在收據下面畫了個十字——這十字畫得好象它喝了一年酒,然後我簽字作「證」,它就順順當當通過了。合從國政府什麼也沒有說。我很遺憾沒有把單據上的一擔寫成一千擔。我國政府壓制誠實的單純而寵愛詭詐的邪惡,我想如果我在某個公職上幹上一兩年,我會變成一個高明的掏包賊。

  內華達州第一屆議會是一個統治人物的大收藏館。他們徵收了三到四美元稅款,而支出卻達一百萬。然而,卻很少爆發象別的同類機構那樣的週期性的危機。有個議員建議免去隨行牧師,為國家每天節省三美元。但是,那個目光短淺的議員倒比其它議員更需要一個牧師,因為在晨禱的時候,他總是把腳翹到桌子上,啃著生蘿蔔。

  議會開了六十天,僅通過了一個私人築路特許權法案。閉會時,據估計每位公民獲得三份特許權。人們相信,除非國會再劃給准州一經度土地,否則將沒有足夠的地來修那些私路。那些道路的盡頭會象流蘇一樣掛在邊界上。

  事實上,運輸事業已發展成為如此重要的一部分,突然獲得了路稅所引起的激動幾乎不亞於得到那些驚人的銀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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