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馬克·吐溫 > 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 | 上頁 下頁
一二


  我把這些東西一樣樣搬進了木屋,這時候,天已經擦黑。我燒晚飯的時候,老頭兒開始大口喝起來。酒興一上來,便又痛飲起來。他在鎮上就已經喝醉了。在髒水溝裡躺了整整一個晚上。他那個時刻啊,可真夠瞧的。人家一見這模樣,還以為是個亞當再世呢,全身到處是污泥。只要一發酒瘋,就會猛烈攻擊政府。在這一回,他說道:

  「還把它叫做政府哩!嘿,你看吧,你看它究竟是個什麼樣的東西。還有這樣的法律哩,硬要把人家的兒子給搶走——可那是人家的親生兒子啊,他花了多少心血,曾經多麼耽心受怕;又花了多少錢啊。正是這樣一個人,終於把兒子撫養成人,正準備開始幹活掙錢了,能給他出點兒力,好叫他喘一口氣了,可恰恰在這個時刻,法律出場了,朝他猛衝過來。可人家還把它叫做政府哩!還不光是這樣,法律還給撒切爾法官撐腰,幫著他奪去我的財產。法律幹的就是這麼一檔子事。法律硬是奪去了一個人的六千多塊大洋,把他擠在這麼一間破舊的木屋裡,叫他披上一件豬狗不如的衣服,到處轉悠。他們還把這個叫做政府哩!在這樣的政府下面,一個人連權利都得不到保障。我有時候真有個狠心思襲上心頭,打算一跺腳,從此永遠離開這個國家,永不回頭。是啊,我就是這樣對他們說的。我當了撒切爾的面這樣對他說過了的。很多人聽到了我說的話,能把我說過的話說清楚。我說過,這個倒黴的國家,我看得一分不值,決心一走了事,永遠不再回還。我說的就是原原本本的這些話。再說,看看這頂帽子——要是這還能算是帽子的話——帽頂往上聳起,帽檐往下垂,竟然垂到了我下巴望兒下邊,這還叫什麼帽子,還不如說是我的腦袋塞在一節火爐煙囪裡頭了。我說,你們看一看吧,——叫我這樣的人戴上這樣一頂帽子——我可是本鎮上大富翁之一啊,如果我的權利能收回的話。

  「哦,這可是個了不起的政府啊,可真了不起。好,請看吧。有一個自由的黑人①,是從俄亥俄過來的。是個黑白混血兒,皮膚跟一般白種人一樣白。身上穿的是挺白的襯衫,白得你從沒有見識過。頭戴一頂帽子,亮得耀眼。身上這套衣服,鎮上沒有人比得上這麼漂亮。還有一隻金表,有金鏈條。還有頭上鍍了銀的手杖——是本州最可尊敬的滿頭霜染的年老的大富翁。你猜怎麼著?人家說,他是大學裡一位教授,能操所有各國語言,無所不知,無所不曉,最糟糕的還不只如此而已。人家說,他在家鄉的時候,還可以投票選舉。這可把我弄糊塗了。這個國家會變成什麼樣的國家啊。到了選舉的日子,要是我那天沒有喝醉能走得到的話,我會出去,會親自去投票。可是啊,如果人家告訴我說,在這個國家裡,有這樣一個州,人家准許黑奴投票選舉,那我就不去了。我說,我從此再也不會去投什麼票了。這就是我親口說過的話,大家都聽到我這麼說的。哪怕國家爛透了——只要我還活著,我就不會去投什麼票,你再看看那個黑奴那付冷冰冰的神氣,——嘿,要是在大路上,如果不是被我一肩膀把他推到一邊去,他才不會讓我走過去呢。我對人家說,憑什麼不把這個黑奴拿出去公開拍賣,給賣掉?——這就是我要問清楚的。你知道,人家是怎麼說的?嗯,人家說,在他耽在本州滿六個月以前,你就不能把他賣掉。啊哈——這是何等的怪事一樁,一個自由黑人在州裡耽了還不滿六個月便不准拍賣,這樣的政府還管它叫政府。當今的政府就是這樣自稱為政府,裝出了一付政府的派頭,還自認為這就是一個政府了,可就是非得苦苦等滿六個月,才能把一個遊閑浪蕩、鬼鬼祟祟、罪惡滔天、身穿白襯衫的自由黑人②給逮起來,並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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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文庫》本注:俄亥俄在1803年成為美國的一個州。在這以前,根據1787年的西北法令,當地已禁止蓄奴,但黑人無選舉權。選舉權只有白人男子才有。

  ②諾頓版注:據《漢尼拔的賽姆·克萊門斯》的作者狄克遜·威克特說,在十九世紀四十年代,在密蘇裡州還有身份自由的黑人。


  爸爸就是這麼滔滔不絕,可就是從沒有想一想自己那兩條有氣無力的老腿把他帶到了何方,這樣,他給醃豬肉的木桶一絆,就翻倒在地,鬧了個倒栽蔥,兩條小腿也給擦傷了。這樣一來,話便說得越來越火辣辣的——主要是沖著黑奴和政府說的,間或也沖木桶罵上幾句,就這樣東說說,西說說,沒個完。他在木屋裡一隻腳跳著走了好一會兒。先是提起這條腿,靠那條腿跳,然後又換一條腿跳。先提起這條小腿,靠那條小腿跳,再輪換。到後來,他突然提起左腳對準木桶猛踢一腳。可這下子判斷失誤,因為這只腳上的靴子通了,露出了兩隻腳趾頭,只聽得一聲號叫,聽得叫人頭髮直豎起來。叭噠一聲,他跌落在地,只見他滾到東,滾到西,一手抓往了腳趾頭,一邊開腔痛駡起來,這一番的痛駡,能叫他過去任何一次的成績都相形見絀。在後來,他自己也是這麼說的。在老桑勃雪·哈根生平最得意的年代,他曾聽到過哈根是怎樣罵人的,他自認為他這一回可是勝過了老哈根。不過,據我看,這也許有點兒言過其實了。

  晚飯以後,爸爸又拿起了酒瓶子,說瓶裡的威士忌夠他喝醉兩回,外加一次酒瘋。這是他的口頭禪了。我估摸,大約一個鐘頭光景,他就會醉得人事不省,我便可以偷那把鑰匙,或是把木頭鋸斷,偷偷溜出去,兩個辦法總有一個能行得通。只見他喝啊,喝啊,一會兒就滾到了他那條毯子上。不過,這回兒我運氣不佳。他並沒有睡熟,而是睡得不安生。他不停地呻喚,好長時間不停氣地翻身,翻到東來翻到西。後來,我實在困得不行,連眼睛也睜不開來,不知不覺之間,便熟睡過去了,連蠟燭還點著哩。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不過只聽得一聲尖聲怪叫,我就爬了起來。只見爸爸神色狂野,滿屋子跳過來跳過去,一邊狂叫有蛇①。他一聲聲說蛇爬上了腿,接著又跳又尖叫,又說一條蛇咬了腮幫子,——可是我沒有看見什麼蛇啊。他在木屋裡跳過來,奔過去,一邊高叫「捉住它,捉住它。蛇在咬我的頸子啦。」眼神如此狂亂的人,我可從來沒有見過。一會兒,他也實在累垮了,倒下來喘得不行,接著又滾到東、滾到西,滾得猛快,又碰到什麼就踢什麼,雙手在空中又是打又是抓,還尖聲叫喚,說他給魔鬼抓住了。後來,他困得不行,躺了一會兒直呻吟。再後來,他躺得更加安靜了,聽不見聲音了。但聽得遠處林子裡貓頭鷹和狼的響動聲。一片陰森得嚇人。他在屋角裡躺著。慢慢地又半欠起身子,腦袋歪向一邊,仔細聽著。他聲音很低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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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文庫》本注:以下幾段被認為馬克·吐溫寫發酒瘋的名篇,作者非常熟悉當時戒酒運動中對發酒瘋的描述。

  「啪噠——啪噠——啪噠,這是死人;啪噠——啪噠——啪噠,是他們來抓我來啦,可是我不去——哦,他們來啦。別碰我——別碰!把手放開——手冰涼冰涼的;放開我——哦,放了一個孤零零的窮鬼吧!」

  但見他雙手雙腳伏在地下,一邊爬開,一邊哀求他們放開他。他用毯子把全身裹了起來,滾到了舊的橡木桌子下面,一邊還是苦苦哀求,接著又哭了起來。我還能聽到那透過毯子傳出的哭聲。

  再後來,他滾了出來,站起身來,猛然一跳,神色狂亂。他看到了我,朝我追來。他一圈又一圈地追我,手裡拿著一把折刀,一聲聲叫我是死亡天使,說要殺我,好叫我從此不能再來索他的命。我求告於他,對他說,我只是赫克啊。不過,他如此這般地慘笑了一下,又吼了起來,咒駡了起來,又使勁追我。有一回,我突然一轉身,想從他胳膊下面鑽過去,可給他一把抓住,抓住了肩膀上的茄克。我想,這下子我可完了。可是我象閃電一般把茄克一下子褪了下來,總算保了一命。沒有多久,他也累垮了,一邊倒下,背靠著大門,一邊還說,且讓他歇一口氣,再來殺我。他把刀子放在他身下。一邊說,他要睡一下,把精神恢復起來,然後他倒要看一看究竟誰是誰。

  這樣,他很快便打起了瞌睡。隔了一會兒,我拖出了那張用柳條編底的舊椅子,儘量輕手輕腳爬上去,不發出聲音,終於把手槍取到了手。我用通條捅了捅槍管,為了保證它是裝了火藥的,接下來,我把槍擱在蘿蔔桶上,瞄準好了爸爸,自己躲在後邊等候著他的動靜。啊,時光過得多慢啊,又是多麼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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