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馬克·吐溫 > 案中案 | 上頁 下頁


  您注意到了沒有?這段話僅有這一個詞讓他感到費解,說明原來迷惑讀者的意圖在這一段中被包裝得天衣無縫。我原想讓這段話讀起來貌似真實,現在看來已經奏效了。我還想讓這一段感情充沛,動人心弦;瞧,您自己也能看得出來,這段文章確實引起了這位公職人員的共鳴。啊,假如當初剔除了這個故弄玄虛的字眼,我定能大獲全勝,無往不勝!這段文字就會水乳交融地滲入每位讀者的感性世界,而不會留下任何猜疑。

  另外一封信是新英格蘭一所大學的一位教授寫來的。這封信裡有一句我忍不住要刪去的俗話,好在他不在神學系任教,所以倒也無傷大雅。親愛的克萊門斯先生:

  「在虛空深處,一根孤寂的食管安睡在靜止的一側。」

  我平素不大看期刊上的文學作品,不過,我剛剛在這份過期雜誌上拜讀了您的大作《案中案》,不勝愉悅,獲益匪淺。

  可是,這個「食管」到底是什麼意思呢?食管我自己倒也長著一條,可是它既不安睡在空中,也不安睡在其他地方。我的職業是和文字打交道,所以,一看到「食管」這個詞,我就興味盎然。不過,正如我青年時代的一位友人所說,如果我能把這個詞解讀出來,「就會和始作俑者一道被千夫所指。」到底是您開了個玩笑,還是我才疏學淺呢?

  如果僅限於你我之間談論的話,我對耍弄了這位先生真有點兒不好意思;不過,出於自尊我不能明說。我寫了一封信告訴他這是一個玩笑——這也是此刻我對斯普林菲爾德的讀者要講的話。我告訴他細細讀一讀整個段落,就會發現其中每個細節都談不上有什麼意義。我建議斯普林菲爾德的讀者也這樣看。

  我已經做了交待。我表示歉意——部分的歉意。目前我不打算再這樣做了。請不要再向我提問;讓那根食管休息休息——就在原來那個靜止的一側休息吧。

  馬克·吐溫

  紐約,1902年4月10日

  (編輯部文章)

  一月和二月在《哈潑氏》雜誌上連載的《案中案》是詼諧派偵探小說的精品。由於手法圓熟,強烈的戲劇性因素深藏其中,令人難以覺察奧妙所在。不過,在本刊二月號上第一次出現誤解之後,就不應該繼續以訛傳訛了。最能完整體現克萊門斯先生令人讚歎的技巧,並體現了讀者們粗心大意的那個段落如下:

  「這是十月上旬一個清新宜人的早晨。丁香花和金錠花沐浴著秋日的豔陽,灼灼其華,在半空中顯露出它們鮮麗奪目的容顏,這是慷慨的大自然為那些沒有翅膀的野生生靈架起了一座仙橋。這些生靈在樹梢結巢,常在那裡聚首。順著一望無際、佈滿蓁莽的斜坡,落葉松和石榴樹像燃燒著的紫色和藍色的烈焰;落英繽紛,升騰起醉人的芳香氣息,讓人目眩神迷。在虛空深處,一根孤寂的食管安睡在靜止的一側;主宰四野的是沉寂、寧靜與和平之神。」

  馬克·吐溫的玩笑收到預期效果,不禁使人想到他寫的那個令人肝腸寸斷的洞穴男子的故事,他對那個人物的描寫極為嚴謹。先是描繪景色,那荒涼寂寥的景色以及所有的場面都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然後,作品刻畫了人物的超凡氣概,不經意地提到他右手的拇指擱在鼻側的動作;接著,作者又描寫主人公的右手五指依次伸開,表現了他風度高雅和儀錶堂堂;偶爾還提及他的左手大拇指觸及右手小指的動作——如此等等。聯繫到他以前在一份當年的傑出刊物《銀河》上發表的文章,馬克稱從來沒有人識破過那個玩笑,這種說法能說是明智之舉嗎?如果我們記得不錯的話,這個令人驚詫的陳年玩笑的根子應該到馬克曾經呆過的內華達去找,他在那兒做過報紙編輯。毫無疑問,馬克·吐溫的跳蛙就比其他的青蛙身子沉了不少。

  時間是1900年,地點是希望穀一個遠離埃斯梅拉達地區的銀礦屯子。這是個偏僻的去處,山高水遠,開發的時間不長;居住在這裡的人都把它看做開礦發財的地方——這財到底發得成還是發不成,只消一年到兩年便可見分曉。說到居民,這屯子裡有大約二百個礦工,一個白人女子和她的孩子,幾個開洗衣房的華人,五個印地安女人,十來個漂泊四方的印地安男人,他們穿著兔子皮袍子,舊皮帽子和罐頭盒做的項圈。這裡沒有磨坊,沒有教堂,也看不到報紙。兩年前才有了這屯子;迄今這裡還沒有過什麼重大發現,外界對這裡的地名和地點一無所知。

  山谷兩側群山壁立,有三千英尺高,在狹窄的穀底七零八落的小木頭房子轉著困排成一字長蛇陣,一天裡,只有中午時分陽光才來草草地光顧一下。這屯子有兩英里長;一座座小木屋彼此拉開距離。酒店是這屯子裡惟一有點「模樣」的房子,也可以說是惟一的房子。它居於屯子中心,是居民們夜間消遣的去處。他們在這裡喝酒,玩紙牌和多米諾骨牌,也玩檯球。那張檯球桌傷痕累累,橫七豎八地貼滿了橡皮膏;有幾根缺皮裹頭的球杆;幾個刀削的球一滾起來就發出喀啦啦的響聲。這些球從來不一點點慢慢地滾,而是忽地一下停下來,就坐在那兒不動彈了。還有殘缺不全的一方計分用的白粉板,當中還凸出一塊硬石頭、一局能贏六分的人可以從櫃檯上白拿一杯酒喝。

  弗林特·布克納的小木屋是屯子南頭的最後一幢;他採礦的地盤卻在北面,在屯子的另一頭,比屯子北頭的最後一幢木屋還遠一點兒。他脾氣乖戾,不好交往,也沒有朋友。那些想跟他套近乎的人碰了釘子以後,都掉頭而去。沒有人知道他的來歷。有人說薩姆·希裡爾知道,可別人不相信。人們問希裡爾,他也搖頭,說不大清楚。弗林特身邊有一個十六七歲的英國小夥子,脾氣溫順,弗林特無論人前人後都像兇神惡煞般地對待他。人們自然而然地想從這小夥子身上套點情況,卻沒有得手。這個名叫菲特洛克·瓊斯的小夥子說,弗林特有一次在找礦時收留了他,因為他在美國舉目無親,所以還不如留下來給布克納賣苦力掙點薪水,這薪水就是鹹肉和豆子。除了這些,他就一句話也不肯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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