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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獎賞


  (提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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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的獎賞》創作於1941年5月5—6日。于孟曆1349年斯拉萬月(相當於公曆1942年7—8月)發表在泰戈爾創辦的國際大學雜誌上。雜誌編輯當時寫道:「這篇難以確切地說它是小說,而只是小說的一個提綱。泰戈爾生病期間,有這樣一個想法,他很想完滿地寫出來,但是未能如願。」(見孟加拉文版《泰戈爾文集》第27卷607頁)因為當年8月份泰翁就與世長辭了。

  那天,是大學預科和中學畢業班級頒獎的隆重日子。比莫拉是位女學生,由於長得非常漂亮,美人之稱聞名遐邇。她手裡拿著獎品。四周圍著一大群人。比莫拉心裡感到極為驕傲。一個誠實的男學生,膽怯地站在一個角落頭。他鼓起勇氣靠近了些。比莫拉發現他腳受了傷,用肮髒的衣服當繃帶綁著。比莫拉看著這個男孩,鼻子翹得老高地說:「啊,先生,你為什麼在這裡?應該到醫院裡去看看腳。」

  那男孩傷心地走了。回到家裡,男孩坐在自己書房的一角,大哭起來。他姐姐手拿喝水的杯子走了進來,問道:「發生了什麼事,喬戈迪什,你為什麼哭呢?」

  當姆裡納利妮聽到弟弟受到羞辱時,她很生氣地說:「姑娘那麼高傲,只要你努力自強不息,總會有那麼一天——她要拜倒在你的腳下。不然,我就不叫姆裡納利妮。」

  這歷史的第一幕已經過去了。姐姐現在當了中學女監察員。她來到一所學校進行督察。她對姑娘們講到她弟弟那段受委曲的故事。聽到這些,姑娘們都不滿地起哄,並說道,「任何姑娘,任何時候也不會做出這種毫無人性的事情來,即使姑娘長得如花似玉有傾國傾城之貌,也不該如此。」

  姆裡納利妮阿姨說,世界上沒有永恆不變的真理。

  今天又是頒獎的節目。頒獎儀式開始之前不久,姆裡納利妮阿姨問姑娘們:「好吧,那天對那個誠實男孩進行侮辱的事就算過去了。你們說說,那男孩現在幹什麼你們才感到滿意呢?」

  有人說,詩人;有人說,革命家;從外面邀請來的一個姑娘說,高等法院法官。

  鈴聲響了。大家準備就坐。頒獎人入場了,他就是喬戈迪什普羅薩德——高等法院的法官。他坐了下來。那個被邀請來的姑娘是莫喬波爾普爾女子高級中學三年級的數學教員。她來到法官跟前,深深地鞠了一躬,並用花環擦去法官涼鞋上的汙斑。喬戈迪什普羅薩德匆忙站了起來說:「這次又是一種什麼樣的尊敬?」

  阿姨說:「怎麼說是新式的呢!它完全是老式的尊敬方式。在我們國家裡,向天神鞠躬就是從腳這裡開始的。今天你那腳受到了應有的尊敬。」

  這次相識聚會就讓它結束吧!這姑娘,就是那曾幾何時美麗動人的女學生,比莫拉女士,鄰近學校裡一位驕傲的人物。父親去世後,她如今擔起了教書的職務。一會兒這裡,一會兒那裡,一直從事教學工作。過去那天她所藐視的那只腳,今天特地邀請她來給這腳以尊重。姆裡納利妮阿姨,那時僅是位姐姐。還有她那弟弟,喬戈迪什普羅薩德——現在的高等法院的法官。

  這個故事就講到這裡。但,有時候故事就是真事。人們寫的歷史,有時是永垂不朽的。那天,即他出席第一次頒獎之日,他在測驗時,把腳摔傷了。那天有各種各樣的遊藝活動:有跳高,有長跑,有拔河。這次吸取的教訓他一輩子也忘不了。詩的韻律愈是鏗鏘有力,朗誦時嗓音更是四倍的高昂激蕩。她所得的獎賞比誰都多。今天,她由於得到法官的賞識,在主任辦公室裡得到了首席辦事員的頭銜。

  (1941年5月5—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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