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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幕 第一場 那瓦王御苑


  國王、俾隆、朗格維及杜曼上。

  國王:讓眾人所追求的名譽永遠記錄在我們的墓碑上,使我們在死亡的恥辱中獲得不朽的光榮;不管饕餮的時間怎樣吞噬著一切,我們要在這一息尚存的時候,努力博取我們的聲名,使時間的鐮刀不能傷害我們;我們的生命可以終了,我們的名譽卻要永垂萬古。所以,勇敢的戰士們——因為你們都是向你們自己的感情和一切俗世的欲望奮勇作戰的英雄——我們必須把我們最近的敕令嚴格實行起來:那瓦將要成為世界的奇跡;我們的宮廷將要成為一所小小的學院,潛心探討有益人生的學術。你們三個人,俾隆、杜曼和朗格維,已經立誓在這三年之內,跟我一起生活,做我的學侶,並且絕對遵守這一紙戒約上所規定的各項條文;你們的誓已經宣過,現在就請你們簽下自己的名字;這樣一來,誰要是破壞了這戒約上最細微的一枝一節,就可以讓親筆的字跡勾消他的榮譽。要是你們已經下了最大的決心,願你們簽下名字,無渝斯盟。

  朗格維:我已經決定了。左右不過是三年的長齋;身體雖然憔悴,精神上卻享受著盛宴。飽了肚皮,餓了頭腦;美食珍饈可以充實肌膚,卻會閉塞心竅。

  杜曼:陛下,杜曼已經抑制了他的情欲,把世間一切粗俗的物質的歡娛丟給傖夫俗子們去享受。戀愛、財富和榮華把人暗中催老;我要在哲學中間找尋生命的奧妙。

  俾隆:我所能夠說的話,他們兩人都已經說過了。我已經發誓,陛下,在這兒讀書三年;可是其他嚴厲的戒條,例如在那時期以內,不許見一個女人,這一條我希望並不包括在內;還有每一星期中有一天不許接觸任何食物,平常的日子,每天只有一餐,這一條我也希望並不包括在內;還有晚上只許睡三小時,白天不准瞌睡,這一條我也希望並不包括在內,因為我一向總是從天黑睡到天亮,還要再把半個白晝當作黑夜。啊!這些題目太難,叫人怎麼辦得到?不看女人盡讀書,不吃飯又不許睡覺!

  國王:你在宣誓的時候,已經聲明遵守這些條件了。

  俾隆:請陛下恕我,我並沒有發這樣的誓。我只發誓陪著陛下讀書,在您的宮廷裡居住三年。

  朗格維:除了這一點以外,俾隆,其餘的條件你也都發誓遵守的。

  俾隆:那麼,先生,我只是開玩笑說說的。我倒要請問,讀書的目的究竟是什麼?

  國王:知道我們所不知道的事情。

  俾隆:您的意思是說那些我們常識所不能窺察的事情嗎?

  國王:正是,那就是讀書的莫大的報酬。

  俾隆:好,那麼我要發誓苦讀,把天地間的奧秘勤搜冥索:當煌煌的禁令阻止我宴樂的時候,我要知道什麼地方可以填滿我的饑腸;當我們的肉眼望不見一個女人的時候,我要知道什麼地方可以遇見天仙般的姑娘;要是我發了一個難以遵守的誓言,我要知道怎樣可以一邊叛誓,一邊把我的信譽保全。要是讀書果然有這樣的用處,能夠知道目前還不知道的東西,你盡可以命我發誓,我一定踴躍從命,決無二言。

  國王:這些是學問途中的障礙,引導我們的智慧去追尋無聊的愉快。

  俾隆:一切愉快都是無聊;最大的無聊卻是為了無聊費盡辛勞。你捧著一本書苦苦鑽研,為的是追尋真理的光明;真理卻虛偽地使你的眼睛失明。這就叫作:本想找光明,反而失去了光明;因為黑暗裡的光明尚未發現,你兩眼的光明已經轉為黑暗。我寧願消受眼皮上的供養,把美人的妙目姿情鑒賞,那脈脈含情的奪人光豔可以掃去我眼中的霧障。學問就像是高懸中天的日輪,愚妄的肉眼不能測度它的高深;孜孜矻矻的腐儒白首窮年,還不是從前人書本裡掇拾些片爪寸鱗?那些自命不凡的文人學士,替每一顆星球取下一個名字;可是在眾星吐輝的夜裡,燦爛的星光一樣會照射到無知的俗子。過分的博學無非浪博虛聲;每一個教父都會替孩子命名。

  國王:他反對讀書的理由多麼充足!

  杜曼:他用巧妙的言辭阻善濟惡!

  朗格維:他讓莠草蔓生,刈除了嘉穀!

  俾隆:春天到了,小鵝孵出了蛋殼!

  杜曼:這句話是怎麼接上去的?

  俾隆:各得其時,各如其分。

  杜曼:一點意思都沒有。

  俾隆:聊以湊韻。

  國王:俾隆就像一陣冷酷無情的霜霰,用他的利嘴咬死了春天初生的嬰孩。

  俾隆:好,就算我是;要是小鳥還沒有囀動它的新腔,為什麼要讓盛夏誇耀它的榮光?為什麼要我喜愛流產的嬰兒?我不願冰雪遮掩了五月的花天錦地,也不希望薔薇花在聖誕節含嬌弄媚;萬物都各自有它生長的季節,太早太遲同樣是過猶不及。你們到現在才去埋頭功課,等於爬過了牆頭去拔開門上的鍵鎖。

  國王:好,那麼你退出好了。回家去吧,俾隆,再會!

  俾隆:不,陛下;我已經宣誓陪著您在一起;雖然我說了這許多話為無知的愚昧張目,使你們理竭詞窮,不能為神聖的知識辯護,可是請相信我,我一定遵守我的誓言,安心忍受這三年的苦行。把那紙兒給我,讓我一條一條讀下去,在這些嚴厲的規律下面把我的名字簽署。

  國王:你這樣回心轉意,免去了你終身的恥辱!

  俾隆:「第一條,任何女子不得進入離朕宮廷一哩之內。」這一條有沒有公佈?

  朗格維:已經公佈四天了。

  俾隆:讓我們看看違禁的有些什麼處分。「如有故違,割去該女之舌示儆。」這懲罰是誰定出來的?

  朗格維:不敢,是我。

  俾隆:好大人,請問您的理由?

  朗格維:她們看見了這樣可怕的刑罰,就會嚇得不敢來了。

  俾隆:好一條禁止良好風尚的野蠻法律!「第二條,倘有人在三年之內,被發現與任何女子交談,當由其他朝臣共同議定最嚴厲之辦法,予以公開之羞辱。」這一條,陛下,您自己就要破壞的;您知道法國國王的女兒,一位端莊淑美的姑娘,就要奉命到這兒來,跟您交涉把阿奎丹歸還給她的老邁衰弱、臥病在床的父親;所以這一條規律倘不是等於虛設,就只好讓這位眾人贊慕的公主白白跋涉這一趟。

  國王:你們怎麼說,各位賢卿?這一件事情我全然忘了。

  俾隆:讀書人總是這樣舍近而求遠,當他一心研究著怎樣可以達到他的志願的時候,卻把眼前所應該做的事情忘了;等到志願成就,正像用火攻奪取城市一樣,得到的只是一堆灰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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