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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渡過長江 從陳勝舉兵那個時候起,雨就經常下個不停。 叛亂在華北稍為緩和,在舊楚之地卻很激烈。特別是在現今位於安徽、江蘇兩省境內揚子江下游低窪潮濕的平原地帶,更是層出不窮。 本來這一帶的雨季就集中在夏天。洪水每年夏天都要淹沒一些地方。就像陳勝在盛夏季節裡遭到洪水阻擋,也只好義無反顧地揭竿而起一樣,有的村莊全村房屋與土地都被淹在水裡的,只好都成為流民,去襲擊別的村落。在舊楚國內,到處都是波濤翻滾,人和洪水同時向四處漂流。 在很多地區,都是洪水加上叛亂,天災人禍同時降臨。 許多地方,整座縣城都起來造反,因為該縣地域內都遭了洪水,大家都陷入了糧荒。東陽縣(安徽省境內)等就屬這種情況。 「我們要吃飯!」 這一要求將人們的心連在了一起。東陽縣的情況也是這樣,人們擁進縣衙裡高喊:「把縣裡的糧倉打開!」 縣令拒絕開倉,當場就引發了暴動。城裡的小夥子們氣勢洶洶地沖到裡面,轉眼之間就把縣令的腦袋給搬了家。自打陳勝起義以後,各地的暴動大都採用了這種模式:砍下縣令的頭顱,打開倉庫,將本該作為租稅送往咸陽的穀物奪下來,然後挨家挨戶地分發下去。奪過來的穀物一吃完,整座縣城就會變成流民軍去攻擊其他地方,或者加人在其他地方站穩腳跟的勢力強大的頭領一一英雄的旗下,藉以分得一杯羹。 東陽縣的縣民殺死縣令之後,發現自己這夥人裡沒有領頭者,大家都被弄得很狼狽。 情況緊急,刻不容緩。好不容易打開倉庫大門,如果不推舉出一個頭頭,就只能眼睜睜地望著堆積如山的糧倉,根本無法進行分配。頭頭的作用就是暫時負責分配。人們都期待頭頭具有權威,能公平地進行分配。讓人感到公平,就會被認為有德。若提到東陽縣有德的人,眾人一致認為當屬縣衙裡幹文書事務的陳嬰。陳嬰就好比是沛的蕭何,同樣都是當地出身的官吏。秦的治國之本是獨尊法家,在每個縣裡代表法的當然是縣令。縣令為此遭到萬人憎恨。針對縣令所推行的各種做法,當地出身的官吏利用各種便利條件,使其實施得儘量緩和一些,以符合當地百姓的實際情況。 能夠起到這種作用的,在沛是蕭何,在東陽就要數陳嬰「就讓陳嬰公當王吧!」 面對著糧倉,人們都異口同聲地喊出這句話。陳嬰吃了一驚,在城裡到處躲藏,從這個朋友家躲到那個朋友家,就是不肯出來。這不是故作姿態。陳嬰是個忠實厚道的人,甚至達到了謹小慎微的程度,實在不適合在這種形勢下出頭當流民的首領,他自己比任何人都清楚這一點。結果,他還是很快就從一條小巷子的朋友家裡硬被拉了出來,被迫站在縣衙前接受頭領的位置。陳嬰迫不得已,只好著手分配穀物。這種事情本來就是他的老本行,幹起來駕輕就熟。眾人也有一種先入為主的觀念,都說:「陳嬰公嘛,絕對公平!」 正因為如此,在輕鬆愉快的氣氛中,眾人對分配給自己的分量都很滿足,這種滿足感愈來愈高漲,竟形成了硬要推舉陳嬰的氣勢。在東陽縣的這種場合,由於父老中並沒有特別突出的人物,年輕人就主宰了一切,他們的代表出來說服大家:「無論如何要請陳嬰公當!」 這就跟強迫差不多了。就在這個工夫,從本縣各處聚攏來的年輕人越來越多,人數竟上升到了兩萬,這麼一大群人逼迫陳嬰,陳嬰簡直嚇壞了。 他又在城裡東躲西藏地亂跑了一通,最後,終於想出了一個理由:要跟老母親商量一下。」 這才一下子讓那些代表們退了回去。雖說儒家學說在當吋還不具有很強的影響力,但把孝作為倫理道德的核心,在中國這片大地上還是一種屬人倫方面的風尚,誰都得接受。陳嬰跟母親一商量,只聽老人家說道:「當王這種事,可是決不能答應喲!」 陳嬰的母親十分清楚,所謂王,外表看上去挺風光,但其實就是個流氓頭子,他的作用就是讓手下的流民總能吃上飽飯,至少讓他們總是抱有這種期望,一旦起不到這種作用,要麼全軍覆沒,就要麼被人殺掉。 順便說一下,有跡象表明,《史記》的作者司馬遷曾費盡周折到過東陽小城,經過尋訪,搜集到了有關陳嬰的評價和傳說。司馬遷在一篇很像白話的文章中,記錄了當時這位母親所講的話。 今暴得大名,不祥。不如有所屬,事成猶得封侯,事敗易以亡,非世所指名也。 「不如有所屬"——與其自立旗號,還不如歸屬到某個地方成為部將,如此對自身才是安全的。對於陳嬰這樣氣魄不夠大的人來說,這肯定是明智的做法。這位身在東陽縣的陳嬰的故事,可以讓人們瞭解到兩方面的情況:一是即使在全縣範圍內都發生了叛亂,要找出一位大將級的人物也是相當困難的;一是即使有誰被推舉上去,也很難解決兩萬多人的吃飯問題。 人世間的事情,本來就是形形色色千差萬別的。有一位叫召平的人物,他的情況就略有不同。 他是廣陵縣(後來的揚州)人,當陳勝對秦發動叛亂之時,他就曾企圖乘機佔領自己所居住的廣陵城,其野心裡包含著許多過分的意圖。他事前就對人們講過,即使佔領了本城,接下來的原話是:「我也決不會自立為王的。」 說來他倒是一位並不令人亢奮的野心家。他一直在講,要把這座廣陵城併入陳勝的麾下,在這類事情上,他跟陳嬰很有些相似。 然而,他最後還是失敗了。 理由之一就是,他儘管是一位始終居住在廣陵城的人士,但身上卻有著秦的爵號。秦實行的本是徹底的官吏制度,但也加進了一些前代貴族制(封建制)的因素,設有爵位制度。創立這一制度是在秦還只是一個諸侯國的戰國時代,發起人是法家政治家商鞅。 稃以功為先後,官用能成次序。(《漢書》)如果讓有功的人當上大官,因其未必真有能力而帶來諸多弊端。因此,便授予爵位以顯示其身份的尊貴。最低一級的爵號叫公,其地位或許相當於許久之後英國的勳爵。爵位有十八級到二十級左右,最高者為"侯"。召平就是侯。說到侯,很有點類似諸侯的封建制味道,但秦卻只取其名稱,在實質內容上(比如食邑的多少)似乎並沒有什麼更多的東西。凡說到侯,都要在前面加上地名。召平就是世襲的東陵侯。前面的地名——例如東陵——在一般人看來也相當於日本封建時代的諸侯,但並沒有實質內容。在這一點上,跟日本的江戶時代多少有些相似,即便是農村裡負責主祭神社的神官,也要給予一個爵號,用的是諸如"土佐守"或"佐渡守"一類的官名。至少身在廣陵的召平就是這樣,他實際上就跟當地的一名小地主或一戶自耕農差不多。 不過,他倒是頗以自己的教養為自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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