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普希金 > 杜布羅夫斯基 | 上頁 下頁


  「別扯談!老弟!哪來的文契?只有老子的命令!要排除一切法律根據,把產業奪過來,就這麼辦!好!讓我想想。這份產業原來屬￿我家,一個姓斯庇岑的買了去,他又賣給了杜布羅夫斯基的父親。能不能從這裡頭鑽空子?」

  「不容易,最尊敬的大人!大概,這回買賣完全符合法律手續。」

  「你琢磨琢磨,老弟!好好想想辦法。」

  「比方說,如果大人能夠想個辦法把您的鄰人佔有產業的憑據或地契弄到手,那麼……」

  「我懂了,不過真糟糕——他的文件起火的時候全都燒了。」

  「怎麼,大人,文件燒掉了?那再好不過了!——在這種情況下,請一切按法律辦事,毫無疑問,包管大人完全滿意。」

  「此話當真?好,看你的!我指望你效勞,至於我的獎賞,你不必擔心。」

  沙巴什金幾乎鞠躬到地,走了。從這天起他便為這件預謀的案子奔波。由於他善用權謀,大約過了兩個禮拜,杜布羅夫斯基從城裡接到一張通知,叫他立即呈上關於他領有吉斯琴涅夫卡村產業權的應有的說明書。

  安德列·加夫裡洛維奇被這突如其來的查詢弄得莫名其妙,當天他即寫了一封回信,口吻相當粗暴,信中宣稱,吉斯琴涅夫卡村是他過世的父親的遺產,他佔有它是根據遺產繼承權,與特羅耶古洛夫毫不相干,任何外人想侵佔他這份財產都是誣陷和勒索行為。

  此信在陪審員沙巴什金的心頭產生了極好的印象。他看到,

  第一:杜布羅夫斯基不大懂得打官司的訣竅,第二:如此火爆和毛糙的一個人是不難讓他吃大虧的。

  安德列·加夫裡洛維奇再冷靜地研讀了陪審員的質問,認為必須詳盡地加以回答。他寫了一份有條有理的狀子,但後來卻暴露出它沒有充分的說服力。

  案子在拖,深信自己理直氣壯的安德列·加夫裡洛維奇對這場官司不大在意,他不願也沒有可能撒出大把錢財去疏通,雖則他常常嘲笑訟棍出賣良心,但他從來也沒有想到自己竟然也會變成誣陷的犧牲品。另一方面,特羅耶古洛夫也很少關心蓄謀的官司的輸贏——沙巴什金為他在奔忙,打出他的招牌,恐嚇和收買法官,肆意曲解一切法律條文。且不說此中奧妙,結果是:18××年2月9日。杜布羅夫斯基接到縣檢察局的一張傳票,命令他著即前往××縣法庭聽候關於他本人,即杜布羅夫斯基中尉與陸軍大將特羅耶古洛夫之間的田產訴訟之判決,並且簽字表示服從判決或不服從判決。這一天杜布羅夫斯基進城去,路上特羅耶古洛夫趕上了他。他們彼此瞪了一眼,杜布羅夫斯基在自己仇人的臉上看出了包藏禍心的微笑。

  第二章

  進了城,安德列·加夫裡洛維奇在一個熟悉的商人家裡停下來,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去縣法院出庭。誰也沒理睬他。隨即基里拉·彼得洛維奇大駕光臨。書記們起立,將鵝毛筆擱在耳朵上。法庭裡的官員們感戴至深,唯恐迎奉禮數之不足,特為他搬過來一張太師椅,聊表對他的官階、年歲以至胖大身坯的由衷景仰。他在洞開的大門邊一屁股坐下——而安德列·加夫裡洛維奇則緊貼牆根站立。鴉雀無聲。書記便大聲宣讀判決書。

  我們茲將此判決書全文照錄如次,相信任何人都會樂於看到,在俄羅斯居然有許多辦法可以剝奪我們本來毫無疑義具有全權的產業,此其實例之一。

  18××年10月7日縣法院茲審理一案:近衛軍中尉安德列·加夫裡洛維奇·杜布羅夫斯基非法佔有本應屬￿基里拉·彼得洛維奇·特羅耶古洛夫大將之產業一處,查該產業坐落于××省吉斯琴涅夫卡村,計有男性農奴××名,草場及農業用地××俄畝。立此一案緣由如次:原告特羅耶古洛夫大將于去年即18××年6月9日呈遞本院訴狀一紙,內稱其亡父八品文官、勳章獲得者彼得·葉菲莫維奇·特羅耶古洛夫於17××年8月14日任總督府省秘書之時,從出身貴族之文書法傑伊·葉戈洛維奇·斯庇岑之手購得田產一處,坐落于××區之上述吉斯琴涅夫卡村(據當時人口調查,該村名曰吉斯琴涅夫卡移民新村),據第四次人口調查,該村共計領有私人財產之男性農奴××名,以及莊院耕地、荒地、森林、草場,名曰吉斯琴涅夫卡河河上之漁場,凡屬該田莊所有農業用地連同主人之木屋一棟,總之,凡從其父貴族出身之縣警官葉戈爾·特連傑耶維奇·斯庇岑處繼承之財產一併包括在內,並未保留農奴一名,田地一角,通通賣出,計地價二千五百盧布,當日於××縣民刑廳備案,書寫地契已畢,而其父于同年8月26日呈報××縣法院辦妥一切過戶手續。

  17××年9月6日其父天年已盡,溘然長逝,其子即特羅耶古洛夫大將自17××年還幾乎是孩提之時即執戈衛國,連年在國外征戰,因而其父之去世及所遺之產業彼皆不得而知。如今彼已解甲歸田,于其父身後所遺之散佈於××省,××縣及××縣共有三千名農奴之各處田莊中,發現尚有農奴××名之田莊一處(據此次人口調查,該村實有農奴××名),連同土地及各項農業用地竟為近衛軍中尉杜布羅夫斯基所霸佔,而此人並無片紙隻字之文件足資證明其所有權,特為上述等因,原告奉此將賣主斯庇岑出給其父之原地契正本一紙附於訴狀之中呈遞本院,請求將被告所非法霸佔之上項田莊之所有權判歸原告,以究奸宄,以彰國法云云。至於被告于非法佔有期間從此田莊所獲之各項進益,原告亦請求本院依法判處被告如實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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