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彼得·梅爾 > 永遠的普羅旺斯 | 上頁 下頁 |
二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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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羅旺斯,從計劃安排一個集合地點到確定行程需耗時個把月,甚至好幾年。基於此,我並不期待會很快獲得米奇的邀請。 冬去春來,春去夏至,然後,夏天過去了,此刻悄悄來到。八月正是把玩美酒最傷神的一個月份,米奇這時候來電話了。 「明天早上11點整,」他說「在新教皇城鎮的酒窖等你,共進早餐。」 我依照他的交代準備一切,且預先喝上一湯匙橄欖油——當地美食專家的建議。目的是在胃上鍍一保護層,藉以緩衝各式新出灶卻力道十足的美酒的不斷挑戰。 行駛在彎曲且灼熱的鄉村道路上,我告訴自己,無論在何種情境下,都不可吞入太多的酒,我一定要遵照老手的做法:酒入口,漱個口就吐掉。 新教皇城鎮已進入視線,熱氣難熬,時間將近11點。這裡簡直是個為酒而存在的城鎮,到處充滿了誘惑! 久經日曬已見剝落的告示板上,剛上漆的廣告招牌、大酒瓶、手寫的看板或牆壁上的標語,釘在牆上或是葡萄園內的支柱與門前車道的柱石,處處可見「歡迎品嘗!品嘗!」 我緩緩駛過用以阻絕外在世界與北薩克酒窖(Caves Bessac)間的高聳石牆通道,在陰涼處停下車。 下得車來,我感覺太陽就在我頭頂上,像個充滿熱氣的鬆緊帽罩住我整個頭,眼前出現一座長形建築物,上面佈滿許多小洞,外觀上除了兩扇門外,別無他物。 一群人在門口排排站,手握專用酒杯,酒杯在太陽底下閃閃發光。酒窖涼爽宜人,而米奇給我的酒更有一股沁心冷意。 那是我有生以來見到的最大杯子,是一個有腳的大水晶杯,圓鼓鼓的杯肚,上端縮口,有如金魚缸般。米奇說這種杯子可容下1/4瓶的酒。 看過裡面閃閃發光的排場,我的雙眼開始朦朧起來。我相信這個酒窖一定很大,25000瓶酒靜靜地藏在陰冷的角落。 事實上,根本看不到任何酒瓶,只見一條佈滿酒桶的道路——難以計數的酒桶倚靠在與腰同高的平臺上,酒桶堆高度大概離地12至15英尺,每個酒桶上用粉筆標示著成份。 這也是我生平第一次有機會見這麼多酒。隆阿丘酒(Cotes一du一Rhone—Vinages)、麗雷卡酒(Lirac)、維克拉斯酒(Vacqueyras)、聖約瑟酒(Saint —Joseph)、海米塔奇酒(Crozes一Hermitage)、天芳酒、吉恭達酒——每種都有幾千公升,依製造年份擺放。 「好,」米奇說:「你不可以枉走一圈,空手而回。」 「你要喝哪種酒?」 太多的選擇擺在眼前,我不知道該從何處下手。不知米奇會不會指引我在眼花潦亂的酒桶中找到正確的選擇? 我可以看別人在他們的金魚酒杯裡面裝了些什麼東西,也許我該依樣畫葫蘆。 米奇點頭表示同意,他說: 「這樣最好,因為我們只有兩個鐘頭的時間。」 他不願意把我們的時間浪費在新釀成的酒上,而忽略尚有無數的好酒等著我們去品嘗。我慶倖已先喝過橄攬油,任何稱得上寶藏的酒是不可吐出口的。但如果在這兩小時內,所有的酒都吞下,我可一定會如那些酒桶般乖乖擺平。 所以我問是否允許將酒吐出來。 米奇揮動酒杯指著隆河岸大道入口的標語,「如果要吐出,請便,但是……」 顯然地,他認為一個人拒絕享受美酒下肚的感覺及拒絕喝下算是一種藝術作品的酒時,是極其悲慘的。 一位肥肉橫生的酒窖老闆赫然出現,他身穿暗藍色棉夾克,帶著一個形似巨大點眼藥器的容器——三英尺長玻璃管,一端有個拳頭般大的塑膠球。 他用噴嘴瞄準我的酒杯,擠了點酒到我的杯裡,嘴裡念念有辭,「1986年的海米塔奇酒,有花的香味,味道不酸,沒有甜味……」 我先來個整套的動作:用鼻子聞聞酒味,讓酒在口中循環幾圈後把酒整個地吞入我的肚子裡去。 棒極了,米奇所言不差,把這些美酒倒進排水溝糟蹋,的確是大不敬。 稍稍放鬆心情後,我看看身旁有些人把他們不想喝的酒傾倒在桌旁上的大酒瓶內;而後,大酒瓶內裝的酒會倒入含有酵母菌的缸中,如此可以釀造極品的醋。 我們在酒桶排列而成的道路上緩慢前進。酒窖老闆在每一站都會登上他隨身攜帶的梯子,到達頂端的酒桶,打開酒桶塞,插入他那饑渴的噴嘴,然後好似身負重型武器般謹慎地走下梯子——當品嘗活動繼續時,他老兄還真越來越像全身武裝的超級巡警般,只是行動慢了些。 最初幾站的品嘗局限就白酒、玫瑰紅酒及輕淡的紅酒。 我們走入地窖後頭,那兒的酒色變得深暗而味道也漸轉濃厚了。每嘗一口,總是禁不住要感謝上帝賜予如此香醇的人間美味。 具有紫羅蘭、覆盆子果及桑椹香味的海米塔奇,屬烈酒。隆河丘酒和葛蘭德酒(Grande Cuvee)皆是細工釀造且精純的酒。 我對這些迷人的酒和它們的形容美辭印象深刻——果肉肥碩、獸性野狂、雄壯威武、高雅世家、挑撥神迷、強勁有力……。 注意,酒窖老闆居然沒有重覆使用相同的形容詞。我真懷疑他老兄天生具有語言修辭能力,亦或是他每晚都抱著字典共眠。 我們終於走到米奇的最愛——1981年的新教皇城堡酒窖。雖然它尚需好幾年才能成為陳年美酒,但已可稱得上好酒了。 深葡萄酒色,聞起來有香料和松露的味道,溫暖及柔和,展現出它是酒中名品——更別論它那接近15%的酒精含量。 我認為米奇的頭都快栽進酒杯裡了!看到一個人如此欣賞佳作,實在令人雀躍歡欣。 他不情願地放下酒杯,看看手錶,「我們該離開了,打點酒下飯!」 他走進前方的辦公室,出來時手提一箱酒,裝滿一打酒。另一同事跟在他後面也帶來了一打酒。我們一夥人準備痛快地吃一頓午餐,猜猜看幾人不醉? 我們離開酒窖,在太陽的雄威下顯得畏縮,我要求自己只一點一點的啜飲,萬萬不可大口豪飲。 儘管如此,一走進車內頭顱即不停地悸動刺痛,發出警告。在聞酒味前,我一定得先喝點水。 米奇重打我的背。 「品酒最容易感到口渴,」他說:「別擔心,我們有足夠的酒任你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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