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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首先,他們會認得你;這就和每年進出這旅館的其他大批旅客不同了。你若給小費再給得既快又好,他們不僅認得你,還會深深愛上你。你的套房會隨時都準備得好好的等你進住,你的小小怪癖也一律有求必應,你的信件會收得好好的,酒保會很清楚你喜歡喝什麼,你在游泳池還有餐廳裡的老位子,也一定會為你保留——也就是說,你會被他們寵壞的。你只有一點小小的不便要處理,那就是你的度假裝備。你來來去去都要大包小包帶著滑雪履、魚叉、爬山靴子之類的東西,又累、又沒有必要。這些東西若能放在旅館裡,豈不省事多了?另外,你住在那裡時,何不挑些衣服一併留在那裡?你新交上的朋友,就是那位經理,應該會很樂意為你這麼一位固定的貴客,略盡綿薄之力;這樣,你拖著行李到處跑的日子也就此結束。你旅行時一定是一身輕便,就像我以前羡慕的那個人一樣。

  只要這些都安排妥當,你就找到你完美的第二個家了。這裡又熟悉,又舒服到極點。你根本不必去碰任何一件討厭死的俗務瑣事,像得鋪床、買辦雜貨之類。你也可以不受可怕的意外侵擾。朋友大可來盤桓一陣子,一點也不會打擾到你(只要你偶爾在你的套房內招待他們一下,他們是不會在乎住得比你稍差一點的)。你的假期就會是假期該有的樣子——也就是說,比現實生活要好很多的生活。

  有個員工150人的第二個家,能把一個樸實無華的人生活中的一切小事打點得妥妥貼貼的家,得花多少錢,會有極大的差距,端看你一年去幾次,以及由你的老窩到那裡的距離來決定。這花費不是貴,就是很貴,而且一天絕不會少於300美元;不過,這花費無疑抵得過一般的旅行。但這無關緊要。真正的問題是,用這種痛快的方式到處散財,而不是買下一處真正屬￿你的地方,是不是說得過去。於此,我只能提出我自己的經驗和結論供作參考。

  我住在法國南部,每年要去幾次倫敦或巴黎。我一度想要在倫敦買一戶公寓——絕不是富麗堂皇那一類的,而是一處樸素的地方,可以讓我放些西裝,一年安枕睡個兩三個禮拜就好的。但是,在和房地產經紀人談過一個早上以後,我放棄,因為在倫敦中區的良好地段置戶小公寓,你一出手就得先花掉22萬美元左右。緊接著還有每年要繳的房屋稅、維修費、家庭雜用等等,全部加起來,可能是一年9000美元。

  用9000美元,我可以在我最喜歡的旅館康諾(Connaught),一年住上兩三個禮拜。我可以每晚睡覺前,把鞋子留在門外讓別人替我擦鞋。我可以在倫敦最好的旅館餐廳裡吃飯,我身邊可以有客房服務人員、吧台酒保、櫃檯服務人員不停穿梭服務,而我的裁縫師傅就在對街。我若要把買公寓的錢——22萬美元——花在旅行上,我可以在未來25年內,年年都住康諾。若運氣還算不錯的話,我甚至可以在吃過一頓特好的晚餐,知道我的屍骸會處理得很慎重、很有格調之後,了無遺憾在那裡壽終正寢。那裡的服務真是無與倫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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