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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吐溫


  在任何情況下,要把我所謂的《美國味》闡述清楚,實在不是件容易的事。現在篇幅有限,所以簡直根本不可能做到這一點。所謂文學的特色,是指能將一部作品與另一部可能是其他國家的作品加以區別的地方,這種區別是由於作品產生的環境不同而形成的。馬克·吐溫就是一位道地的美國味十足的作家。他的《哈克貝裡·費恩歷險記》,既有豐富的內容,又有獨特的風味。這本書的成就,遠超過他的其他作品。這是一本不折不扣的傑作。

  有一個時期,大家把馬克·吐溫看作一位幽默作家。學者們對當代的幽默,多半有一點側目而視。不過在他身後,馬克·吐溫終於被公認為美國最偉大的作家。所以,對於他的作品,我不需要多說什麼。我只想指出一個事實,那就是當馬克·吐溫正而八經地寫作時,他寫出來的只是一些平淡無奇的東西(例如《密西西比河上》),而在他寫作《哈克貝裡·費恩歷險記》的時候,只想到要把他那位不朽的主人公介紹給大家,反而寫出了一部傑作。我想,這本書對某些最優秀、最有特色的美國作家不無影響。馬克·吐溫給了他們一個啟發,無需從十七、十八世紀的英國作家們那裡尋找文學語言,只需從當代同胞們的談話中去發掘就行了。不過,只有傻瓜才會以為書裡的哈克貝裡·費恩所說的話,就是從現實生活中照搬來的。絕沒有一個失學的小孩子平時講話會使用如此簡潔的句子,而且把形容詞運用得這麼恰當。或許馬克·吐溫在寫這本口語化的第一人稱小說時,並沒有把它當作一部嚴肅的文學作品。所以他選擇了一種寫作技巧,使讀者們覺得,書裡那個小主人公使用的語言十分真實。這樣一來,馬克·吐溫終於使美國文學擺脫了長期以來束縛著它的枷鎖。《哈克貝裡·費恩歷險記》有驚人的變化多端的新奇構思,充滿了熱情與活力,在大名鼎鼎的所謂歹徒小說的傳統中,足可與另外兩部傑作並列而無愧,那就是《吉爾·布拉斯》和《棄嬰托姆·瓊斯的故事》。實際上,要是馬克·吐溫不要突發奇想,把那時候討人厭的小傻瓜湯姆·索耶帶進來,以致破壞了全書的最後幾章,那麼這本書就更加無懈可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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