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盧梭 > 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 | 上頁 下頁
二三


  曾把人類從自然狀態引向文明狀態的那些道路已經被人遺忘和迷失了,如果細心的讀者這樣地去發現和追溯這些道路,並根據我剛才指出的那些中間狀況,將我因時間匆促而省略了的、或者因想像力所不及而沒有想到的那些狀況一一用思考把它恢復起來,他們一定會驚訝自然狀態和文明狀態之間的距離是多麼大。正是在事物的這種緩慢遞嬗中,他們將可以找到哲學家們所不能解決的倫理上和政治上的無數問題的答案②。他們一定會感覺到:此一時代的人類,不同於彼一時代的人類,狄歐若恩③之所以找不到人,是因為他想在他同時代的人中找一個已經不存在的那個時代的人。他們也一定會這樣說:加東之所以與羅馬和自由同歸於盡,是因為生錯了時代。假使他在五百年前掌握了統治權,這位最偉大的人恐怕是會震驚世界的。總之,讀者們將會說明,人類的心靈和情欲是如何在不知不覺的變壞中,變更了它們的本性。也就是說,為什麼時間一久我們的需要和我們的樂趣的對象都有了改變;為什麼在原始人逐漸消逝的時候,社會,在賢者看來,只不過是一種失去純樸本性的人和人為的情欲的集合體,而這樣的人和情欲乃是所有新生關係的產物,並沒有任何真正的天然基礎。在這一問題上,我們由思考而知道的東西,已完全被觀察所證實①。野蠻人和文明人的內心和意向的深處是如此的不同,以致造成文明人至高幸福的東西,反而會使野蠻人陷於絕望。野蠻人僅只喜愛安寧和自由;他只願自由自在地過著閒散的生活,即使斯多葛派的恬靜②也比不上他對身外一切事物的那樣淡漠。相反地,社會中的公民③則終日勤勞,而且他們往往為了尋求更加勤勞的工作而不斷地流汗、奔波和焦慮。他們一直勞苦到死,甚至有時寧願去冒死亡的危險,來維持自己的生存,或者捨棄生命以求永生。他們逢迎自己所憎惡的顯貴人物和自己所鄙視的富人,不遺餘力地去博得為那些人服務的榮幸;他們驕傲地誇耀自己的卑賤,誇耀那些人對他們的保護;他們以充當奴隸為榮,言談之間,反而輕視那些未能分享這種榮幸的人們。一位歐洲大臣那種繁重而令人羡慕的工作,在一個加拉伊波人看來會作何感想呢?這種悠閒的野蠻人寧願意多少種殘酷的死亡,也不願過這樣一種生活,這種生活之可怕,縱然有施展其抱負的快樂,也往往不能得到緩和!而且那個悠閒的野蠻人要瞭解如此勞神的目的何在,在他的頭腦中就必須先具有權勢和名望這些詞匯的意義;就必須知道有一種人相當重視世界上所有其餘的人對他們的看法,而他們所以認為自己是幸福的人並對自己感到滿意,與其說是根據自己的證明,毋寧說是根據別人的證明。實際上,野蠻人和社會的人所以有這一切差別,其真正的原因就是:野蠻人過著他自己的生活,而社會的人則終日惶惶,只知道生活在他人的意見之中,也可以說,他們對自己生存的意義的看法都是從別人的判斷中得來的①。至於從這樣一種傾向中,為什麼會產生對善惡的漠不關心,縱然我們有許多談論道德的卓越文章;為什麼在一切都歸結為現象的時候,一切都變為人為的和造作的:榮譽、友誼、美德,甚至惡行也不例外,從這一切中,我們終於發現了炫耀自己的秘訣。總之,儘管我們有那麼多的哲學、仁義、禮儀和崇高的格言,為什麼我們總問別人自己是怎樣一個人,而從不敢拿這一題目來問自己。因此我們只有一種浮華的欺人的外表:缺乏道德的榮譽,缺乏智慧的理性以及缺乏幸福的快樂,要說明這一切,都不在我的主題範圍以內。我認為既已證明下列兩點也就夠了,即:上述情況決不是人類的原始狀態;使我們一切天然傾向改變並敗壞到這種程度的乃是社會的精神和由社會而產生的不平等。

  ②這種思想含有豐富的內容,後來馬克思主義又加以發展:人文科學提出的問題在歷史中可以獲得解決。

  ③狄歐若恩(紀元前413—323年):希臘哲學家,他厭惡社會,崇拜自然。他最有名的故事是白晝打著燈籠走路。人家問他為什麼,他說:「我在找人」。——譯者注

  ①由此可見,盧梭總是先進行抽象的推理,然後再進行觀察。

  ②指明智的斯多葛派以禁欲來達到靈魂上的安寧而言。

  ③在這裡公民一詞的重義,不同於後來在「社會契約論」中的意義。這裡是指作者那個時代的文明社會的人而言。

  ①這就是建立在不平等基礎上的社會的最大缺陷。自尊心使人喪失了他本身所具有的全部價值。盧梭的一切努力,即在於教導人們如何重新發現自己的內在價值。

  我已敘述了不平等的起源和進展、政治社會的建立和流弊。我所論述的這些事物,是儘量以僅憑理性的知識就可以從人類本性中推究出來的為限,並未借助於那些對最高權力予以神法上認可的神聖教義①。根據我的說明,我們可以斷言,在自然狀態中,不平等幾乎是不存在的。由於人類能力的發展和人類智慧的進步,不平等才獲得了它的力量並成長起來;由於私有制和法律的建立,不平等終於變得根深蒂固而成為合法的了。此外,我們還可以斷言,僅為實在法所認可的精神上的不平等,每當它與生理上的不平等不相稱時,便與自然法相抵觸。這種不相稱充分決定了我們對流行於一切文明民族之中的那種不平等應持什麼看法。因為,一個孩子命令著老年人,一個傻子指導著聰明人,一小撮人擁有許多剩餘的東西,而大量的饑民則缺乏生活必需品,這顯然是違反自然法的,無論人們給不平等下什麼樣的定義②。

  ①我們在本論文起首時已見到過同樣的筆法。

  ②毫無疑問,第戎科學院的徵文題目的提法是很不恰當的(參看本書第66頁),因此盧梭直截了當地予以否定的回答。僅就這段文字精彩的結尾而言,已足以說明作者在第戎科學院遭到光榮的失敗是不無原因的。在最後幾行裡,我們可以看出盧梭是聯想到蒙戴尼的一段文章(「蒙戴尼論文集」中「論加尼巴爾人」,第1章,第31節):「他們看到在我們當中,有些人擁有供其享受的各式各樣的物品,而其他的人都作了他們門前的乞丐,因饑餓貧困而骨瘦如柴;他們感覺驚奇的是,這些饑寒交迫的人竟能忍受這樣的不公平。」蒙戴尼這段文章與盧梭的話雖有相似之處,但盧梭的結論則完全出於他自己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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