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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我好食而不貪,好色而不淫:由於別的欲念太多,這兩種欲望就被沖淡了。非心閒時,我從來不思口福,而我平生又難得心閑,所以就很少有思考美味的時間。正因為這樣,我才沒有把我的偷竊伎倆長期局限在食物上,不久,我便把它擴展到我所希求的一切東西上面去了;後來我所以沒有變成職業小偷,只是因為我一向不愛錢的緣故。在作坊的一端,我師傅另有一間私室,門老是鎖著,我想了個竅門,把它打開,然後再人不知鬼不覺地把它關好。我潛入那個房間,徵用了師傅的應手工具、精美圖案和產品模型,凡是我所喜愛,凡是他有意瞞著我的東西,我都拿。說真的,這種偷竊是無辜的,因為我偷來的東西還是用在給我師傅幹的活上;不過,由於我能夠自由支配那些小東西,所以心裡喜歡得不得了;我覺得,在偷師傅的產品時,仿佛連他的技術都偷來了。另外,在一些小匣裡,我發現有碎金塊、碎銀塊、小寶石、貴重物品和錢幣。我呢,口袋裡只要有四五個蘇,就心滿意足了,因而不但沒有去摸匣子裡的任何東西,就連貪婪地看上一眼,我記得也沒有過。我看見那些東西的時候,我心裡不是喜歡,而是恐怖。我深深相信,我對於盜竊金銀財寶以及對於由此而產生的後果的畏懼,大半是由於教育的結果。另外一小半,是由於內心裡交織著丟臉、坐牢、受罰、上絞刑架的觀念,只要一起盜心,這些思緒便會使我不寒而慄;所以,我總覺得,我的那些惡作劇只不過是淘氣罷了,實際上也正是如此。我認為,結果頂多挨我師傅一頓狠揍,這是我早就有所準備的。

  不過,我再重複一遍,我渴望的那點兒東西實在有限,根本談不上什麼懸崖勒馬的問題,我一點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好的念頭要打消。對於我,一張上等圖畫紙比可以買一令紙的金錢具有更大的吸引力。我的怪癖是從自己的一種特殊性格產生的。因為這種性格對我的行動發生過巨大影響,所以我必須說個仔細。

  我的欲望是非常熾烈的,每當它激動起來的時候,我的那種狂熱是無與倫比的;什麼審慎,恭敬,畏懼,禮節,我完全不管不顧,我變成一個厚臉皮的膽大包天的人,羞恥心阻擋不住我,危險也不能使我畏葸不前,除了我所迷戀的那件東西而外,我覺得天地雖大,卻仿佛空無一物。然而,這只是一瞬間的事,過了這一瞬間,我又陷入虛無飄渺之中了。

  寧靜的時候,我簡直是疏懶和懦怯的化身;無論什麼都使我害怕,無論什麼都使我沮喪;一隻蒼蠅飛過,都嚇我一跳,哪怕一句話,我都懶得講,哪怕一個手勢,我都懶得做,我的畏懼和羞恥心把我拘束到了極點,我真想藏到誰也看不見的地方。在我非動不可的時候,我不知道該怎樣動;在我非說不可的時候,我不知道該怎樣說;如果有人注視我,我便張煌失措。在我熱情洋溢的時候,我也能夠說幾句漂亮話,但是,在日常談話中,我簡直無話可說,甚至連一句話也說不出來;而我又非說不可,所以我遇到日常談話就苦不堪言了。

  再說,我的任何一種佔有支配地位的欲念,都是不能用金錢收買的東西。我所追求的是純潔的玩樂,而金錢會把一切玩樂都玷污。比方說,我喜歡美味,但是,我受不了高朋滿座時的拘束,也受不了小酒館裡的放蕩,我只能跟一個知已共享其樂;我不能獨餐,因為獨餐時,我便胡思亂想,結果就會食而不知其味。如果我心裡焚起情欲之火,需要女人的話,那麼,我這顆興奮起來的心所更渴望的是愛情。凡是可以用金錢得到手的女人,在我的眼睛裡,她們所有的動人之處,都會蕩然無存,我甚至懷疑我是否還願意跟這種女人在一起。我對於唾手可得的享樂都是如此。如果它們需要出錢買,我便感到索然無味。我愛的是那些只有我一個人首先嘗到味道的東西。

  我不但從來不象世人那樣看重金錢,甚至也從來不曾把金錢看做多麼方便的東西;金錢本身是毫無用處的,要享受它,必須把它變成別的東西:必須購買,必須討價還價,必須時常受騙;雖擲千餘,難遂所願。我本想得到一件質地好的貨色,但如果用錢去買,弄到手必然是一件劣貨。我以高價買鮮蛋,結果是個臭蛋;我以高價購買成熟的水果,結果是個未成熟的;我以高價找個純潔少女,結果是個淫蕩的。我好美酒,但是到哪兒去找?到酒肆去嗎?不論我怎樣預防,結果我得到的還是傷身的劣酒。如果我非要稱心滿意不可,那便要操多少心,弄多少麻煩!我必須結識許多朋友,找代理人,送傭金,寫信,東奔西走,佇候佳音,而結果往往還是上當。金錢金錢,煩惱根源!我怕金錢,甚於我愛美酒。在我學徒時期和學徒以後的時期,我曾經千百次地想出去買點甜美的吃食。我走到一家點心鋪門前,看見櫃檯那裡有幾個女人,我心裡就想,她們又說又笑,一定是在嘲笑我這個小饞鬼呢。我又走到一家水果店門口,瞟著鮮豔誘人的梨,但是,有兩三個小夥子就在旁邊盯著我,我的一個熟人正站在店鋪門前,我又看見有一個姑娘從遠處走來,便懷疑她是不是家裡那個女僕?由於我是近視眼,我產生種種的幻覺,我把所有的過路者都當成熟人了。總之,不管在那兒,我都覺得膽怯,都知難而退;我越覺得不好意思,瞅著那些東西就越眼饞。到末了,我只好象一個傻瓜似的,帶著饞涎欲滴的食欲轉回家去;我口袋裡的錢雖然足可供我一頓美餐,但我不敢買任何東西。

  在我自己或別人使用我的金錢的時候,我所經常感受到的困窘、羞慚、厭惡、麻煩以及其他種種的不快,如果必須把它們都—一寫出來,那就得記一大篇枯燥無味的細帳。但是,讀者在逐漸瞭解我的生活的時候,一定會逐漸熟悉我的性格,因此,用不著我來贅述,他們便會瞭解前面所講的一切了。

  一旦有了這些瞭解,人們就容易明白我所具有的矛盾之一就是:對於金錢的極端吝惜與無比鄙視兼而有之。對於我,金錢並不是多麼可人意的東西;當我沒有它的時候,我決不想它;當我有它的時候,由於我不知道怎樣使用才合我的心意,只好把它長期存放起來;但是,只要遇到適意的良機,我便順手花掉,連錢包空了都不知道。不過,不要從我身上尋找守財奴的怪癖——為了擺闊而大手大腳地花錢;恰恰相反,我總是偷偷地花錢,其目的完全是為了自己的快樂;我決不以揮金如土來炫耀自己,而是儘量隱蔽。我深深覺得,金錢不是由我這樣的人使用的東西;只要手頭有幾文,我都感到可恥,更不用說去使用它了。萬一我有一筆足能讓我過愜意生活的收入,老實說,我決不會當一個守財奴。我一定把這筆款子統統花光,並不用它生利吃息。可是,我的不安定處境使我害怕。我熱愛自由,我憎惡窘迫、苦惱和依附別人。只要我口袋裡有錢,我便可以保持我的獨立,不必再費心思去另外找錢。窮困逼我到處去找錢,是我生平最感頭痛的一件事。我害怕囊空如洗,所以我吝惜金錢。我們手裡的金錢是保持自由的一種工具;我們所追求的金錢,則是使自己當奴隸的一種工具。正因為這樣,我才牢牢掌握自己佔有的金錢,不貪求沒有到手的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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