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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六


  人們說,每一個人都是為了他個人的利益才贊助公眾的福利的。那麼,為什麼好人要損自己而利大眾呢?難道說犧牲生命也為的是自己的利益嗎?毫無疑問,每一個人都要為自己的利益而行動,但如果不談道德問題的話,是可以用私利去解釋壞人的行為的,這樣一解釋,別人就不會再進一步問個究竟了。這種哲學是太可怕了,因為它將使人畏首畏尾地不敢去作善良的行為,它將使人拿卑劣的意圖和不良的動機去解釋善良的行為,它將使人不能不誣衊蘇格拉底和詆毀雷居魯斯。這樣的看法即使在我們中間有所滋長,自然的呼聲和理性的呼聲也會不斷地對它們進行反駁,決不讓任何一個抱這種看法的人找到一個相信這種看法的藉口。

  我不打算在這裡討論形而上學,因為它超出了我和你的理解能力,所以討論一陣實際上也得不到什麼結果。我已經向你說過,我並不是想同你講什麼哲學,而是想幫助你去問問你自己的心。當舉世的哲學家都說我錯了的時候,只要你覺得我講得很對,那就再好不過了。

  為此,我只要使你能夠辨別我們從外界獲得的觀念跟我們的自然的情感有什麼不同就夠了,因為,我們必然是先有感覺,而後才能認識;由於我們的求善避惡並不是學來的,而是大自然使我們具有這樣一個意志,所以,我們好善厭惡之心也猶如我們的自愛一樣,是天生的。良心的作用並不是判斷,而是感覺:儘管我們所有的觀念都得自外界,但是衡量這些觀念的情感卻存在於我們的本身,只有通過它們,我們才能知道我們和我們應當追求或躲避的事物之間存在著哪些利弊。

  對我們來說,存在就是感覺;我們的感覺力無可爭辯地是先于我們的智力而發展的,我們先有感覺,而後有觀念。不管我們的存在是什麼原因,但它為了保持我們,便使我們具備了適合於我們天性的情感;至少,這些情感是天生的,這一點誰也不能否認。就個人來說,這些情感就是對自己的愛、對痛苦的憂慮、對死亡的恐懼和對幸福的嚮往。但是,如果我們可以毫無疑問地肯定說人天生就是合群的,或者至少是可以變成合群的,那麼,我們就可以斷定他一定是通過跟他的同類息息相連的固有的情感才成為合群的,因為,如果單有物質上的需要,這種需要就必然使人類互相分散而不互相聚集。良心之所以能激勵人,正是因為存在著這樣一種根據對自己和對同類的雙重關係而形成的一系列的道德。知道善,並不等於愛善;人並不是生來就知道善的,但是,一旦他的理智使他認識到了善,他的良心就會使他愛善;我們的這種情感是得自天賦的。因此,我的朋友,我並不認為我們不能把良心的直接的本原解釋為我們天性的結果,它是獨立于理智的。要說是不能夠這樣解釋的話,還不如說是不需要這樣解釋,因為,有些人雖然否認一切人類所公認的這個本原,但卻無法證明它不存在,他們只能夠硬說沒有這個本原罷了;而我們之斷言它的存在,也象他們一樣是有很好的根據的,何況我們還有內心的證據,何況良心的呼聲也在為它自己辯護咧。如果判斷的光芒使我們眼花繚亂,把我們要看的東西弄得模糊不清,那就等我們微弱的目光恢復過來,變得銳利的時候再看;這時候,我們在理智的光輝之下馬上就可以看出那些東西在大自然最初把它們擺在我們面前的時候是什麼樣子;說得更確切一點,那就是:我們一定要保持天真,少弄玄虛;我們必須具備的情感,應當以我們內心最初經驗的那些情感為限,因為,只要我們的潛心研究不使我們走入歧途,就始終會重新使我們恢復這些情感的。

  良心呀!良心!你是聖潔的本能,永不消逝的天國的聲音。是你在妥妥當當地引導一個雖然是蒙昧無知然而是聰明和自由的人,是你在不差不錯地判斷善惡,使人形同上帝!是你使人的天性善良和行為合乎道德。沒有你,我就感覺不到我身上有優於禽獸的地方;沒有你,我就只能按我沒有條理的見解和沒有準繩的理智可悲地做了一樁錯事又做一樁錯事。

  感謝老天,我們才擺脫了這種可怕的哲學的玄虛,我們沒有淵博的學問也能做人,我們才無須浪費我們一生的時間去研究倫理,因為我們已經以最低的代價找到了一個最可靠的響導指引我們走出這浩大的偏見的迷津。但是,單單存在著這樣一個響導是不夠的,我們還需要認識它和跟隨它。既然它向所有的人的心都發出了呼聲,那麼,為什麼只有極少的人才能聽見呢?唉!這是因為它向我們講的是自然的語言,而我們所經歷的一切事物已經使我們把這種語言全都忘記了。良心是靦覥的,它喜歡幽靜;世人一吵鬧就會使它害怕。有人認為它產生于偏見,其實偏見是它最兇惡的敵人;它一遇到偏見,它就要躲避,或者就緘默不語;它們鬧鬧嚷嚷的聲音壓倒了它的聲音,使人們不能聽到;偏執的想法竟敢冒稱良心,而且以良心的名義陷人於罪行。它因為受到人們的誤解而感到沮喪;它不再呼喚我們,也不再回答我們;由於我們長期地對它表示輕蔑,因此,我們當初花了多少氣力把它趕走,現在也要花多少氣力才把它召得回來。

  在進行探索的時候,我有多少次由於內心的冷淡而感到厭倦!有多少次悲傷和煩惱把它們的毒汁傾入了我最初的沉思,使我覺得我所沉思的東西是毫無根據的!我貧弱的心對真理的愛好也是那樣地缺乏熱情。我對自己說:「我為什麼要辛辛苦苦地去尋找那並不存在的東西呢?道德上的善全屬子虛,最快樂的事情莫過於官能的享受。」我們一旦喪失了使靈魂快樂的欣賞能力,是多麼難於恢復啊!要是從來就沒有過這種能力的話,要想具備,那就更加困難了!如果一個人竟可憐到沒有做過一件使他回憶起來對自己感到滿意、而且覺得沒有白活一生的事情,那麼,這個人可以說是缺乏認識自己的能力;而且,由於他意識不到什麼德行最適合於他的天性,因此他只好一直做一個壞人,感到無窮的痛苦。不過,你相不相信在全世界能夠找到一個人竟墮落到心中從來沒有發生過為善的想望呢?這種想望是這樣的自然和愉快,以至不可能永久地阻止它的產生;而且,只要它留下了一次快樂的回憶,就足以使它不斷地呈現在我們的心中。不幸的是,這種想望在起初是很難滿足的,一個人可以找得到千百種理由來違背他心中的傾向;不必要的謹慎把他緊緊地束縛在「自我」的範圍內,要越過這個範圍,是必須要有巨大的勇氣的。為善之樂就是對善舉的獎勵,一個人要配得上這個獎勵,才能獲得這個獎勵。再也沒有什麼東西比道德更可愛的了,但是,為了要發現它的可愛,就必須照它去實踐。當我們想擁抱它的時候,它開始就會象神話中的變幻無定的海神,幻化出千百種可怕的形象,只有緊緊抱著它不放的人,才能最後看出它本來的樣子。

  如果沒有新的光明照亮我的心,如果真理雖使我能夠確定我的主張,但不能保證我的行為,不能使我表裡一致,那麼,我便會由於受到傾向公共利益的自然情感和只顧自己利益的理智的不斷衝擊,終生在這二者取一的綿亙的道路上徘徊,喜歡善,卻偏偏作惡,常常同自己的心發生矛盾。有些人想單單拿理智來建立道德,這是不可能的,因為這樣做,哪裡有堅實的基礎呢?他們說,道德就是對秩序的愛。但是,能不能夠或者應不應該把這種愛置於我對我自己的幸福的愛之上呢?我倒是希望他們給我舉出一個又明白又充實的理由,說明一個人寧願這樣做的原因。實際上,他們所謂的原則,不過是一種文字的遊戲罷了;因為,我也可以說,罪惡也是對秩序的愛,不過這種秩序的意義是不同罷了。哪裡有情感和智慧,哪裡就有某種道德的秩序。不同的是:好人是先眾人而後自己,而壞人則是先自己而後眾人。壞人以自己為一切事物的圓心,而好人則要量一量他所有的半徑,守著他所有的圓周。所以,他要按共同的圓心(即上帝)來定他的地位,他要按所有的同心圓(即上帝創造的人)來定他的地位。如果上帝不存在的話,那就只有壞人才懂得道理了;至於好人,不過是一些傻瓜了。

  啊,我的孩子!當你覺察到人類思想的空虛,嘗到了欲念的苦味,終於發現那光明的道路,發現那一生辛勤的代價,發現那以為是絕無希望的幸福的源泉離你是如此之近的時候,你有一天就會感覺到你放下了多麼大的一個重擔啊!按自然法則應盡的一切義務,差不多已經被人類不公正的行為把它們從我的心中抹掉了,而現在永恆的正義又重新把它們刻在我的心中,它把這些義務加在我的身上,而且要看著我去一一地履行。我意識到我是那至高的上帝所創造的,是他的工具;凡是幸福的事情,他就希望,他就去做,他要通過我的意志同他的意志的結合以及我的自由的正確運用而創造我的幸福。我遵循他所建立的秩序,我深深相信我有一天會喜愛這個秩序,從中找到我的幸福;因為,還有什麼事情比感覺到自己在一個至善至美的體系中有一定的地位更幸福的呢?我受到了痛苦的折磨,但是,由於我想到它轉瞬就會過去,想到它是來自我身外的一個物體,所以我耐心地忍受著。如果我在沒有見證的時候做了一個良好的行為,我知道也是有人看見的,我把我今生的行為看作是我來生的保證。當我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時,我對自己說,治理萬物的公正的上帝會補償我所受到的損失的;我身體上的需要和我的生活上的貧困,使我認為我能夠忍受死亡的來臨。這樣一來,在我臨終的時候,我要掙脫的束縛反而會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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