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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靈與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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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意識到自己已失落一切,開始找尋罪惡的原由。人人都會這麼做的。她的第一個丈夫,有男子氣但未被她愛過,未能留意她床上的輕聲警告;而她的第二個丈夫,沒有男子氣卻被她愛得太多,把她從布拉格拖來這個小鎮,卻跟一個又一個女人往來,使她永遠陷入妒嫉。她無力反抗,唯一屬￿她、又無法避離的人質便是特麗莎,她能以苦行贖清這一切罪孽。

  的確,難道她不是決定了母親命運的最主要的罪源嗎?她,不就是那最有男子氣的男人的精子和那最漂亮的女人的卵子的荒謬結合嗎?是的,正是從那個要命的時刻起,拙劣的彌補引起了長途賽,開始了她母親的命運。那個時刻,叫特麗莎。

  特麗莎的母親無休止地提醒她,母親就意味著犧牲一切。一個因孩子而失掉一切的女人說出這話,自然言出有據頗近真理。特麗莎總是聽著,相信當母親是生活的最高價值,而當母親也是最大的犧牲。

  如果一個母親是人格化了的犧牲,那一個女兒便是無法贖補改變的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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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特麗莎並不知道那天夜地母親向父親耳語「小心」的情景。她的負罪感如同原罪一樣解釋不清。她盡了一切所能來擺脫她。十五歲時,她便被母親領出了學校,當了女招待。她願做一切事以討得母親的歡心,交出全部工資,做家務,照顧弟妹,用整個星期天打掃房屋和洗東西。這真可惜,因為她是班上最有前途的學生。她渴望上進,只是這個小鎮子不能使她滿足。於是無論她什麼時候洗衣服,盆邊總擱著一本書。她去翻書頁,洗衣水滴在書上。

  家裡似乎沒有什麼羞恥可言。母親穿著內衣在房子裡沖來沖去,有時候乳罩都不戴,夏天,有些時候則乾脆完全光著身子。繼父雖然不光著身子行走,可每次特麗莎洗澡,他都往浴室裡鑽。有一次,她把自己鎖在浴室裡,母親就大發雷霆:「你以為你是誰?他會把你的漂亮吞了嗎?」

  (這種對立情緒清楚地表明,她對女兒的怨恨超過了對丈夫的猜忌。女兒的罪孽是無窮無盡的,甚至包括了她男人的不忠。特麗莎對解放的渴求和對自己權利的堅持——諸如鎖上浴室門的權利——對於特麗莎的母親來說,簡直比她丈夫可能調戲特麗莎更令人討厭。)

  冬日的一天,母親決意在燈下光著身子走走,特麗莎很快跑過去把窗簾拉上,唯恐街那邊的行人看見她母親。但她聽到母親在自己身後爆發出大笑。第二天,來了她母親幾個朋友:一位鄰居,一位同事,一位女教師和其他兩三個常來串門的女人。特麗莎與隨同來的一位十六歲的男孩不約而同地問好,而母親立即乘大家都在場,告訴她們特麗莎如何企圖保護母親貞潔的事。她笑了,所有的女人也都笑了。「特麗莎對人耍撤尿、要放屁的想法都不甘心承認呢,」她說。特麗莎臉紅了,可她母親還不罷休,「那有什麼可怕的呢?」並以一個響屁回答了她自己提出的問題。所有的女人又笑起來。

  7

  特麗莎的母親響亮地擤鼻子,跟人們公開談她的性生活,並且洋洋得意地展示她的假牙。她可以技藝純熟地用舌頭把那些假牙頂出來。如果嘴笑得太開,上排牙齒會落在下排牙齒上。諸如此類,給她的臉增添了一種兇狠的表情。

  她的行為僅具有唯一的標示:拋棄青春和美麗。在九個求婚者跪在她周圍的日子裡,她聰明地保護著自己的裸身,這樣做似乎是想努力表明她的身體在貞操方面的價值。現在,她不僅是失去了貞操,而且已經猛烈擊碎了它,並張張揚揚地用新的不貞給今昔生活劃一條界線,宣稱青春與美麗被人們過分高估,其實毫無價值。

  依我看來,特麗莎只是她母親這種標示的繼續,她母親正是這樣來拋棄了自己小美人的生活,拋在身後遠遠的。

  (如果說特麗莎有些神經質的動作,姿態缺乏某種自然的優雅,我們是不會驚訝的。她母親傲慢、粗野、自毀自虐的舉止給她打下了不可磨滅的烙印。)

  8

  特麗莎的母親要求公正。她想看見罪行遭到懲處清算。這就是她堅持讓女兒伴著她留在那無貞潔世界裡的原因。在那裡,青春與美麗一文不值,世界不過是肉體巨大的集中營,人人都差不多,靈魂是看不見的。

  現在我們比較能理解了,為什麼特麗莎久久凝視和不時瞥視鏡子,並有一種犯禁負疚的感覺。她是在與母親作戰,是在期待著找到一個與別人不同的軀體,期待自己臉上顯示出從最底層釋放出來的水手一樣的靈魂。這不是件容易的事:她的靈魂——那悲傷、怯懦、自我封閉的心靈——隱藏在身體內的底層,羞於顯露自己。

  於是,那一天她初識托馬斯,在餐館的醉鬼們當中曲折穿行,她的軀體被盤中的啤酒沉沉地垂壓,她的靈魂在胃或胰腺的什麼位置。後來,托馬斯叫她,那聲叫喚的意義太大了,因為呼喚者既不知道她母親,也不知道那幫醉鬼,對他們日復一日單調的猥褻髒話也一無所知。他的上流身分使他超凡出眾。

  另外,還有些事也使他顯得與眾不同:他的桌子上放著一本打開了的書。這個店子從未有人把書打開放在桌上。在特麗莎的眼裡,那些書是友誼默契的象徵。她也愛讀書,她只有一件武器來與這個包圍著她的惡濁世界相對抗:從市圖書館借來的書,首先又是小說。她讀了大量小說,從菲爾丁到托馬斯.曼。這些書不僅提供了一種能使她擺脫無聊生活的虛幻可能性,作為一種物體,它們還有著另一種意義:她喜歡腋下夾一本書在街上走。這與一百年前花花公子們的華美手杖一樣有意義,使她與其他人區別開來。

  (把書比作公子們的華美手杖還不很準確。手杖不但使主人區別于其他人,還使它的主人新派、時鬃。書使特麗莎與眾不同,卻是過時的時尚了。當然,她還太年輕,看不到她在別人眼裡的老時鬃意昧。她居然認為年輕人走路時戴著個收音機耳機實在傻氣,未曾想到那才是新派。)

  所以,那個喚她的人是陌生者同時又是個與她有友誼默契的人。他喚她的聲音是和善的,於是,特麗莎感到她的靈魂從血管裡和毛孔裡沖出體外,向他展示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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