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昆德拉 > 被背叛的遺囑 | 上頁 下頁
五十四


  七

  卡夫卡的遺囑:並沒有確切的法律意義上的遺囑;事實上是兩封私人通信;甚至不是真正的通信,因為它們從沒有寄出。布洛德,作為卡夫卡的遺囑執行人,於1924年他的朋友死後,在一個抽屜裡找到了它們,和一堆其他的紙放在一起,一封用墨水寫,折好並附有布洛德的地址;另一封,更加詳細,用鉛筆寫成。在他的《〈審判〉第一版跋》中,布洛德解釋道,「……在1921年,我對我的朋友說我曾寫了一份遺囑,其中我請求毀掉若干物件(DIESESUNDJENESVERNICHTEN),重新審閱別的,等等。這時,卡夫卡遞給我人們後來在他的辦公室找到的用墨水寫的那頁紙,對我說:『我的遺囑會非常簡單:我請你燒毀一切。』我還能確切地記著我給他的回答:『……我事先告訴你我不會這樣做』」。通過這個回憶,布洛德說明違背朋友遺願的道理。「卡夫卡,」他接著說,「懂得我對他寫的每一個字的狂熱崇拜」;所以他很明白我不會去服從他,所以他「本來可以去選擇另一個遺囑執行人,如果他自己的打算是嚴肅的無條件的最後決定。」然而是否這麼肯定?在他自己的遺囑裡,布洛德要求卡夫卡「毀掉某些物件」;為什麼卡夫卡沒有認為向布洛德要求同樣的幫助是正常的事?如果卡夫卡的確知道他不會被服從,為什麼他還要用鉛筆,在他們1921年談話之後寫第二封信,講出和詳細說明他的打算?暫且不談這些,人們永遠不知道這兩位年輕朋友就這個話題談了些什麼,況且,這個題目對於他們不是最為緊急,從他們每個人來看,尤其是卡夫卡,他那時不能認為自己格外受到不朽的威脅。

  人們經常說:如果卡夫卡的確願意毀掉他所寫的,他本來可以自己去把它們毀掉。但是怎麼毀掉?他的信由與他通信的人所佔有(他本人沒有保留任何他所收到的信件,至於日記,的確,他本來可以把它們毀掉。但是,那是些工作日記(與其說日記不如說筆記),他寫作時它們對於他是有用的,而且他一直寫到最後的日子。對於他的未完成的散文,人們也可以這樣說。不可挽回的未完成,但它只是在人死的時候才是這樣;在他的一生中,他總是有機會重新回到它們上面來,即使是一篇他認為失敗的短篇小說,對於作家也不是無用,它可作為另一個短篇的素材,作家沒有任何理由毀掉他所寫的,只要他還不是奄奄一息。但到了奄奄一息之際,卡夫卡已不在他的家裡,他在療養地,並且不可能去毀掉任何東西,他只能倚賴一個朋友的幫助。由於沒有很多朋友,由於最終只有一個,他便指望他了。

  人們還說:想毀掉自己的作品,這是個悲愴的舉動。這樣說來,不服從毀壞者,卡夫卡的意願便成為對另一個卡夫卡,創造者,的忠誠。在這裡,人們觸及到圍繞他的遺囑的傳說的最大謊言:卡夫卡不想毀掉他的作品。在第二封信裡他解釋得非常明確:「在我所寫的所有東西中,有價值的(GELTEN)僅僅是這些書:《審判》,《司機》、《變形記》,《勞動教養營》,《鄉村醫生》,以及一個短篇《一名禁食冠軍》。《沉思》的若干本可以留下來,我不想麻煩任何人把他們送去搗碎,但是什麼都不要去重印。」因此,卡夫卡不僅沒有否定他的作品,反之卻對它作了一番總結,試圖將應該留下來的(可以去重印的)和不符合他的要求的區分開來;一種憂傷,一片平靜,但是無任何瘋狂,無任何判斷中的絕望所導致的盲目:他認為他的所有被印出的書都是有價值的,特殊例外的是他的第一本《沉思》,大概是認為他不成熟(很難對此表示反對)。他的拒絕並不自動包行所有沒有發表的,因為他把短篇小說《一名禁食冠軍》也放在「有價值」的作品之列,而在他寫那封信的時候,這個短篇還只作為手稿而存在。之後,他又在那些作品中加入了另外三個短篇《第一的痛苦》,《一個小女人》,《女歌手約瑟芬》。為了把它們搞成一本書,他在療養地,臨死在床上所修改的正是這本書的清樣;一個幾乎悲愴的證明:卡夫卡與傳說中的那個要毀掉其作品的作家毫無共同之處。

  希望毀掉的實際上只涉及兩種文稿,被確定得十分清楚:

  首先,加以特殊強調的是:隱私的文稿:書信,日記。

  其次,他認為他沒有能夠寫好的短篇和小說。

  八

  我看著一扇對面的窗戶。傍晚時分,燈亮了。一個男人走進房間。低頭在房裡踱步;不時把手伸進頭髮裡。突然,他發覺房間亮著燈,別人可以看見他。他用突然的動作,拉上窗簾。然而他並不是正在做偽鈔票;他所要隱藏的除去他自己沒有任何別的什麼,他在房裡走路的姿式,他的不修邊幅的衣著,他的捋頭髮的姿式。他的舒適取決於他不被人看見的自由。

  害羞是現代時代的一個關鍵—定義。這個個人主義時代今天正以不被人察覺的方式遠離我們;害羞,為保護私生活的表皮反射;為了在一個窗戶上有一幅窗簾;為了強調寫給A的信不讓B看到。向成年過渡的一種基本情況,與家長的第一次衝突,是要求有一個抽屜保存自己的信和筆記本,要求有一個帶鑰匙的抽屜,通過羞怯的反抗,人們進入成年。

  古老的革命的烏托邦,法西斯的或共產主義的:沒有秘密的生活,其中公共生活與私生活混為一體。普洛東珍愛的超現實主義夢想:玻璃房子,沒有窗簾的房子,人們在眾人眼皮底下生活。啊!透明的美!這一夢想唯一的成功實現:一個完全由警察控制的社會。

  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中我講到了這些:普羅紮卡(JANPROCHAZKA),布拉格之春的重要人物,在1968年俄國入侵之後,變成一個受高度監視的人。他那時經常與另一個知名反對派雪尼(VACLAVCERNY)教授往來,喜歡和他喝酒聊天。他們所有的談話都被秘密錄音,我懷疑兩個朋友知道此事但毫不在乎。可是有一天,在1970年或是1971年,警察想破壞普羅紮卡的名聲,把這些談話用連播形式在電臺上披露。從警察方面這是一個大膽的前所未有的舉動。而且事實令人吃驚:它差一點兒成功;一下子,普羅紮卡已經名聲敗壞:因為,在知己之間,人們什麼都說,說朋友壞話,說粗話,不正經,開低級玩笑,重複,用極端的東西震驚對方來開心,表露公開場合不能承認的異端思想,等等。當然,我們都有像普羅紮卡一樣的行為,和知己在一起時,我們詆毀我們的朋友,說粗話;在私下與在公共場合表現不同是每一個人的最明顯不過的經驗,正是在這一經驗上建立著個人的生活;奇怪的是,這種顯而易見卻仍然好像不被意識、不被承認,不斷地被對玻璃房子的抒情夢遮住,它很少作為一種應該被捍衛的價值而被理解。所以人們只是逐漸地(因而以更大的憤怒)意識到真正令人髮指的並不是普羅紮卡放肆的話,而是對他的生活的強姦;他們意識到(仿佛是受到震驚)私生活與公共生活是本質上不同的兩個世界,尊重這一不同是人作為自由人生活的必不可少的條件;分離這兩個世界的帷幕不可觸摸,摘去帷幕的人是罪犯。由於摘帷幕者服務於一個被憎恨的制度,這些人便一致被視為尤其令人鄙視的罪犯。

  從這個佈滿麥克風的捷克斯洛伐克到了法國,我在一本雜誌的頭版看到了布萊爾(JACQUESBREL)①的一幅大照片,那時他的癌症已經惡化,在治病的醫院門口他受到攝影記者的追逐,他用手遮住自己的臉。突然間,我感到碰見了同樣的惡,使我逃離自己國家的正是這個惡,普羅紮卡的談話用廣播發表與一個即將死去的歌手遮掩自己的面孔,這在我看來屬￿同一世界;我想,透露他人的隱私,一旦成為習慣與規則,便使我們進入了一個時代,它的最大的賭注∶個人或脫生或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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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JACQUESBREL(BRUXELLES1929-BOBIGNY1978),比利時歌曲創作、編曲、演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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