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昆德拉 > 被背叛的遺囑 | 上頁 下頁
四十四


  「跪下,不許說話。」

  他將照著去作:兩隻手交叉在一起,頭微微垂向左方:「我的親愛的同事,如果你們認真研究過文藝復興時期的繪畫,拉斐爾畫的聖—弗朗索瓦·達西斯就是這種姿式。」

  那時候每一天我們為這個使人高興的場面想像新的場面,發明一些又一些我們的其他同事可能用來嘗試挽救其尊嚴的精神法。

  對約瑟夫·K的第二次審判

  與威爾斯相反,卡夫卡的早期詮釋者遠遠不認為K是一個反抗專制的無辜者。對於麥克斯·布洛德來說,毫無疑問,約瑟夫·K是有罪的。他幹了什麼?按照布洛德的說法(《卡夫卡作品中的絕望與拯救》,1959年),他因為自己的LIEBLOSIGKEIT,他的無能力去愛,而有罪。「JOSEPHKLIEBTNIEMAND,ERLIEBELTNUR,DESHALBMUSSERSTERBEN.」約瑟夫·K不愛任何人,他只是去追追女人,所以,他應當死。(我們要永遠記住這句絕對愚蠢的話)布洛德立即指出K的LIEBLOSIGKEIT的兩個證明:按照小說未完成的,之後被擯棄的某一章(一般都發表在小說的附加部分):約瑟夫·卡三年以來,沒有去看望過自己的母親;他只是寄錢給她,通過一位表兄瞭解她的身體情況。(奇怪的相似:小說《異鄉人》中的墨爾索MEURSAULT也被指控不愛他的母親。)第二個證明:是他與布爾斯特納小姐的關係。在布洛德看來,那是「最卑下的性」的關係(DIENIEDRIGTESEXUALITABT),「由於被性糾纏,約瑟夫·卡不把女人看做一個人性的存在」。

  愛德華·格德杜克(EDOUARDGOLDSTUBCKER),捷克卡夫卡專家,在《審判》1964年布拉格版的前言中如此嚴厲地譴責K,即使他的措詞不是像布洛德一樣帶有神學的印跡,而是馬克思主義化的社會學辭令:「約瑟夫·卡之有罪,是因為他允許自己的生活走向機械化、自動化、異化,順從於社會機器的呆板的速度,使之失去所有人道的東西;因而K逾越了,按照卡夫卡的觀點,全人類都服從的法律,這個法律說:『實行人道吧。』」格德杜克在50年代遭受莫須有罪名指控,受到斯大林式審判之後,坐了4年監獄。我問自己:這個審判的受害者怎麼能夠在10年之後,向另外一個和他一樣並無罪過的被告發起又一番審判呢?

  亞歷山大·維亞拉特認為(《〈審判〉的秘密故事》L』HISTOIRESECRETEDUPROCES,1947年)卡夫卡小說裡的審判是卡夫卡對自己的預審。K只是他的另一個EGO(自我):卡夫卡斷絕了與費麗絲的訂婚,未來的岳父「專程從馬爾墨(MALMOB)趕來審判這個有罪過的人。阿斯加尼酒店房間發生的場面(1914年7月)給卡夫卡一個審判庭的感覺。……第二天,他便投入寫作《教養營》和《審判》。K的罪行,我們無所知,流行的道德寬恕了它。然而,他的『無辜』是惡魔般的。……K以神秘的方式違背具有神秘的公正性的法,這一公正與我們法律的公正性截然不同……。法官是卡夫卡博士,被告是卡夫卡博士。他為被告的惡魔般的無辜作辯護。」

  在第一次審判(按照卡夫卡在他的小說裡所講述)中,法庭指控K而並未指明何罪。卡夫卡學者對於指控一個人而不說為什麼並不感到奇怪,而且也不急於去對這一智慧進行深思和欣賞這個前所未有的發明之美。非但沒有這樣,他們反而在他們自己發起的對K的新的審判中,扮演起檢察官的角色,這一次是試圖證明被告的真正的錯誤。布洛德:他沒有能力去愛!格德杜克:他同意讓他的生活變得機械化!維亞拉特:他毀了婚約!但是對這些人應該承認他們的功勞:他們對K的審判和前者一樣,也是卡夫卡式的。因為如果在第一個審判中K被指罪為莫須有,那麼在第二次便是什麼都有,這其實是一回事,因為在兩種情況下有一點是清楚的:K有罪不是因為他犯了一個錯誤,而是因為他被指控。他被指控,因而他應當死。

  產生犯罪感

  只有一個唯一的辦法去理解卡夫卡的那些小說。像讀某些小說那樣去讀。不要在K的人物中去找作者的畫像,也不要在K的對話中去找什麼神秘的編碼信息,要認真地追從人物的行為,他們的說話,並試著在自己眼前想像他們。如果這樣讀《審判》,從一開始,我們就會被K對指控所作的奇怪反應所困惑:從沒做任何壞事(或者說不知自己作了什麼壞事)的K馬上開始像有了罪過一樣去行動,他感到自己有罪,人們使他變成有罪。人們使他產生犯罪感。

  過去,在「是有罪的」和「感到自己有罪」之間,人們只看到一種簡單的關係:有罪的人感到自己有罪。「產生犯罪感」一詞,事實上,是比較近期的一個詞;在法語裡,它在1966年靠了精神分析和它在語彙的發明才第一次被使用;這個動詞的名詞(「產生犯罪感」)兩年後被創造出來,在1968年。然而,在很長時間以前,直到那時尚未被發掘的「產生犯罪感」的境況,卻早已在卡夫卡的小說中,在K這個人物身上被呈現,被描述,被展開。在進化中它有不同的階段:

  階段一:為了失去的尊嚴而徒勞鬥爭。一個人被荒謬地指責,但對自己的無辜並不懷疑的他,看到自己像有罪者一樣的行為感到難堪。作為有罪者而並不是有罪者,其中有某種侮辱人的東西,他便努力去掩蓋。這個被展現在小說第一場戲中的境況,到了後面一章,被濃縮在一個其大無比的嘲諷玩笑之中。

  一個莫名的聲音打電話給K:他將在下一個星期日在一個小鎮的一所房子裡被審訊。毫不猶豫,他決定前往;出於服從?出於害怕?噢不是,自我愚弄自動地運轉起來:他只想去趕快結束這些讓他討厭的事,他們的愚蠢的審判讓他浪費時間(「審判成立了,那就得去應付,好讓這個第一堂出庭變成最後一堂」)。一個小時以後,他的經理請他在同一個星期日去他家裡做客。邀請對於K的事業生涯是重要的。那麼他會放棄那個滑稽的傳招出庭嗎?不會;他謝絕了經理的邀請,因為雖然他並不肯對自己承認,他已經被審判制服。

  於是,星期日他去了。他想到電話裡那個給他地址的聲音忘了指示他時間。沒關係:他感到著急並且跑起來(是的,按字面上,德文:ERLIEF),穿過整個城。他跑,為了準時到達,雖然連什麼時間也沒有被通知。我們可以說他想盡可能早到是有道理的;但既然這樣為什麼不坐去同一條街的有軌電車呢?道理是:他拒絕乘電車,因為「他絕對不想表現出過分的準時從而在委員會那裡卑躬屈膝」。他跑向法庭,但是他作為一個永不低頭的男人跑去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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