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斯蒂芬·金 > 肖申克的救贖 | 上頁 下頁
三十一


  後記

  我在紐約待了兩三天,我們繞著這個主題談了三四次,最後的結果是在公園大道與第46街的交叉口決定的。比爾跟我正站在那裡等著紅燈轉綠燈,注視著出租車駛進隧道中,然後比爾說道:「我想先出《二次降臨》好了。」

  正好,我自己也比較喜歡這本——可是他的口氣有點奇怪,好像不太情願,於是我抬起頭來問他是怎麼一回事。「沒什麼,不過如果前一本書是寫一個能以心靈力量移動物體的女孩,接著又出這本關於吸血鬼的書,你可能會被定型。」他說道。

  「定型?」我問道,真的是一頭霧水,我實在看不出吸血鬼與能隔空移物的超能力之間有什麼相同的地方。「什麼型呀?」

  「專寫恐怖小說的作家。」他說道,口氣更勉強了。

  「喔!」我說道,大大松了一口氣,「就這樣啊!」

  「再過幾年看看,」他說道,「到時候,看你還說不說『就這樣啊!』」

  「比爾,」我說,心中頗覺有趣,「在美國,沒有人能專靠寫恐怖小說謀生。洛夫克萊夫特洛夫克萊夫特(H.P.Lovecraft, 1890—1937),恐怖與奇幻小說作家,斯蒂芬·金稱他為「二十世紀最偉大的古典恐怖小說作家」。)長期餓肚子,布洛奇布洛奇(Robert Bloch ,著名作品為《驚魂記》(Psycho)。)後來根本放棄而改寫懸疑小說和不知算什麼類型的戲謔之作。你看吧,電影《大法師》掀起的熱潮只是曇花一現。」

  轉綠燈了,比爾輕拍我的肩膀說道:「你會非常成功,但我覺得你還是不明白。」

  他比我更清楚真實狀況,後來事實證明,在美國還真能靠寫恐怖小說賺錢。《二次降臨》後來改成《午夜行屍》這個書名,出版後銷售奇佳。當時我跟家人已遷往科羅拉多州,著手寫一本新的小說,內容是關於一間鬧鬼的旅館。有一次在赴紐約時,我和比爾在一家名為「嘉士伯」的酒吧裡聊到半夜(一頭淡灰色的大雄貓顯然把點唱機據為己有,你得把它抱起來,才能看見有哪些歌可點),並將小說的情節說給他聽,聽到最後,他把手肘撐在桌上,頭埋在手中,活像他得了嚴重的偏頭痛。

  「你不喜歡這個故事?」我問。

  「我很喜歡。」他言不由衷地說道。

  「那麼有什麼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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