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斯蒂芬·金 > 肖申克的救贖 | 上頁 下頁
十四


  我問過他那些海報對他有什麼意義?他給了我奇怪和驚訝的一瞥,「怎麼?它們對我的意義跟其他犯人一樣呀!我想是代表自由吧。看著那些美麗的女人,你覺得好像幾乎可以……不是真的可以,但幾乎可以……穿過海報,和她們在一起。一種自由的感覺。這就是為什麼我總是最喜歡拉蔻兒·薇芝那張,不僅僅是她,而是她站立的海灘,她好像是在墨西哥的海邊。在那種安靜的地方,一個人可以聽到自己內心的思緒。你曾經對一張照片產生過那樣的感覺嗎?覺得你幾乎可以一腳踩進去的感覺?」

  我說我的確從來沒有這樣想過。

  「也許有一天你會明白我的意思。」他說。沒錯,多年後我確實完完全全明白他的意思……當我想通時,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諾曼登當時說的話,他說安迪的牢房總是冷冷的。

  一九六三年三月末或四月初的時候,安迪碰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我告訴過你,安迪有一種大多數犯人(包括我在內)所缺乏的特質,是一種內心的寧靜,甚至是一種堅定不移的信念,認為漫長的噩夢終有一天會結束。隨便你怎麼形容好了,安迪總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大多數被判終身監禁的囚犯入獄一陣子以後,臉上都會有一種陰鬱絕望的神情,但安迪臉上卻從未出現過,直到一九六三年的暮冬。

  那時我們換了一個典獄長,名叫山姆·諾頓。假如馬瑟父子馬瑟父子(IncreaseMather & Cotton Mather),父子倆均為十七世紀著名的公理教會牧師。有機會認識諾頓,一定會覺得十分投契,從來沒有人看過諾頓臉上綻開笑容。他是浸信會基督複臨教會三十年的老教徒,有一個教會發的襟章。他自從成為這個快樂小家庭的大家長以後,最大的創新措施就是讓每個新進犯人都拿到一本《聖經·新約》。在他桌上有個小紀念盤,柚木上嵌的金字寫著:「基督是我的救主」,牆上還掛了一幅他太太的刺繡作品,上面繡著:「主的審判就要來臨。」這些字使我們大多數人都倒抽一口冷氣,我們都覺得審判日早已來到,而且我們也都願意作證:岩石無法讓我們藏身,枯樹也不會提供我們遮蔽。他每次訓話都引用《聖經》。每次碰到這種人的時候,我建議你最好臉上保持笑容,用雙手護住下體。

  醫務室的傷患比史特馬在位時少多了,也不再出現月夜埋屍的情況,但這並不表示諾頓不相信懲罰的效力。禁閉室總是生意興隆,不少人掉了牙,不是因為挨打,而是因為獄方只准他們吃麵包和喝水,導致營養不良。

  在我所見過的高層人士中,諾頓是最下流的偽君子。獄中的非法勾當一直生意興隆,而諾頓卻更是花招百出。安迪對內幕一清二楚,由於我們這時候慢慢成了好朋友,所以他不時透露一些消息給我。安迪談起這些事情時,臉上總是帶著一種半好玩、半厭惡的表情,好像他談的是一些掠奪成性的醜陋蟲子,它們的醜陋和貪婪,與其說可怕,不如說可笑。

  諾頓建立了一種「外役監」制度。你也許在十六、七年前看過這類報道;連《新聞週刊》都為此寫過專題,聽來似乎是獄政感化的一大革新。讓囚犯到監獄外面伐木、修橋築堤、建造貯藏馬鈴薯的地窖。諾頓稱之為「外役監」,而且應邀到新英格蘭的每個扶輪社和同濟會去演講,尤其當他的玉照登上《新聞週刊》之後,更加炙手可熱。犯人卻稱之為「築路幫派」,但沒有一個犯人曾受邀到同濟會或扶輪社去發表他們的觀點。

  於是,從伐木、挖水溝到鋪設地下電纜管道,都可以看見諾頓在裡面撈油水,中飽私囊。無論是人員、物料,還是任何你想得到的項目,都有上百種方法可以從中揩油。但是諾頓還另闢蹊徑。由於監獄囚犯是廉價奴工,你根本沒有辦法和他們競爭,所以建築業全都怕極了諾頓的外役監計劃。因此,手持《聖經》、戴著三十年紀念襟章的虔誠教徒諾頓,在十六年的肖申克典獄長任內從桌底下收過不少厚厚的信封。當他收到信封後,他會出過高的價錢來投標工程,或根本不投標工程,或是宣稱他的「外役監」計劃已經和別人簽約了。我只是覺得納悶,為什麼從來不曾有人在麻省某條公路上,發現諾頓的屍體塞在被棄置的雷鳥車後車廂中,雙手縛在背後,腦袋瓜中了六顆子彈。

  總之,正如酒吧中播放的老歌歌詞:我的天,錢就這麼滾滾而來!諾頓一定非常同意清教徒的傳統觀念,只要檢查每個人的銀行賬戶,就知道誰是上帝最眷顧的子民。

  這段期間,安迪是諾頓的左右手和沉默的合夥人,而監獄圖書館就成了押在諾頓手中的人質。諾頓心知肚明,而且也充分利用這點。安迪說,諾頓最喜歡的格言就是,用一隻手洗淨另外一隻手的罪孽。於是,安迪提供諾頓各種有用的建議。我不敢說他親手打造諾頓的「外役監」計劃,但是我很確定他為那龜兒子處理各種錢財,提供有用的建議。錢越滾越多,而……好傢伙!圖書館也添購了新的汽車修理手冊、百科全書,以及準備升學考試的參考書,當然還有更多加德納和拉摩爾的小說。

  我相信這件事之所以會發生,一則是諾頓不想失去左右手,二則是他怕安迪如果真的出獄的話,會說一些不利於他的話。

  我的消息是在七年中這邊弄一點、那邊弄一點所拼湊出來的,有些是從安迪口中得知,但不是全部。他從來不想多談這些事,我不怪他,有些事情我是從六七個不同的消息來源那兒打探來的。我曾說過囚犯只不過是奴隸罷了,他們也像奴隸一樣,表面裝出一副笨樣子,實際上卻豎起耳朵。我把故事說得忽前忽後,不過我會從頭到尾把故事完整地說給你聽,然後你也許就明白,為什麼安迪會陷入沮喪絕望的恍惚狀態長達十個月之久。我認為,他直到一九六三年、也就是進來這個甜蜜的地獄牢房十五年後,才清楚謀殺案的真相。在他認識湯米·威廉斯之前,我猜他並不曉得情況會變得那麼糟糕。

  湯米在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加入我們這個快樂的小家庭。湯米自認是麻省人,但他並不以此為榮。在他二十七年的生命中,他坐遍了新英格蘭地區的監獄。他是個職業小偷,我卻認為他該揀別的行業幹,或許你也會這樣想。

  他已經結婚,太太每週來探監一次。她認為如果湯米能夠完成高中學業,情況也許會逐漸好轉,她和三歲的兒子自然也會受益,因此她說服湯米繼續進修,於是湯米便開始定期造訪圖書館。

  對安迪而言,幫助囚犯讀書已經成為例行公事,他協助湯米重新複習高中修過的科目(並不是很多),然後通過同等學力考試。同時他也指導湯米如何利用函授課程,把以前不及格或沒有修過的科目修完。

  湯米可能不是安迪教過的學生中最優秀的一位,我也不知道他後來到底有沒有拿到高中文憑,但是這些都和我們要講的故事無關。重要的是,湯米後來非常喜歡安迪,正如其他許多人一樣。

  有幾次談話時,他問安迪:「像你這麼聰明的人怎麼會淪落到這種地方?」這句話就和問人家「像你這樣的好女孩怎麼會淪落到這種地方?」一樣唐突。但安迪不是會回答這種問題的人,微笑著把話岔開。湯米自然去請教別人,最後,他終於弄清楚整個事情,但他自己也極為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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