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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愛麗絲說可能是到某個室內去了,」湯姆的語氣很興奮。「趁天黑以前趕回室內。她說得有道理。」

  「哪裡的室內呢?他們到底躲在哪裡呢?你有沒有看見他們走進這一片的房子裡?」

  「沒有,」湯姆和愛麗絲齊聲回答。

  「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在往回撤,」愛麗絲說。「今天早上在塞勒姆街上向東浩蕩而去的人比剛才往西回撤的人要多得多。所以肯定還有很多人還待在馬爾頓市中心或者更東面的地方。他們可能聚集在某座大型公共建築物裡,比如說學校體育館……」

  學校體育館。克雷不喜歡聽到這個詞。

  「你有沒有看過《活死人黎明》這部片子?」她問。

  「看過,」克雷回答。「你不會是要告訴我人家放你進電影院看的吧①?」

  ①美國實行嚴格的電影分級制度,這部電影被定為R級,即限制級,17歲以下必須由父母或者監護人陪伴才能進電影院觀看。

  愛麗絲看了他一眼,好像他有點不正常,或者太老土。「我朋友有DVD,我八年級的時候有一晚住在她家我們一起看的。」那個時候快馬速遞還在西部馳騁送信,那平原上黑壓壓的滿是大水牛,她的語氣仿佛在責怪克雷太跟不上時代變化②。「那部電影裡,所有那些死人——其實不是所有,是其中很多人——醒過來的時候全部都集中到一家購物中心去了。」

  ②快馬速遞是19世紀往返於加州和密蘇裡州之間用馬匹傳遞郵件和新聞的一項服務。這裡是指克雷只知道上電影院看電影,太老掉牙了。

  湯姆·麥康特先是瞪著眼睛看著她,然後大笑起來。不是一般的大笑,而是長長的哄笑。他笑得太起勁了,不得不背靠在牆上支撐住自己。這時克雷想最好能把通往門廊的門給關上,因為不知道外面街上那些掉隊的瘋子聽力如何。他現在能想起的就是愛倫坡有篇小說叫做《洩密的心》,裡面那個瘋癲的敘述者聽力相當敏銳。

  「他們的確是這樣,」愛麗絲說著,雙手放在臀部,那小鞋子跳動了一下。

  「是直奔購物中心去了。」湯姆笑得更起勁了,膝蓋一彎整個人慢慢倒在走道的地板上,一邊叫著一邊用手拍著襯衫。

  「他們死了……,」他上氣不接下氣,「……然後回來了……到購物中心去。

  耶穌基督啊,傑裡·法—法維爾……「他又是一陣大笑,眼淚像兩條清澈的小溪,順著面頰淌下,然後他盡力控制住自己把話說完,」傑裡·法維爾知不知道天堂就是擠滿瘋子的購物中心啊?①」

  ①傑裡·法維爾(JerryFalwell)是美國曝光率極高的極端保守宗教人士,反對墮胎、同性戀、社會世俗化等等。

  克雷也開始大笑。愛麗絲跟著一起笑,儘管克雷覺得她有點生氣,因為她提到的電影情節沒有引起大家的興趣或者製造點幽默,收穫的卻是痛快的嘲笑。可是一旦身邊的人都在笑,很難不被感染,即使是生氣的時候。

  好不容易笑聲慢慢收斂了,克雷隨便地說了一句:「如果天堂不熱愛我們南方人,我才不會去呢。②」

  ②這裡是克雷在戲仿傑裡·法維爾,此人是美國南方最保守同時也是勢力最大的天主教浸禮會成員,經常發表極端保守卻又莫名其妙的言論。為克雷和湯姆這樣比較自由思想的北方人所厭惡。

  這話又把他們三個人都給逗笑了。愛麗絲一邊笑一邊說:「如果那些瘋子晚上群聚在一起過夜,不管是體育館裡還是教堂裡、商場裡,我們都可以用機關槍把他們成百地消滅光。」

  克雷最先停止了大笑,然後湯姆也停下來了。他看著愛麗絲,把他乾淨的小鬍子上掛著的淚珠給擦掉。

  愛麗絲點點頭。大笑讓她的臉上也開始泛起光彩,她還在微笑。就在那一刻,至少有那麼一瞬間,她開始超越「漂亮」達到了「美麗」這一層面。「甚至可能是一下子打死上千個,如果他們都聚集在一起的話。」

  「天哪,」湯姆說著,摘下了自己的眼鏡,開始擦拭。「還真不是開玩笑。」

  「這就是生存,」愛麗絲平靜地說。她看了看自己手腕上系著的那只小鞋子,然後抬頭看著他們倆,她又點了點頭。「我們得掌握他們的行蹤規律,搞清楚他們是否群聚在一起,什麼時候聚在一起。如果他們在休息,那麼在哪兒休息也要搞清楚。如果搞清楚了規律——」

  克雷領著他們三個逃出波士頓,但大約二十四小時後當他們離開這所塞勒姆街的房子時,十五歲的愛麗絲·馬克斯韋爾毫無疑問成了領袖。克雷越是考慮這個變化,就越是覺得合情合理。

  英國英語的俗語中「瓶子」即為「勇氣」的意思。

  湯姆·麥康特並不缺乏英國人稱之為「瓶子」的東西①,但他絕不是天生的領袖人才。克雷有那麼些領導才能,但是那個晚上,愛麗絲的聰明才智和生存欲望都超過了他:她經歷過失去親人的痛苦,但是挺了過來。在離開塞勒姆街上湯姆家的時候,兩位男人都沉浸在永別所愛的痛苦之中。克雷不得不告別他心愛的畫夾,這會兒正在令人害怕的沮喪中經受折磨,大概就是由於這個迫不得已的決定吧。可是隨著夜幕深沉,他突然意識到這種沮喪其實是源於他害怕知道肯特塘家裡發生的真實情況。

  對於湯姆來說,事情簡單一點,那就是他不得不告別他的貓——雷弗。

  「把門抵住,給貓留條縫吧,」愛麗絲說——她的面貌煥然一新,堅強了很多,也更具有決斷力了。「它肯定會沒事的,湯姆。它自己會找很多吃的。貓一般不會餓死,要等到那些手機瘋子進化到以貓肉為食的時候,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馬月呢。」

  「它會變成野貓的,」湯姆坐在客廳的沙發上,穿著系腰帶的雨衣,戴著呢帽,看起來很時尚,卻表情痛苦。雷弗蹲在他的膝蓋上,發出咕嚕咕嚕的歡快喉音,一副無聊的樣子。

  「是啊,是會變野的,」克雷說。「狗就是這樣——不管是小型狗還是超大狗——都會死在野外。」

  「我把它抱回家時,它還是一隻幼貓,真的。」湯姆抬起頭,克雷看到他眼睛裡淚光閃閃。「而且我還把它當作我的幸運星,我的護身符。我總記得它救了我的命。」

  「現在我們就是你的護身符,」克雷不想說其實他自己也差不多救過湯姆一命,可這是事實。「是吧,愛麗絲?」

  「當然了,」愛麗絲披著湯姆給她找出來的斗篷式雨披,還背了一隻背包,儘管裡面目前只裝了手電筒的電池……克雷肯定那個小鞋子也在裡面,反正現在沒有吊在她的手腕上了。克雷的包裡也有電池,還有一盞科爾曼提燈。在愛麗絲的建議下,他們輕裝上陣。她說把路上找到的東西都背上實在是很沒道理。「我們是三個火槍手,湯姆——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現在我們出發到尼科比家去找找火槍。」

  「是尼科森。」湯姆還在撫摩他的貓。

  愛麗絲很聰明,沒有說什麼「別管它了」之類的話,也許她是個很有同情心的人吧。可克雷還是感覺她快要失去耐心了,於是催促說:「湯姆,該出發了。」

  「是啊,我想也是。」他把貓放在一旁,然後又抱起來重重地在額頭上親了一下。雷弗眯了一下眼睛忍受著。湯姆把它放在沙發上,然後站起身來。「廚房爐子邊上有雙份的貓糧,乖乖,」他說著。「還有一大碗牛奶,剩下的一半的一半也額外倒給你了。後門開著,記住這裡是你的家,可能……可我們還能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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