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斯蒂芬·金 > 死光 | 上頁 下頁 |
二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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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走。」說著他走進屋子盡頭的小間,倒了杯酒。酒沿著杯壁灑在桌上,他氣惱地罵了一句。 「誰的電話?你怕什麼,比爾?」 「我沒有害怕。」 「是嗎?那你的手為什麼發抖?你怎麼沒吃早飯就喝酒?」 他走回來,坐在椅子上,勉強地笑了笑,卻沒笑出來。 電視裡BBC電視臺的播音員總結當天早晨的一大堆壞消息。之後就要播報昨晚足球賽的結果。 「最近我很想家。」比爾一邊說著,一邊啜了一口酒。 「家?」看著奧德拉一臉困惑的樣子,比爾忍不住笑了起來。 「可憐的奧德拉!跟眼前的這個男人結婚11年了,你還沒有完全瞭解他。」他又笑了,一口喝光杯中剩下的酒。奧德拉聽出他的笑聲有些異樣,就像看到他一大早喝酒一樣不同尋常。那笑聲聽起來像痛苦的嚎叫。「我懷疑是不是別人的丈夫或妻子也對自己的愛人瞭解得那麼少。我想他們肯定也是如此。」 「比爾,我愛你,」她說,「11年足以證明這一點。」 「我瞭解。」他沖她笑了笑——那笑容甜蜜,疲倦,又帶著幾分恐懼。 「比爾,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 她雙腳給縮在睡衣下,一雙漂亮的灰眼睛看著他。這就是他深愛的,跟他一起生活的女人。他想看穿她的眼睛,瞭解她的思想。他努力把這一切當做一個故事。只不過這個故事沒有賣點。 這是一個來自緬因州的窮孩子,靠獎學金讀完大學。他一生的願望就是成為一個作家。可是當開始學習寫作的時候,他發現自己迷失在一個詭橘怪異的世界裡。有人想成為厄普代克,有人想成為新英格蘭的福克納。而他只想用平實的語言描寫窮人的淒慘生活。 這期間比爾·鄧邦寫了一個荒屋裡的神秘故事,3篇科幻小說,7篇恐怖小說。其中一篇科幻小說得了優良。導師還在扉頁上寫了這樣的評語:「這篇好多了。文中外族的反攻表現了暴力招致暴力的惡性循環;我尤其欣賞那架象徵社會群體內性關係的針形機頭宇宙飛船。 雖然自始至終著力表現這一點,讓人感到有些不解,但是很有趣。」 那次別的同學最好成績才是及格。 一天,大家討論一個滿臉菜色的女生寫的一篇關於「母牛在一片廢墟上審視一台廢棄的發動機」的評論。討論已經進行了70分鐘。 那個女生一根接一根地抽著香煙,還不時地擠擠太陽穴上的疙瘩。她堅定地認為這篇短評是一篇社會政治評論,具有奧威爾早期諷刺作品的風格。大家都同意這樣的說法,可是討論還在沒完沒了地進行。最後,比爾終於忍不住站了起來。當比爾站起來的時候,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他身材高大,風度翩翩。他說起話來慢條斯理,一點也不結巴。「我一點也不明白。我根本就不明白我們所討論的一切。 為什麼一篇作品非要是社會什麼什麼的?政治、文化、歷史……難道這些不是一部作品自然而然的一部分嗎?我是說……「他環顧四周,看到一雙雙充滿敵意的眼睛,意識到周圍的人把他的話當成一種攻擊。那些人認為他們當中就有一個戰爭販子。」我是說,難道我們不能把那當成單純的故事來看待嗎?」 教室裡鴉雀無聲。那個滿臉菜色的女生噴出一大口煙霧,在隨身帶來的煙灰缸裡把煙蒂掐滅。最後導師開口了,極其和藹,仿佛對待一個無理取鬧的孩子一樣。「你認為福克納只是在講故事嗎?莎士比亞只是為了賺錢嗎?比爾,告訴我們,你怎麼看?」 「我認為。」比爾認真地想了一會兒,坦率地說。他看出大家目光中的憎恨。 「我建議,」教授半閉著眼睛對他說,「你還得好好學習。」 教室後排有人鼓掌。 比爾離開教室。但是第二個星期天家再碰頭的時候,他仍然堅持自己的觀點。這一星期裡,他寫了一篇小說,題為《黑嘟,講述了一個小男孩在自家地窖裡發現了怪物,他勇敢地面對危險,與怪物搏鬥,最後殺死怪物的故事。寫這個故事的時候,他體會到一種極度的快樂。甚至覺得根本不是他在講這個故事,而是故事自然地從筆頭流露出來。他滿腦子都是這個故事——有點兒恐怖。惟有恐怖,這個故事才夠精彩。他感到如果他不運筆如飛,寫出這個故事,故事自己也會噴薄而出,成為實實在在的東西。「把他媽的那些東西都寫出來。」 比爾對著黑暗的冬夜大喊。他笑了——顫抖的笑。經過10年的努力,他終於發現應該怎樣寫作。他好像突然間找到了啟動在他的大腦中佔據如此空間的一架巨大破爛不堪的推土機的按鈕、它啟動了,蘇醒了。這台大機器一點兒也不漂亮。它不會帶著漂亮姑娘去參加舞會,不是身份的象徵。它是職業。能夠摧毀一切。若不小心,甚至會摧毀他自己。 他一鼓作氣寫完了《黑暗》,一直寫到淩晨4點,伏在桌上睡著了。如果有人說他實際上寫的是他的弟弟喬治,他會大吃一驚。因為他深信這些年來他從沒有想起喬治。 可導師卻給了他一個不及格,並且在扉頁上大大地寫了兩個字:紙漿!垃圾! 比爾準備把他的15頁手稿付之一炬。可就在打開爐門的那一刹那,他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多麼荒唐。他坐在搖椅上,看著那張「死刑令」,發出一陣大笑。紙漿?好!就讓它成為紙漿吧!林子裡有的是這玩藝兒。 「讓那些樹都倒下吧!」比爾大叫。他笑個不停,淚水滿面。 他重新打印了一張扉頁,寄給一本名叫《白色領結》的納士雜誌。不過,比爾對此並沒抱太大的希望。他曾經給許多雜誌沒過稿,只收到了退稿通知。但是《白色領結》小說欄目的編輯買下了這篇小說,並且答應出版之後立即付錢。他高興得忘乎所以。雜誌的副主編還寫了一個短評,稱他的作品是「繼美國著名科幻小說家佈雷德伯裡的《罎子》之後最棒的恐怖小說。」還說,「但是很糟糕,全國只有70個讀者會讀這篇小說」。比爾一點兒也不在乎。反正能掙200塊錢! 上了大學四年級,他不顧一切繼續寫小說,因為只有寫作才會稍微減輕他的恐懼。他把稿子投給維金出版社,心裡想著那兒只是這本鬼魂小說漫長航程的第一站。出版社買下了這本書。比爾的神話故事就此上演了。「結巴比爾」23歲事業有成。3年後,他又因為娶了比他大5歲的電影明星做老婆而名聲大噪。 花邊新聞的專欄作家為此喋喋不休長達7個月。朋友和敵人都賭定他們最終會離婚。不僅是年齡的差距,而且各方面的差別也太大。 他的個子很高,已經謝頂,而且略微發福。在人前他講話很慢,有時甚至口齒不清。而奧德拉一頭漂亮的褐色頭髮,身段優美,嫵媚可人,貌若天仙。 比爾受雇將他的第二部小說《黑色激流》改寫成劇本。他的第一稿寫得很不錯,於是又被邀請到環球影視城繼續改寫劇本,研究有關拍攝的事宜。 他的經紀人是一個叫蘇珊。布朗尼的矮個子女人。她極力勸說比爾放棄改寫劇本的想法。「聽我的,比爾!收了銀子就罷手吧。你年輕,精力充沛。他們正需要你這樣的。等你到了那兒,他們會先磨掉你的自尊,然後把你變得連劃一條直線的能力都沒有。不僅如此,他們還會把你變得毫無品位。你只能像個成人一樣去寫作,可你根本還是個孩子。」 「我必須走。我必須離開新英格蘭。」比爾不敢再往下說,仿佛那是一句咒語,但是對她他必須說實話。「我必須離開緬因州。」 「為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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