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斯蒂芬·金 > 巫師與玻璃球 | 上頁 下頁
六一


  吧台邊的對話戛然而止,聚集在骰子斜槽邊的人們也不作聲了。席伯轉過身來,看見錫彌跪在喬納斯一夥的其中一人面前,於是他也停止了演奏。佩蒂正閉著眼睛忘情地唱著歌,唱了四五句之後才察覺到逐漸蔓延的寂靜。她停止了歌唱,睜開了眼睛。那種寂靜通常意味著有人會被殺。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她可不想錯過。

  德佩普站得筆挺,酒精的味道沖到他鼻子裡。他並不介意這個味道;事實上酒味把他身上的松脂味沖淡了。他也不介意褲子粘在了膝蓋上。如果有酒流進靴子裡去的話,那倒是挺讓人生氣的,可並沒有。

  他的手順勢滑向了槍把。謝天謝地,總算出了點事能讓他暫時忘記黏糊糊的雙手和那個不在場的小妓女。要想玩得高興,就算把身上弄濕一點也還是值得的。

  靜寂籠罩了整個酒吧。斯坦利在吧台後面,像個士兵一樣站得筆直,緊張地撥弄著自己的袖口。在吧台的另一端,雷諾茲饒有興致地扭頭看著自己的夥伴。他從蒸桶裡取出一隻蛤蜊,像磕煮雞蛋一樣把蛤蜊在吧台邊緣磕開。錫彌撲倒在德佩普的腳下,抬頭望著他,亂糟糟黑髮下的那雙眼睛顯得碩大而恐慌。

  「好吧,孩子,」德佩普說。「你把我弄得渾身濕透。」

  「對不起,大個子,我絆倒了。」錫彌把一隻手往肩後一甩;有些駱駝尿順勢從他手上飛濺了出來。不知什麼地方有人清了清嗓子——啊一哼!房間裡聚滿了關注的眼睛,這裡是那麼寂靜,人們都能聽見屋簷下面的風聲和兩英里外巨浪拍打罕佈雷點的岩石所發出的聲音。

  「你還真是他媽的絆倒了,」那個向前沖了一下的牛仔說。他大概二十歲左右,此時他突然擔心再也見不到自己的媽媽了。「你難道是想把麻煩轉嫁給我麼,你這個該死的莽撞鬼。」

  「我不在乎這是怎麼發生的。」德佩普說。他清楚他自己現在是所有目光的聚焦點,也清楚人們想要看個熱鬧。R.B.德佩普,一個任勞任怨的人,十分樂意滿足大家。

  他拽了拽膝蓋以上的燈芯絨褲子,然後把褲管往上拉,露出靴子的尖端部分。靴子鋥亮,也很濕。

  「你看看。你看看你把靴子弄成什麼樣了。」

  錫彌抬頭看看他,咧嘴笑著,戰戰兢兢。

  斯坦利·魯伊茲不能袖手旁觀,任憑此事發生。他認識德洛麗·絲西莫,這男孩的母親;而且說不定他自己就是男孩的父親。無論如何他還是喜歡錫彌的。這個男孩雖說有點弱智,但心地還是好的,他從來不喝酒,也一直盡力完成自己的工作。此外,即便是在最寒冷,霧最濃的冬日早晨他也會對你微笑。這一天賦可是很多擁有正常智商的人們所沒有的。

  「德佩普先生,」他說著往前走了一步,放低聲音,畢恭畢敬地說。「對此事我很抱歉。如果您能忘記這件不愉快的事,今晚我很樂意為您喝的任何飲料買單——」

  德佩普下一步的舉動太快了,人們只看到模糊的一個影子。但旅者之家的人們對此並沒有大感意外;他們早就預料到,喬納斯一夥人肯定是速度驚人的。讓他們意外的是,他根本沒有扭頭就判斷准了目標的位置。他僅憑聲音就確定了斯坦利在哪裡。

  德佩普拔出槍,猛地向右一揮。斯坦利·魯伊茲的嘴巴被打中,嘴唇被搗了個稀爛,有三顆牙齒被打掉。血嘩啦濺到吧台後面的玻璃上;還有一些飛得很高的血點濺到雙頭鹿左邊的鼻子上。斯坦利尖叫著,用手捂著臉,蹣跚著後退了好幾步,撞到了身後的架子上。一片寂靜中,瓶子碰撞發出的哐當聲非常響。

  在吧台的另一端,雷諾茲又打開了一個蛤蜊邊吃邊看,一副心滿意足的樣子。就像是看戲一樣。

  德佩普轉身把注意力集中到那個跪著的男孩身上。「你把我的靴子弄乾淨。」他說。

  錫彌松了一口氣,但神情還有些迷惑不解。把他的靴子擦乾淨!是的!一定!馬上!他把那塊一直掖在身後口袋裡的抹布掏出來。抹布還不髒呢。至少不是很髒。

  「不,」德佩普耐心地說。錫彌抬頭看了看他,瞠目結舌,一臉迷茫。「把那塊齷齪的布給我拿回去——我連看都不想看一眼。」

  錫彌只好把布塞回口袋裡。

  「你用嘴巴給我把靴子舔乾淨,」德佩普還是耐著性子說。「這是我希望你做的事。你要舔到我的靴子幹了為止,要光亮到你可以照出自己那張醜臉。」

  錫彌猶豫著,好像還是不太明白到底該怎麼去做。或者他還在分析剛剛德佩普說的那番話的意思。

  「如果是我,我會照辦的,小子,」巴奇·卡拉漢的聲音從席伯的鋼琴後面傳了出來,在他看來這是個安全的地方。「要是你還想活著看到明天的太陽,照他說的做。」

  德佩普已經打定主意,不會讓那弱智再次看到太陽升起,不會在這個世界上看到日出,但他沒作聲。他想試試那到底是什麼感覺。他從來沒讓人舔過自己的靴子。要是感覺不錯的話——如果能帶來些快感——他也許會讓尼布斯也來一遍。

  「我一定得這麼做麼?」錫彌雙眼噙滿了淚花。「難道我不能道歉,然後把它們擦得很乾淨麼?」

  「舔,你這個笨小子。」德佩普說。

  錫彌的頭髮遮住了前額。他試探性地伸出舌頭,當他彎腰把頭伸向德佩普的靴子時,第一滴眼淚掉了下來。

  「停下,停下,停下,」這時只聽見有人發話了。這聲音在安靜的房間裡響起簡直讓人心頭一顫——不是因為它來得突然,當然也不是因為話語中帶著怒氣。它之所以讓人一驚是因為這聲音聽上去像是個被逗樂了的人發出來的。「我只是不能允許這種事情發生。絕對不能。如果我能克制自己的話,我不會多管閒事的,但我不能。你們知道,這樣做很不衛生。誰知道這樣做會傳染什麼疾病啊?一想到要舔我就膽戰心驚!絕對不行!」說這番危險蠢話的人站在蝙蝠門邊:一個中等身材的年輕人,他那頂扁平帽往後仰著,露出了一縷棕色的頭髮。但這人嚴格來講並不能被稱為年輕人,德佩普心想;稱他為年輕人也太抬舉他了。他還只是個孩子。天知道他為什麼會在脖子上掛著一個鳥骷髏,像個滑稽的吊墜。掛繩穿在鳥骷髏的眼窩裡。他手裡拿的不是槍(他那樣的毛頭小夥是無論如何搞不到一把槍的。德佩普嘀咕著),而只是一把彈弓。德佩普大笑起來。

  那孩子也笑了,還不住地點頭,好像他自己也明白這整件事看上去有多麼滑稽,這整件事實際上有多滑稽。他的笑聲很有感染力;就連還站在板凳上的佩蒂都忍不住噗哧一聲笑了出來,她連忙用手捂住嘴。

  「這裡不是你這樣的男孩應該待的地方,」德佩普說。他那把老式的五發左輪還放在外面;就握在他擱在吧臺上的手裡,斯坦利·魯伊茲的血從槍口滴下來。德佩普沒有從硬木板上拿起槍,只是輕輕地晃了一下。「到這裡來的男孩都會染上壞毛病,孩子。送命就是其中一個。所以我給你一個機會。出去。」

  「謝謝你,先生,感謝您給我機會。」男孩說道。他說話口氣真誠動人……但他還是一動不動。他還是站在蝙蝠門的裡面,彈弓的橡皮筋拉得滿滿的。德佩普不明白彈弓裡放的是什麼,但是那東西在煤氣燈下閃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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